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设备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现代化教学的必备工具,为加强学校电化教学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完好率,提高设备使用率,特制定本制度。一、电教设备档案资料建设和管理是学校电教设备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二、学校电教设备包括公共设备和班级设备两部分。公共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教室设备、电子备课室设备、制作室设备、语言教室设备、电教多功能室、教师办公室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其他专用教室电教设备等;班级电教设备包括教学班级使用的所有电教设备。三、电教设备档案资料主要有帐册资料、使用管理资料和技术资料三方面。1、电教设备帐册资料主要包括各种设备帐册,即《教学仪器(器材)总帐》、《教学仪器(器材)明细帐(分类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进货帐)》、《教学仪器(器材)报废帐》等四种帐册。2、电教设备管理使用资料包括各种使用记录和相关表格,主要有计算机、语言教室使用记录、电教设备使用记录(包括班级和各专用教室)、电教设备(含计算机、语音室)维修记录、设备交接记录等。3、电教设备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各种设备说明书、设备合格证、设备操作手册、计算机网络教室布线图、校园网布线图、语言室布线图、校园演播控制系统线路图、设备(工程)竣工验收表、设备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四、帐册资料填写的原则是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目清楚、填写完整、记帐及时、流程规范。使用管理资料填写的原则是如实登记、规范登记、填写完整、字迹清晰。五、电教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的建设应做到保证资料搜集完整、分类编号、分盒存放、不得缺损、列入交接。六、所有电教设备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设备的进货、折旧、报损按照固定资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七、学校总务部门应备有设备总帐、明细帐(分类帐)、各专用教室电教设备明细表(表上应详细注名使用部门或专用教室名称、领用人、设备名称、数量)、布线图、设备(工程)竣工验收表;各电教专用室应备有设备总帐、设备明细帐、设备添置流水帐和设备报损帐、布线图、设备(工程)竣工验收表等资料,其他使用资料应保留在相关专用室内。班级电教设备的帐册和维护情况应保留在学校总务部门或电教管理人员处,使用记录保留在班级,每本记录使用完后交学校总务部门或电教管理员保管。八、所有档案资料应在年末按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分类、装订成册、装盒存放。档案资料应列入移交范围,移交时应将所有档案资料列出清单,清单上要有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导)处主任、实验室负责人及交接双方等人签名。九、以上管理规范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十、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的管理可参照此管理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