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7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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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2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摘要:本章主要讲述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及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等内容。第一节保险概述第二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第三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第四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第五节陆运、空运货物于友保运输保险第六节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2019/8/12第一节保险概述1.保险的概念: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从法律角度看,它是一种补偿性契约行为,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一定的对价(保险费),保险人则对被保险人将来可能遭受的的承包范围内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2.保险的作用:在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外来风险,往往导致各种损失,货主通过保险可以转嫁可能发生的风险与损失。3.保险的种类: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国际货运保险可分为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保险和邮政包裹保险。2019/8/124.风险的分类:风险分为:海上风险外来风险海上风险分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来风险分为:一般外来风险特殊的外来风险2019/8/12第二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一、海上风险(PerilsoftheSea)(一)自然灾害(NaturalCalamity)(二)意外事故(FortuitousAccidents)二、海上损失与费用(一)海上损失1、海损的分类2019/8/12海损的分类全部损失(TotalLoss)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部分损失(PartialLoss)2019/8/12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实际全损。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推定全损。1)全部损失2019/8/122)部分损失共同海损(1)含义: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造成某种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2019/8/12(2)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费用支出是额外的2019/8/12(3)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比较项目单独海损损失的内容致损原因损失的承担者共同海损受损者自己承担除保险标的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保险标的物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船、货受损2019/8/12案例分析: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a、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b、6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而受损c、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d、拖轮费用和额外增加的燃料及船长、船员工资试分析以上损失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2019/8/12(4)保险的费用施救费用(Sueandlaborcharges):被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和受让人等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以防扩大损失,由于实施此种抢救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救助费用(Salvagecharges):指被保险标的遭遇责任范围内以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为,获救方向救助方支付的相应报酬。特别费用: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由于卸货、存仓、运送货物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对施救不论有无效果都赔偿保险人对救助采取“无效果---无报酬”原则2019/8/12(5)共同海损的分摊(GeneralAverageContribution)共同海损分摊时,涉及的受益方包括:货方、船方和运费方。共同海损的分摊有两个原则:分摊以实际遭受的损失或额外增加的费用为准无论受损方还是未受损方均应按标的物价值比例分摊2019/8/12三、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损失。3、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和费用。2019/8/12第三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依据“中国保险条款”(CIC),我国的海洋运输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基本险可单独投保,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一切险(AR)基本险别附加险别平安险(FPA)水渍险(WPA/WA)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2019/8/12一、基本险别(一)平安险(FPA)案例分析:有一批货物已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于5月3日在海面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使该批货物受到部分水渍,损失货值1000元。该货轮在继续航行中,又于5月8日发生触礁事故,又使该批货物损失1000元。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二)水渍险(WPA,WA)(三)一切险(AllRisks)2019/8/12二、风险、损失和险别的关系损失A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一般附加险特别特殊外来风险特别特殊附加险自然灾害附加险基本险外来风险海上风险险别风险风险和险别√√√√√√√√√√√√√√√√√√√√√√*√√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一般其它损失特别特殊损失实际全损部分损失全部损失其它损失2019/8/12三、三种险别的责任范围比较:案例分析:某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轮”在6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A舱的所有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但无效果。为使船舶能继续航行,船长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船修好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恶劣气候,入侵海水使B舱底层货物严重受损,甲板上的2000箱货物也被风浪卷入海里。问:以上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投保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2019/8/12四、基本险的保险责任起讫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承保责任的起讫,均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WarehousetoWarehouse,简称W/W)规定的办法处理。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仓库时为止。当货物一进入仓库,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是,当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算满60天,不论保险货物有没有进入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2019/8/12战争险的保险责任起讫不采用仓至仓条款,而是:从货物装上海轮开始至货物运抵目的港卸离海轮为止,即只负责水上风险。*如果货物运抵目的港没有卸离海轮,则从海轮到达目的港的当晚零晨起算,满15天,保险责任终止。2019/8/12案例分析:我某出口公司按CIFSanFrancisco成交一批货物,后国外来证要求在提单的“shippingmark”栏加注“SanFranciscoOCPNewYork”字样,我方在投保时为了单证一致,而且考虑到有利于使用内陆运输优惠,认为可以照办而不必要求对方改证,在保险单的有关栏目也照此填写。问:我方若这样做,则保险责任及相关保险费方面会有何变化?W/W条款的限制性条件:2019/8/12不同价格术语影响W/W的责任起讫点1、CIF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仓至仓”案例分析: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买方仓库为止。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损失。问: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能否得到赔偿?2、FOB、CFR条件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船至仓”接上例,若采用的术语改为FOB或CFR,则卖方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2019/8/12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ICC)协会货物条款(A)——ICC(A)协会货物条款(B)——ICC(B)协会货物条款(C)——ICC(C)#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恶意损害险条款说明:前三项可以独立投保;第四、五项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也可单独投保;第六项只能作为附加险别投保。2019/8/12主要的险别用字母表示险别的排列是由大到小战争险和罢工险可以单独投保承保的风险范围采用列明风险和除外责任的方式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款(ICC)与我国(CIC)的不同点:2019/8/12保险单证保险单(InsurancePolicy)——又称大保单,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除载明投保单上各项内容外,还列有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保险凭证(InsuranceCertificate)——又称小保单,它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合同,除其背面没有列入详细保险条款外,其余内容与保险单相同,它也具有与保险单同样的法律效力。2019/8/12保险投保人保险公司保险险别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发票金额110%或CIF110%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合同中的保险条款:2019/8/12案例分析保险条款不明确导致纠纷案G公司已CIF价格条件引进一套英国产检测仪器,因合同金额不大,合同采用简式标准格式,保险条款一项只简单规定“保险由卖方负责”。一起到货后,G公司发现一部件变形影响其正常使用。G公司向外商反映要求索赔,外商答复仪器出厂经严格检验,有质量合格证书,非他们责任。后经商检局检验认为是运输途中部件受到振动、挤压造成的。G公司于是向保险代理索赔,保险公司认为此情况属“碰损、破碎险”承保范围,但G公司提供的保单上只保了“协会货物条款”(C),没保“碰损、破碎险”,所以无法索赔付。G公司无奈只好重新购买此部件。即浪费了金钱,又耽误了时间。2019/8/12XI'ANUNIVERSITYOFSCIENCE&TECHNOLOGY[分析]G公司业务人员想当然的以为合同规定卖方投保,卖方一定会保“一切险”或伦敦“协会货物条款”(A),按照《INCOTERMS》的解释,在CIF条件下,如果合同没有具体规定,卖方只需要投保最低责任范围险别,即平安和伦敦“协会货物条款”(C)就算履行其义务。2019/8/12XI'ANUNIVERSITYOFSCIENCE&TECHNOLOGY解决办法:(1)当进口合同使用CIF、CIP当由卖方投保的价格术语时,一定有在合同上注明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的具体险别以及附加险。(2)进口合同尽量采用CFR,CPT等价格术语,由买方在国内办理保险。(3)根据货物的特点选择相应险别和附加险。2019/8/12案例2FOB租船纠纷案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2019/8/12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定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定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有无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为我租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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