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附件:补充条款一、工程名称:**************************二、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包机械安全等承包范围:发包人所发图纸范围内********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包工包料包机械等并交验完毕。三、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止全部完工。四、四、合同价款:1、本合同采用:设计单位所发图纸范围内工作内容对应的固定单价,按图纸实际工程量结算。2、合同总价(暂估):人民币:*******元,大写:********。五、工作范围和内容分包人在施工中,须严格按照承包人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主要要求为(以下工作内容均含在上述综合单价中不另行支付费用):钻孔灌注桩实灌及空灌、空钻回填、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运输、机械设备就位,工作平台搭拆、成孔、空钻、实钻、泥浆护壁、渣土(泥土)外运,混凝土浇筑和养护、注浆管及声测管制作安装、材料搬运、现场清理清运、钢筋笼制作及安装、格构柱定位安装、质量检测(成孔检测等相关检测)、钢筋接头、挖土成槽和外运、泥浆箱(及泥浆制作(含泥浆箱)制作材料费),预埋、预留的制作安装、清底置换、钢筋笼吊装就位、运输及安装,泥浆外运、废渣打捞、渣土外运、泥浆箱内泥浆处理,泥浆箱和积土坑的换填和清除等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因工程需要所增加的机械设备投入、与地连墙穿插施工引起的施工降效、临时储备、临时设施的搭建与拆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地下管线的保护、夜间施工和标准化施工等工作;配合测量定位、配合计量工作;配合材料复验、检测、完工后的清退场;基坑开挖后施工缺陷的修补等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无偿负责格构柱的进场卸车工作。具体工作:①钻孔灌注桩Φ***mm:灌注桩成孔及混凝土灌注、空钻成孔、土方外运②灌注桩回填③格构柱安装定位④钢筋笼制作及安装2、造价明细2序号分包工程部位、内容、做法明细单位综合单价工程量(暂估)合计(元)123合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且均含在综合单价内。六、责任与义务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1、承包人为分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一份并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分包人施工须按照设计交底、施工图纸和技术为准,双方以收发文形式签字交接。2、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监控、以及桩的复验工作。3、承包人每月根据总体施工进度及工期合理安排施工生产进度计划,分包人必须认真执行,按期优质完成施工任务,如不能按期完成,承包人有权收回部分施工任务另行安排施工单位或对分包人处以约定比例的罚款。4、承包人的技术主管工程师或质检人员负责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质量过程监督及检查和验收,对分包人承担项目的工程进度、安全和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指导。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在施工中出现的违规操作或不按图纸施工等现象发出停工、返工令。对因此造成的工程损失,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赔偿和在结算时单方面扣款的权利。分包人的责任与义务1、施工环境:分包人对承包人已修好的有关键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设施等筹建以及对其的管理、使用、维修工作均自行承担,对工程用地周边的构造物、道路、管道管线以及工程用地内的地质、管道、管线、地上以及地下的障碍物等有充分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进行施工,并且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施工用地内邻近建筑、管道、管线的保护。2、提供资料等:分包人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图纸、合同文本以及承包人的技术交底、施工规定有充分的了解,并向承包人提供全部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成品和周边环境、地下设施等的保护措施、安全措施方案、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架构和证书、证件。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完工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全部完整合格的验收资料和技术档案资料。3、施工人员等:分包人必须如实向承包人提供其职工的花名册(包含劳务工),并标明工种、3年龄、性别、身份证、文化程度、技术等级证明、户籍地址等相关信息。分包人并与全部施工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未按规定执行将予以经济处罚)。分包人必须按月及时支付劳务用工、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或以抵押等变相拖欠;如分包人在此方面缺乏一定的自觉性,必要时,承包人有权扣发分包人部分工程款,代为发放分包人人员工资。4、试验:承包人试验人员到现场制作提取试件时,分包人应予以配合。5、违约:分包人应独立完成施工任务,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肢解后分包,违者清退出场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处合同价款***%的罚款。6、成品保护:分包人应对已完工程实施相应的保护,及不破坏其他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和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绿化等公用设施。7、分包人应负责现场作业面的清理、清运,如分包人未做清理、清运或清理标准达不到承包人要求,承包人代分包人清理、清运,所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从其固定综合单价中扣除***。8、分包人应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工程分包人的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并服从承包人安排和监理工程师的统一协调,不得索取其他额外的费用。如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延误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分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9、分包人应全力配合第三方监测单位、总控测量单位和地基基础检测单位以及科研单位工作,所需费用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10、对总控测量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所埋设的施工控制高等级测量管制点,分包人有保护和维护责任,如发生破坏,由分包人承担恢复所发生的费用。造成工程量重大损失的,分包人应负责赔偿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已在合同价格中对下列因素考虑必要和合理费用:(1)因其他分包人的工作给分包人工作带来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降效。(2)对包括其他分包人工作在内的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日常协调和管理。(3)为其他分包人及时提供足够和无障碍的工作面、临时水电计量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支持配合。(4)在其他分包人完成工作并将工作面移交给分包人后,分包人应采取的成品保护措施和费用。(5)针对现场实际环境,配备相应物资以满足工程安全需要。12、在工程实施期间分包人应遵守业主、承包人制定的各项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管理办法及规4章制度,这些办法和制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进度计划1、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将按照与分包人约定的节点工期,对分包人的施工进度进行阶段考核。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偏离过大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措施追赶工期。如分包人拒不采取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仍不能追赶上滞后的工期时,承包人有权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队伍进场协助突击施工,以追赶落后的工期。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将按照承包人与专业队伍协商达成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并从分包人当期计量款中支付,分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如分包人无法实现工期时,承包人将按照每延迟一天罚款合同价款的****%的标准对分包人实施处罚,直至清退出场,终止分包合同。2、分包人对竣工工期应尽一切努力予以保证。由于业主等方面的原因,承包人将修订总体或分阶段工期计划,分包人必须按承包人制定的计划工期施工。八、技术、质量、机械设备要求:桩、柱定位垂直度1、质量目标: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和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执行承包人的总体质量目标,指定并实行切实可行的创优措施。分包人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分包人应按承包人和监理的要求采取维修、拆除、重新施工的措施,直至符合约定标准,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2、分包人在施工中需严格按照承包人的技术要求施工,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在施工中遵守以下规定:2.1本工程必须达到设计图纸中的技术要求,经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如因分包人原因,质量未达标的,造成的所有损失分包人承担。2.2除按规定实施的砼、钢筋试验,分包人可根据承包人的质量,可以适当增加砼试块和试验次数。2.3分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有关技术质量的要求和有关的合同条款,以及招标文件等内容均适用于分包人。2.4分包人必须成立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及相应的管理执行体系,应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质量措施的落实。2.5分包人须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开脱。分包人按技术交底要求完成合同约定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满足业主及监理方对施工质量的相关要求。53、分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度、措施等,以确保达到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监理工程师有权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部位随时发出返工的指令,包括下发整改通知单等。若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分包人必须在2小时内口头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并在3日内将事故的详细情况以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报告,一切后果由分包人全部承担。4、分包人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充分准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要求的机械(备注:现场必须配备一台以上********)、设备以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设备等。施工过程中如上述机械设备不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分包人必须按承包人的要求增加一切足够的机械设备,由此引起的造成的经济费用均包含在合同单价内等。5、分包人应按进度计划配备完好的机械设备,主要机械设备没有按计划到位或未经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调离施工现场,每台罚款****。并限期返回工地,违者重罚。6、分包人在本合同及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内,不能按要求保障施工设备进场,或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或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将按照每延迟一天罚款****人民币的标准对分包人实施处罚,对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设备应限期退场。承包人确定的开工时间五日内仍不能进场时,承包人有权终止与违约分包人签署的承包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挽回承包人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由分包人另行支付。九、试验和检验1、施工必须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量标准。各种测试和计量器具应定期校验,保证准确使用。2、分包人应对进场后的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验收、储存和保管,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十、测量放线、勘察1、对永久性测量标志和地质、地震观测桩等应予以保护,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破坏。2、分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中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在进场接到上述资料后应立即开展对工程周边的地形、地物的调查,并根据对承包人提供资料的分析判定是否需进行补充勘察,所产生费用视为分包人已考虑在合同价款中。调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2.1沿线重要场所及集散点,如军事地、交通枢纽、发电厂、公园、大型公共娱乐场所、体育馆、集贸超市、展览中心等位置。2.2重要文物保护点及保护单位立册的古树、名木及有关迁移的可能等。2.3线路穿越处铁路、河道、桥梁、地下与高架的人行通道、高架道路、水塔、烟囱、锅炉房等。62.4地下管线种类、直径、材质、管线接头形式及基础、管线埋深、位置等,施工时是否允许临时中断、架托或搬迁等。2.5地下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及埋深,与车站的相对位置等。2.6地下古河道、废弃构筑物、基础形式及埋深,与车站的相对位置等。2.7房屋建筑独立或联合基础、条形或片筏基础、箱型基础等,上述基础的尺寸、材料及垫层、基础边线距线路中心或基地距隧道结构的距离、基础埋深等。2.8桥梁或房屋建筑的桩基种类、桩位、桩径、桩长、数量及材料。2.9各类相邻工程基坑的围护结构及地基加固资料等。3、分包人应对本工程沿线地质、水文情况进行补充勘探,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十一、材料管理和物资供应1、根据工程需要,经双方协商,工程主要材料(钢筋、混凝土、成品格构柱)由承包人根据分包人提前10天提供的物资材料使用计划向分包人供应。其中:砼供应数量按设计图纸几何尺寸净量加****%损耗限量供应。2、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承包人按照设计数量供应的钢筋、混凝土、成品格构柱等主要材料,分包人必须和承包人共同验收,验收后分包人均妥善保管,发生材料损失、丢失,由分包人负责赔偿。3、上述材料在供应时,双方签字交接。分包人施工使用后,超出的部分由分包人承担,****4、分包人所进场的物资材料、机械设备均经承包人和现场监理检验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其中,大型机械需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办理的安全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