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总体情况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机制建立于2002年,至今已经举行了八次会议。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12月8日在越南河内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率团出席会议。第九次会议将于今年年底举行。在2004年召开的第三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上,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交通合作谅解备忘录》,确定了双方中长期合作领域和方向。在该备忘录的指导下,目前双方主要在海运、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开发、海事、交通合作发展战略规划、泛亚铁路建设、航空合作以及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最新进展(一)中国-东盟海运协定《中国-东盟海运协定》于2007年11月2日在新加坡签订。根据协定第十条“海运合作”的内容及第六届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联合声明的原则,中国与东盟10国建立年度海运磋商会议机制,就海运年度磋商机制、双方海运政策、《中国-东盟海运协定》执行情况和双方关心的其他议题交换了意见,中国与东盟在海运领域已建立有效、长效的合作对话机制。(二)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合作澜沧江-湄公河流经中国和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越南等五个东盟成员国,是连通中国与东盟的重要水上通道。目前中国与东盟在澜沧江-湄公河航运合作方面总体进展顺利。为落实《中国-东盟交通合作谅解备忘录》,交通运输部于2006年12月在云南昆明召开了中国-东盟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合作研讨会,邀请了东盟10国及东盟秘书处代表参加。会上,我国和东盟各国代表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澜沧江-湄公河航运合作进行了交流,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深化澜沧江-湄公河航运开发与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06年8月,“改善柬老缅越四国内陆航道发展研究”项目第一次专家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商定2007年四国专家共同对相关航道进行实地勘踏,由于准备工作的原因,勘踏在2007年未能实施。目前我交通运输部在组织国内专家拟尽快前往四国采集相关数据。2005年12月至2007年4月,中、老、缅、泰四国代表通过三次磋商,就《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收费规则(草案)》达成一致意见。在各国完成签署上述规则的国内程序后,中、老、缅、泰四国于2009年12月召开的第八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上签署了规则。(三)海事磋商在海事磋商方面,2005年双方建立了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至今已在华举行五次会议。根据近年来的合作情况,双方商定通过签署《中国-东盟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形式,将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升格为双方海事主管部门间定期磋商的机制。(四)中国-东盟交通合作发展战略规划2007年9月,与东盟在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交通合作发展战略规划”研讨会,为未来10至15年的交通合作提出具有指导性、前瞻性和科学性的战略规划方案。会上各方深入讨论了中方提出的战略规划草案,并就内容达成了一致。各方同意成立国家协调机制以实施该战略规划提出的有关计划和项目。为此,双方于2008年9月23~25日在上海就《战略规划》内容举行研讨会,并达成一致,并于当年召开的第七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上通过该《战略规划》。目前,双方正在加紧实施有关国家确定的优先合作项目。(五)中国-东盟港口合作机制2007年10月28~29日,由交通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东盟港口发展与合作论坛在南宁举行。来自中国和东盟各国政府、港航企业及国际著名港航企业的代表约450人出席了论坛。中国与东盟各国交通部长和国际著名港航企业家以及知名专家学者在论坛上发表演讲,介绍各国港口发展战略和规划,并就未来合作提出了建议和设想。论坛通过了《中国-东盟港口发展与合作联合声明》(南宁共识)。在第六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上,各国再次确认《南宁共识》中关于加强港口发展与合作的共识,并同意建中国-东盟10+1交通合作概况45MaritimeChina立中国-东盟港口合作机制,并于2008年10月19~20日在中国桂林举行中国-东盟港口合作机制高官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东盟港口合作高官会职责范围。2010年7月26日至8月2日,双方在北京举行中国-东盟港口保安研讨会。(六)人力资源培训在人力资源培训方面,多年来交通运输部在海运、港口、内河航运、公路建设和运输等多个领域为东盟各成员国主管部门官员举办了10余次培训班、研讨会,并资助了10名来自东盟各国的学员在大连海事大学攻读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学位。(七)与马六甲海峡三国开展人员培训与马六甲海峡三国开展人员培训主要集中在港口国监督和海事调查两方面的内容。港口国监督检查官培训班于2008年8月10~24日在珠海举行。培训旨在增进我国与印尼和马来西亚交通海事部门的友好合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以便更好地保护我国船舶在马六甲海峡的航行权益。印尼和马来西亚共选派了24名海事官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港口监督检查目前的形式及未来发展趋势,港口监督检查方面的国际公约及技术规则的介绍,港口国监督检查程序等。海事调查培训班于2008年11月11~22日在广东珠海举行。(八)其它合作1、关于海员问题的国际海事论坛2008年4月17~18日,交通运输部在深圳举办了主题为“船员与发展”的国际海事论坛。东盟国家(除文莱外)共有9名代表参加了论坛。2、中国-东盟船舶技术合作研讨会2008年1月17~18日,交通运输部在深圳召开了中国-东盟船舶技术联合研讨会。东盟成员国中的柬埔寨、马来西亚、缅甸、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和越南7个国家的13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并介绍了各自国家的船舶监督和管理模式与经验及其船舶检验情况。会议讨论交流的重点议题包括:海事监管、船舶检验体制及政府授权、跨界河流与非公约船舶合作、技术规范、人员与验船师培训、检验与发证等。为落实相关后续工作,中国船级社还于今年5月初组织代表团赴越南进行了访问。(九)中国-东盟在航空领域的合作航空业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为配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近年来,我国积极发展与东盟各国的民航关系,自1955年11月与缅甸签署航空运输协定,到1993年5月与文莱签署航空运输协定,我国与东盟十国分别建立了双边航空关系。目前,除文莱于今年4月份暂停中国的航线外,中国与东盟各国均已建立了直达航线。在2004年中国-东盟第三次交通部长会议上,东盟要求我国提交中国-东盟航空运输框架概念性文件,开始与我国发展多边航空关系。为了配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推进中国与东盟航空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在2005年召开的中国-东盟第四次部长会议上,中国向东盟提交了中国-东盟航空运输框架协议,通过多轮会谈,双方就协定内容达成一致,并商定于2010年底召开的第九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上正式签署该协定。(十)中国-东盟在铁路领域合作泛亚铁路东起于昆明,经昆玉铁路,新建玉溪至河口准轨铁路,在河口口岸与越南铁路相连,并经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铁路网后抵达新加坡,全长约5400公里。泛亚铁路中线起于昆明,经昆玉铁路,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抵达中国与老挝边境口岸磨憨,此后经老挝、泰国、马来西亚后抵达新加坡,全长约3900公里。泛亚铁路西线起于昆明,经成昆铁路、广大铁路,新建大理至瑞丽铁路抵达中国与缅甸边境口岸瑞丽,此后经缅甸、泰国、马来西亚后抵达新加坡,全长约4800公里。泛亚铁路作为中国-东盟铁路领域合作的重要项目,中国政府一贯支持并以积极的态度推进有关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中方建立了由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部际协调机制,成立了由铁道部牵头的泛亚铁路工作组,并于2006年11月初在中国昆明承办“第八次泛亚铁路特别工作组会议”,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越南及东盟秘书处派出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铁路部门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目前,泛亚铁路东、中、西线三条线路(国内段)方案均已列入中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在刚刚完成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调整方案》中,调整增加了新建保山至猴桥铁路和祥云至普洱铁路,为泛亚铁路中国境内段增加了新的线路方案。目前,中国境内泛亚铁路相应的建设工作已经陆续展开,进展情况良好。在加快推进泛亚铁路国内段建设的同时,中国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对泛亚铁路境外段的进展情况给予关注,并为沿线有关国家提供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2005年,中国铁二院利用中国政府援外资金,完成了柬埔寨境内巴登-斯诺尔(约257公路)铁路缺失段前期可行性研究。同年,铁二院完成了缅甸境内木姐-腊戌段(约142公路)勘踏工作。2006年,中国铁道部向缅甸铁道部赠送了130辆米轨客车。2008年,铁二院完成了老挝铁路规划前期考察,并向老方提交了考察报告。2008年3月,中国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在出席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第三次峰会时宣布,“中方愿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对泛亚铁路东段缺失段(巴登至禄宁)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目前,中柬双方已完成缺失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