急诊科绿色通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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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为抢救危急重症患者,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为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特制定本规定,规范急危重症患者的接诊、分诊、检查、诊断、抢救等医疗服务全过程,使危急重症患者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一、管理范畴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患者包括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或预见短时间内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患者。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一)急性创伤引起的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急性颅脑损伤、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二)急性心肌梗塞、心力衰竭、恶性心律失常、急性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急性呼吸衰竭、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脑卒中、消化道大出血、大咯血、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三)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二、绿色通道工作人员要求(一)绿色通道医护人员应具备高度责任心和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对进入绿色通道患者,各类医护人员应立即提供热情、高效的服务。(二)各级绿色通道医护人员职责明确,各班各类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做好急救准备。(三)绿色通道医生、护士要训练有素,技术熟练,胜任抢救各种危重病急救患者的需要。能开展抗休克、复苏、除颤、机械通气治疗、洗胃术、气管插管术、深静脉置管术、胸腔穿刺、闭式引流术、腹腔穿刺术等。(四)医生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处方。(五)急诊室护士应随时做好抢救准备工作。遇有危重患者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并及时给予必要的处理,如吸氧、吸痰、测体温、血压、脉搏、呼吸等。(六)严格管理急救药品和物品: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用完后应暂行保留,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一切急救用品要求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各类仪器要保证性能良好。急诊室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值班护士要做好交接及记录。三、危重患者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原则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即先救治,后交费。四、急诊绿色通道救治工作程序(一)院前急救按急诊院前抢救要求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向医院告知病情及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二)院内抢救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患者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抢救病历。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会诊医嘱、检查医嘱、手术医嘱。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主持与负责。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3、专科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积极参与抢救,急诊医生负责和专科医生就患者的情况进行口头沟通,专科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生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转专科诊治患者,由急诊科派专人负责将患者转送到专科医生指定的场所,如手术室、重症医学科或病区。4、经急诊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患者,如肝、脾破裂、宫外孕破裂大出血等,在快速做好术前准备的同时,急诊科医生通知专科医生直接到手术室,并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急救手术准备。急诊科医生将患者送到手术室,在专科医生到达手术室之前由急诊科医生、麻醉师共同抢救患者,专科医生到达后,与急诊科医生交接患者,由专科医生完成治疗和手术。急诊医生术前必须递交手术通知单,写明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及患者基本信息。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最高行政业务主管或在场的最高医疗技术职称人员主持会诊,会诊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加,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重症医学科标准的患者应收入重症医学科。6、所有危重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五、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一)进入危急重症抢救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况,接诊医生及时报告科室主任,再由科主任报医务部(总值班),必要时报告院领导。如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生和门诊护士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生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生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生送急诊科并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二)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会诊通知后必须于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不得延误抢救时机。遇有疑难病例,及时请上级医师协助。遇有大批患者、严重复合伤等情况时,应通知科主任、医务部、主管院长。所有会诊及一切处理经过,应详细记入病案。(三)患者一旦进入绿色通道,所有处方、检查申请单、手术通知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件上均需加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挂号收费及住院收费处及后勤部门必须根据“绿色通道”管理规定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诊疗服务。(四)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1、患者到达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2、超声医生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4、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在手术室门口接患者,患者到达后,接入手术区,麻醉医生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患者到达急诊科后1小时内开始。(六)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患者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可由两名主治医生以上职称的医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签名。(七)急诊科要详细登记通过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患者的接诊时间、详细住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患者最后的去向(包括转诊科室和死亡)等资料,每月将详细资料上报医务部。医务部要加强协调管理急诊绿色通道,每月审查急诊科上报的资料,定期追踪检查,进行急诊绿色通道医疗质量讲评。不定期举行急诊绿色通道实地演练,促使急诊绿色通道工作不断完善。(八)对拒不执行或干扰急诊绿色通道运行的个人和科室,必须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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