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风险评估说明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2013-10-01实施)等有关规定,按照我矿实际情况,对我矿危险源辨识依据进行分析、评定和查找潜在危险因素,分析可能造成事故的触发条件,公司成立对矿山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组,并制定《白山市浑江区利锋煤矿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在应急预案编制前,对各类事故的类型、原因、事故易发生的场所、事故发生的征兆和防范措施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小组专业签字备注采掘机电运输地测通风编制人:2015年12月21日2企业概况利锋煤矿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沟街道境内,隶属浑江区管辖的乡镇煤矿,为私营企业,投产后预计有职工262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片盘阶段水平大巷与穿层石门分区开拓;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抽出式通风,反风方式为改相反转;提升方式为斜井串车提升;供电方式为双回路供电;落煤方式为爆破落煤;支护方式:采煤采用单体兀钢支护;掘进采用梯形金属支架支护和锚杆、锚喷、砌碹支护;顶板处理方式为全部陷落法。根据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利锋煤矿瓦斯等级为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爆炸指数18.03%,有爆炸危险。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9.70m3/t,绝对瓦斯涌出量:0.62m3/min。矿井最大排水量:51.8m3/h;矿井自然涌水量:最大23m3/h、最小15m3/h。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3危险源与风险分析1、根据利锋煤矿煤层赋存条件和井下生产实际,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威胁安全生产致灾因素和重大危险源。2、风险分析(1)、水灾本矿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但随着开采活动的长期进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也可能变得日趋复杂,矿井充水因素主要为大气降水及浅部风化裂隙带水通过基岩裂隙间接渗入井下,威胁着本矿井的安全生产一旦发生透水事故,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矿溃泥,溃水事故多发生在采、掘工作面。(2)、瓦斯、煤尘本矿虽然是低瓦斯矿井,但仍有瓦斯爆炸危险,矿井瓦斯涌出形式主要表现为正常式瓦斯涌出,瓦斯涌出量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逐渐增加。在下列情况下: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通风不良的巷道由于不合理停电、停风等情况都可能造成瓦斯积聚,引发瓦斯事故。粉尘根据其成分不同可以造成两种危险与有害因素:职业病及煤尘爆炸。两种危险与有害因素都会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由于煤尘爆炸的特殊性,如果没有煤尘云(空气4中煤尘的浓度达到或超过40g/m3,往往不会发生爆炸。一般是瓦斯爆炸后,产生煤尘云而引起煤尘爆炸。本矿煤尘爆炸指数为23.08%,具有爆炸性,一旦发生事故,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往往造成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煤尘事故主要发生在采掘工作面,提升井筒,主要运输大巷。(3)、火灾本矿井开采煤层不具有自燃倾向性,但由于井下存在各种易燃物(坑木、油料等)和高温火源(机械摩擦火源、电器火源爆破等)导致矿井火灾的风险也相当大。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采区内及其它通风不良的煤巷。(4)、冒顶片帮事故冒顶与片帮灾害是矿山企业常见的灾害之一,本矿井属残区开采,煤层顶板再生,巷道压力大,顶板管理难度较大。由于支护不及时,支护质量不合格,或支护结构不合理,往往可以导致顶板事故。顶板事故多发生在采掘工作面及巷修地点。(5)、机械、运输事故我矿提升方式为斜井串车提升。如果管理不到位,违章作业都可能引发机电运输事故。(6)、电气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或误操作,电气设备保护不全或保护失效,都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51水灾事故风险评估1.1事故机理1.1.1事故类型及危害(1)、事故类型:水灾事故(2)、事故危害:1)、突发水灾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及工作面无法运转。2)、老窖水灾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人员伤亡。1.1.2事故原因分析1)、水文情况探测不清,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后预报不准确;2)、水情水害预报不及时;3)、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编制不详细,与实际不符合;4)、未对工作地点进行“先探后掘”的原则;5)、大断层内裂隙水,工作面老窖水;6)、雨季洪水灌入采空区,通过地表裂隙进入工作面;7)、工作面上方有小煤窖开采过的采空区,采空区内积水不清;8)、在采掘过程中遇到构造水害,未采取措施;1.1.3事故易发的场所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巷道内有淋水的地方、工作面上方有采空区、相邻工作面的老窖水。61.1.4发生事故的预兆发生事故的预兆: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有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1.1.2水灾事故预防措施1.2.1严格执行我矿制定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矿上和区队各自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各小组成员及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职,严格执行管理办法中制定的各项措施,负责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质材料准备。水灾事故小组成员,必须经常检查井下工作面的涌水情况,并做详细的工作面涌水情况记录,定期给组长汇报。水灾管理小组成员在井下发现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生产时,应将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有权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处理。1.2.2严格按作业规程要和水情水害预报要求对工作面管理,工作面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1.2.3在标出积水区和采空区的位置。采掘到标定的位置里,必须进行探水前进。严格按照井下防治水规程进行管理和监测,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水灾安全。采掘工作面预防水灾事故的措施:1)、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工作面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73)、地质技术人员必须定期到现场查看工作面的涌水情况,每月做出水情水害预报,并做出相关的分析和数据报告。4)、对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探查不明时,必须选用物探、钻探和水文地质实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和厚度等进行分析。5)、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窖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6)、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定期的水文观测和预报。7)、必须有两路排水系统:一路是能正常排出工作面所涌出的水量,并保证能正常的工作。二路是备用排水管路,能在工作面发生险情时能正常工作,并保证能使工作在突出的水量正常的排出。8)、利用班前会的时间学习有关的水情水害的预防等知识。评估结论:本矿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但随着开采活动的长期进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也可能变得日趋复杂,矿井充水因素主要为大气降水及浅部风化裂隙带水通过基岩裂隙间接渗入井下,威胁着本矿井的安全生产。82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风险评估2.1瓦斯、煤尘事故机理2.1.1事故类型及危害(1)、事故类型:瓦斯、煤尘事故(2)、事故危害:1)、瓦斯、煤尘爆炸时产生的瞬时温度在1850℃~2650℃之间,不仅会烧伤人员、烧坏设备、财产损失等,还可能会引起矿井火灾。2)、瓦斯、煤尘爆炸产生的高温,会使气体突然膨胀而引起气压力的骤然增大,再加上爆炸波的叠加作用或瓦斯连续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压力会越来越高。在高温高压的作用下,瓦斯爆炸产生正向冲击和反向冲击,可能引起火灾和二次爆炸。3)、瓦斯、煤尘爆炸后,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尤其是爆炸后产生的高浓度一氧化碳直接导致井下人员伤亡。4)、瓦斯爆炸可能引发大量的煤尘爆炸事故。2.1.2事故原因分析发生瓦斯、煤尘事故必须同时具备几个条件:1)、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5%~16%;2)、氧气浓度不低于12%;3)、有650℃~750℃的引爆火源存在;4)、对工作面和机械设备上的煤尘得不到及时的处理;95)、工作面喷雾装置达不到要求,不能使工作面得到喷雾降尘的效果。6)、对巷道和工作面冲洗不到位。7)、防尘供水管路安设不到位。在这几个条件中,氧气无法进行控制,所以瓦斯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取为: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遇到引爆火源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2.1.3事故易发生的场所瓦斯事故易发地点为采掘工作面、采空区、盲巷、高冒区、综采上隅角等。2.1.2瓦斯、煤尘事故防范措施2.2.1采取通风措施,防止瓦斯超限1)、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力求通风系统完善,消灭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如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可实施一次串联通风,但必须制定有关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2)、采掘工作面要有足够的风量,做到风筒接口严密不漏风,反边符合标准,风筒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密闭和风门严格按标准施工,做到密闭不漏风、风门能自动关闭,风门设置连锁装置。3)、提高矿井的有效风量,保证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硐室皆有足够的风量。104)、巷道贯通前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完善通风设施,检查贯通地点的通风及瓦斯情况,并设好警戒。5)、贯通后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各用风地点风量分配要合理,无串联风、循环风、采空区通风。2.2.2井下瓦斯管理1)、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矿井瓦斯管理。2)、完善瓦斯检查制度。我矿专门高有通风科,通风科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瓦斯检查。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严格瓦斯检查员现场交接班制度,炮掘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和瓦斯检查原始记录、瓦斯牌板和瓦斯日报表“三对口”制度,严禁脱岗、空班、漏检和假检。3)、井下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入井时,要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对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作业。4)、管好用好现有的瓦检器,定期进行维修,使其保证完好使用。5)、瓦斯超限或涌出异常,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6)、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井下各作业地点的通风状况和瓦斯浓度,所有采掘工作面都须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11置。7)、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生产中易于积聚瓦斯的地点有,综采工作面的上隅角和采空区边界,综采工作面的采煤机附近,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瓦斯检查员应每班不少于三次(除工作面外)巡回检查上述地点的瓦斯情况,如发现瓦斯积聚时,必须采取专项措施进行处理。8)、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和采空区边界超限时,可采用引导风流排除上隅角的瓦斯或制定专项排瓦斯措施。9)、处理局部高冒区域或封闭采空区时,要按规定检查有关地点的瓦斯浓度。10)、局部通风机因故停风,必须断电、撤人;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2.2.3发挥我矿信息中心瓦斯安全监测系统等仪器仪表的作用1)、信息中心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相关的规定。2)、信息中心按照《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办法》及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设置传感器,传感器设置位置必须符合《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办法》的规定。123)、信息中心对安全监测系统的安全运行承担主要责任,必须保证系统软件、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4)、信息中心按照《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传感器、分站、瓦斯电和风电闭锁红绿灯进行检查、调校、维修。5)、我矿值班领导对安全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6)、矿值班领导、调度员、瓦检员、安全监测维护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任务。2.2.4严格明火管理1)、严格明火管理,严禁携带烟草及烟火物品下井,井口必须设有安检检身人员,严格执行《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井口20米内禁止烟火,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或自行拆开矿灯,严禁不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入井。2)、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煤电钻要用专用电缆并实行综合保护,电缆接头严禁有“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维修搬迁井下电器设备必须停电;矿灯要完好使用,禁止拆开、敲打、撞击。3)、井下和井口附近不得使用电焊、气焊焊接等工作,13必须有机运队专业人员在安检和瓦检允许的情况下使用。4)、严格放炮制度。放炮必须用取得许可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