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电缆管理制度一、各单位必须设一名兼职电缆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用、入井、移交、验收及回收升井工作,并建帐做好记录。二、各单位电缆的领用、报废必须由机电科统一管理,未经审批不得领用和报废电缆。领用的电缆入井前必须做好标记,防止丢失,凡在井下发现一处没有电缆标记的电缆,罚使用单位50元,依次类推。井下电缆严禁乱截、特殊情况必须截断时,必须报机电科批准,及时做好电缆标记,不汇报私自截断电缆,按照偷盗一次罚款200元,依次类推。三、购进的新电缆由矿电缆管理组协同领用单位兼职电缆管理员进行验收,对阻燃电缆必须进行检验,证件齐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证件不齐全的电缆电缆不得入库、发放。四、井下不准存放闲置电缆,各单位备用电缆必须存放在指定硐室内,并上锁,设专人管理。否则每发现一处闲置电缆乱扔乱放罚款50元。五、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都必须用电缆钩悬挂,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不大于3米,电缆悬挂高度不低于矿车高度。六、电缆悬挂允许有一定的驰度,但必须保持一致,达到美观要求。七、电缆悬挂按照直径大小自上而下进行悬挂,同等电压的电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50mm,不同电压等级电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100mm,电缆与风筒或管路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受条件限制挂在一侧时,至少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八、在巷道敷设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墙的两边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电缆标志牌。九、穿过墙壁的电缆,必需加装保护套管,并将管口封堵,套管内壁要光滑,并有一定的承压能力,以防损伤电缆。十、电缆的使用:1、采掘移动设备的电缆要妥善保护,避免碰撞、砸压,炮崩,工具损伤。2、使用中的电缆要定期检查,注意电缆的温升、绝缘阻值,观察电缆的悬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连接电缆的接线盒不得承受拉力,穿过淋水区的电缆不得有接线盒。4、电缆只准在额定电压等级下使用,使用时负荷电流严禁超过电缆的额定载流量。5、4mm2以下截面的电缆只准用做信号、通讯、远程控制,不得做动力电缆用。检测监控专用线不准做信号、控制电缆用,已使用的,要制定措施,限期更换电缆的检查检验要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