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水河镇库区饮用水源保护和周边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1—2013年)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库区饮用水源保护和周边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六政办〔2011〕27号)精神,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遏制水库水质富营养化趋势,确保三大水库饮用水资源及乡镇饮用水源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库区点源、面源污染的综合防治,真正把“保护青山绿水,建设生态文明”落到实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饮用水长期安全为总体目标,以解决影响饮用水源安全问题为重点,以依法规划管理为手段,坚持发展为要、生态优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开展库区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严格落实辖区内环境质量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保护机制。二、总体要求用三年时间,进一步整治库区周边各种水污染行为,加大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治理生活污染和经营性污染,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逐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控制库区周边开发,推进库区周边产业与水源保护协调发展,改善入库河流水质;积极推动建立库区及周边“保护、建设、补偿、利用、监管”五位一体的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水库饮用水源地及周边环境保护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三、预期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水库水质富营养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网箱养殖规模趋于合理并逐渐退出,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使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以上;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90%以上;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森林覆盖率力争提高一个百分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稳定保持在优良状态。四、主要任务此次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实施范围为全镇10个村,1个社区。1、制定《霍山县漫水河镇水库水资源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用科学规划指导水源保护,建立一条经济发展、水质优良的可持续发展之路。2、制定《霍山县漫水河镇水库及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进一步明确水源保护的目标、要求、措施和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为水库和饮用水源保护提供政策依据。3、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禁止在已划定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其他区域内的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获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库区及周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前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现部门联动、共同把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4、积极向上级争取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和补偿资金。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给予库区群众相应补偿,从根本上解决对水库水质的影响问题。5、编报水库饮用水源地周边和集中式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标准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尽快组织实施。6、实施“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农村清洁工程”、“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四大工程。从综合整治的角度,采取效果直接、便于操作的工程措施,对库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治理。7、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推行“政府测土、专家配方、农民施肥”,积极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进一步加强农药、化肥的使用管理,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8、集中清理库区周边及人口集中区积存垃圾并安全处置。减少垃圾、垃圾渗滤液对水库水质的直接影响。9、依法取缔库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采砂行为。对在库区及上游水源保护区河流内从事采砂行为的船只,进行集中清理,依法限期取缔。任何单位不得批准任何形式的采砂项目。10、推进白莲崖水库综合整治,改制、拆迁、安置。对库区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提出改制方案和拆迁安置办法,彻底整治该地区环境状况。11、开展水库网箱养殖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控制水库网箱养殖的范围、规模,严厉打击毒鱼、炸鱼、电鱼等违法捕鱼行为,严格执行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的相关决定。12、规范库区周边的餐饮服务业。开展餐饮服务业工商、卫生、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具备治理条件的,限期治理;对不具备治理条件,责令关停。减少餐饮业氮、磷和含碳有机物的排放,避免加重水库水质富营养化趋势。13、开展库区周边污染排查和整治。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面实现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14、加强对库区机动船只的稽查和监管。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船只,实行分类管理。是旅游营运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是农民自用的,督促其限期改造。严禁使用外挂柴油机船,减少石油类污染。水库内旅游、航运产生的生活废水、废物要按有关规定妥善收集、贮存或处理。15、促进库区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水源地保护和旅游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规范库区旅游项目开发。新建旅游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已建成经营的旅游项目,限期进行节能环保技术的改造升级,推进旅游服务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现旅游开发与水源保护相促进、相协调。16、加大库区森林资源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严格执行“七禁止”,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严厉查处乱砍乱伐、乱采乱挖等行为,防治水土流失,影响水库水质。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库区水源保护和周边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整治领导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协调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人员和机构,抽调专人办公。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方案,分层落实任务和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推进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镇水保站负责制定完成《霍山县漫水河水库水资源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规划》,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各类采砂行为;镇文明办、镇执法中队负责督促乡镇集中清理库区周边和人口集中区所有垃圾并安全处置;镇生态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完成《霍山县漫水河镇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办法》,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库区周边与全县范围工业污染企业排查和整治;镇生态建设办公室会同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编报水库饮用水源地和集中式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编报“农村清洁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并组织实施;镇农技站负责编报库区与乡镇“农村沼气建设工程”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水库网箱养殖整治专项行动,联合镇生态建设办公室督促规模化养殖场完成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并达标排放,负责做好白莲崖现状摸底,提出改制方案,落实拆迁安置办法,进行综合整治;镇工商所牵头,联合公安、卫生公安等部门参与负责规范库区周边的餐饮服务业;交警四中队负责加强对库区机动船只稽查和监管,限期淘汰外挂柴油机船,按照分类管理要求,督促其限期升级改造;镇林业站、林业派出所负责加强库区及全县森林资源保护,严禁乱砍滥伐、乱采乱挖,保护生态屏障;镇财政所负责加大对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出台生态补偿机制及补偿资金投入,同时,及时筹措“以奖代补”资金。(三)突出依法整治。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长、涉及面广。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周密计划,协调一致,整体加以推进。要本着为民服务、改善环境、改善水质的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按章理事、依法整治、稳步推进。(四)强化宣传引导。水库水源地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事关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意义重大而深远。在推进过程,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水资源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配合、自觉参与。要适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大力宣传措施到位、整治效果明显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树立典型。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工作推诿、行动迟缓、效果不理想的单位和地方,要通报批评。(五)多方筹措资金。为确保库区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质量提升工程扎实有序推进,取得预期效果,在积极争取上级出台生态补偿机制并给予资金补偿外,主要用于建设库区及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与生活垃圾处置、农村清洁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以奖代补”。对主动支持配合、积极开展船只升级改造、逐步退出网箱养殖的农户,给予适当的政策资金引导;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编报工作,切实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寻求上级主管部门的对口扶持;各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等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自筹与配套,积极寻求社会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支持,以解决整治资金不足问题。同时,要充分调动广大库区群众积极性,引导他们自主参与保护、整治。附件:1、漫水河镇库区饮用水源保护和周边环境质量提升工程任务分解表2、漫水河镇库区饮用水源保护和周边环境质量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