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ZX.006C/2生效日期:2016-05-01—第1页共2页—物品放行管理规程1.0目的加强对物品放行的管理,有效控制偷盗等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小区/大厦业主(住户)的利益。2.0范围适用于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业主/住户、施工人员物品出入的管理。3.0职责3.1秩序管理员负责小区搬出物品的检查、核实工作。3.2秩序部领班负责对物品放行的核实、放行工作。3.2秩序部队长以上人员负责对物品放行的监督工作。4.0工作程序4.1业主(住户)及小区/大厦内各施工单位的大件、贵重物品搬出小区/大厦时,须事先向本物业服务处进行申报。4.2物业服务处值班人员根据业主(住户)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等其它有效证件核对属实后,可开出《物品放行条》。4.3出租屋承租人搬家,须由业主(出租人)到场,并在《物品放行条》上列出要搬出的物品明细,由业主同意后方可放行。4.4大门岗秩序管理员依照《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对搬出的物品进行核查、登记。在《物品放行条》上签名确认。《物品放行条》由秩序部骨干负责回收,存档。4.5搬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不符时,秩序管理员应通知领班或向服务处核实无误后放行。4.6秩序管理员应对出入小区/大厦7座以上的车辆进行检查。4.7小区/大厦内发现可疑情况,巡逻秩序管理员或门岗人员有权暂时截停可疑物品及人员,并视情况报告公安机关。4.8经询问、核实,发现有犯罪嫌疑行为的,须立即报警并及时移交派出所处理。编号:ZX.006C/2生效日期:2016-05-01—第2页共2页—5.0相关记录《物品放行条》6.0相关文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