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程合同书甲方:贵州亿祥矿业(集团)镇远润达有限公司乙方:黔东南州富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镇远县第六工程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甲方厂内铁合金矿热炉打炉(或出炉)爆破作业。2.爆破工程地点:镇远县青溪镇大塘村(贵州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3.工程范围及内容:爆破矿热炉内固体渣铁、炉内碳砖或炉口。4.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有效爆破炮数)结算。二、工程内容及工期1.工程内容:爆破矿热炉内固体渣铁、炉内碳砖或炉口。2.工期:在本合同期内按照甲方生产需爆破作业时间及次数的需求,完成需爆破炉子的爆破量。3.乙方必须按照爆破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办好相关爆破作业的审批手续,在甲方通知的爆破作业时间准时进行爆破作业。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法1.工程单价:爆破单价为100.00元/炮(含施工所需所有的人工、材料)实际核算方式:总价按实际发生的爆破有效炮数×单价计算,完成一台炉子爆破量后结算一次。工程合同一经签定,不受任何价格调整影响,按合同标准进行结算。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安排的爆破任务完成爆破量后,指定经办人员持甲方相关管理人员开具的证明(包括爆破内容及有效炮数),及乙方开具的相关票据到甲方办理结算。四、工程量核算与确认:1.每一次爆破施工结束后,由甲乙双方指定的经办人在开具的证明上签字确认。五、质量、安全及验收:(一)、工程质量: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的工作;2、甲方在施工条件方面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进随时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按照情节轻重,由乙方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二)、安全管理及责任:1、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注意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相关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2、乙方必须要有防护措施。架设安全网、安全帽等相关安全设施,由乙方自备。3.乙方采取先进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有力的技术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人身安全。4.乙方负责对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刑事、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六、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2.甲方负责爆破作业的基础条件,负责打好炮眼、清除渣物;3.协助乙方负责爆破时的人员疏散及安全警戒工作;4.甲方违约按照本合同单价赔偿乙方50炮的金额,即5000.00元。(二)、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2.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3.负责办理爆破方案审批手续;4.做好爆破时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担爆破器材、物品的运输、存放及管理。5.采取必要的技术及防护措施,严禁产生飞石,确保周围建筑及在建设施的安全和人身安全,如出现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6.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5000.00元后,还应赔偿因此延误正常生产造成的间接损失。七、合同期限及生效:1.本合同期限自: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5月30日止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