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特殊儿童的早期鉴别第一节视力残疾儿童的早期鉴别视力残疾使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视力,严重危害其生活、学习和工作。因此,研究视力残疾的鉴别方法,及早发现视力残疾儿童的各种特点,对于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或功能补偿)训练,使他们的身心能得到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视力残疾儿童早期鉴别概述(一)视力残疾的定义什么是视力残疾?从理论上说,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双眼不同程度的视力损失或视野缩小,而难能从事正常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的现象。(二)视力残疾的早期鉴别视力残疾的早期鉴别,是指在儿童生活的早期或残疾发生的早期,家长或教师要注意观察发现有视力残疾的儿童,及时请有关专家或眼科医生进行详检确认,并对其视力残疾状况给出恰当的诊断性评价的过程。鉴别的目的一是为进一步早期干预提供依据,二是尽可能阻止残疾的进一步发展。对视力残疾儿童的早期鉴别应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1.视觉障碍的种类、程度、成因及发展状况,应尽可能彻底地了解。2.遗传、发育史的调查,其目的是试图了解儿童的视觉障碍是否与遗传有关。3.除了视觉障碍的鉴定外,检查儿童有无其它障碍。4.调查心理与情绪稳定性,以及智力、语言能力等,若发现异常的现象,可作为干预的参考。二、视力残疾的的鉴定方法视力残疾的鉴定方法,大致可分为主观鉴定与客观鉴定两种途径。一般先做主观、经验与功能性的鉴定,即由接触儿童最多,了解最详尽的父母和老师在日常生活中严密注意儿童是否有异常的行为发生;再运用客观、科学的鉴定方法加以确认,这一步工作应由医生及心理学家、专业人员所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评量。做初步评量时,若是遇到不易鉴别的个案,必须与学校校医、社会工作人员、较有经验的教师洽商、并参考儿童的健康检查资料。(一)视力残疾的主观鉴定视力残疾儿童的主观鉴定是通过儿童的视觉行为与可观察到的眼睛症状去判断。早期主观鉴定可考虑从如下几方面进行。(1)视力问题观察眼睛的灵活性观察眼睛的光泽观察眼睛是否追视物体观察孩子是否爱摸东西观察孩子看电视、阅读时的距离视力正常幼儿新生儿凝视眼前新生儿眼睛有“洋娃娃眼反射”1个月时能看清20-25cm处的人脸或玩具2个月能逗笑,追视90度4个月灵活追视5个月见色彩鲜艳物体就想要1.视觉行为,看儿童是否具有下列行为:2(1)是否过分地揉眼睛?(2)是否喜欢用单眼?哪一眼?如何用?(3)是否有怕光的现象?(4)能否区别色彩?(5)能否区别事物?(6)能否区别人物?(7)在做需近距离眼力的工作后,常抱怨眼睛痛、头痛、头晕,或恶心。(8)能否区别房内有无光线?(9)是否常斜眼视物?(10)看一件物体会不会变成两个物体?(11)能否看见远方的事物?(12)能否在屋内移动而不跌倒?(13)他在家中有过意外吗?何种意外?如何避免?(14)是否有盲人的特殊动作?(15)是否对光线特别敏感,在明亮处总感到不适?(16)对于需要手眼协调的工作显得较笨拙,又不能协调?(17)是否有将某些字母、音节、或单字颠倒的倾向?(18)是否有对形状相似的字母(如0与a、c、e;n与m,b和h,及f与t)产生混淆的倾向?2、眼睛的症状(1)眼睑通红。(2)眼睑长痂。(3)眼睑浮肿。(4)眼部有许多分泌物。(5)眼睛充水或发红。(6)眼睛无法直视。(7)瞳孔大小不一。(8)眼球的活动过多。(9)眼睑下垂。教师或父母如发现儿童有上述的视觉行为与眼睛症状,应迅速请眼科医生作进一步诊断。(二)视力残疾的早期医学检查视力残疾的医学检查,是指依靠眼科医师等专门人员运用医学工具对被检查者的视力及眼睛的状况进行专业性的检查、诊断。即通常所指的一般眼科的视力检查。检查内容一般包括:远视力及近视力。对于儿童视力的检查虽以专业人员来实施较妥当,但只要家长或教师接受过适当的训练。也可以做视力检查工作,而且效果会更好,因为家长或教师是最熟悉和了解儿童状况的。1.远视力的检查远视力检查是指中央凹处视力机能的检查,这种检查又分为视力表检查及实物检查两种。(1)视力表检查我国现在使用最多的远视力表为《国际标准视力表》。自1990年5月1日起,我国逐步推广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下面详细介绍《国际标准视力表》的使用方法。①被检者距视力表5米,视力表的悬挂高度与被检眼在同一高度。②视力检查一般先右眼,后左眼,然后再查双眼。之所以要查双眼,主要是因为实际生活中双眼的视力比单眼的视力更为重要。③视力检查从上而下,先从0.1行开始,答对后转入下一行,一般在一行视标中要答对一半以上才转入下一行。3④检查视力的戴眼镜的应戴眼镜检查。⑤检查视力时,如被检者能看清0.3或0.3以上“E”字缺口方向的,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如视力不及0.3,则以适当镜片或针孔镜试测其优眼的视力;如仍看不清0.3,则为视力残疾者。⑥如优眼经适当镜片矫正或加用针孔镜后,其视力可达0.1或0.2,但不及0.3的,属二级低视力。⑦如优眼经适当的镜片矫正或加用针孔镜后,其视力不及0.1,则让被检查者逐步走近视力表,直至看清0.l行视标为止,记录下被检者与视力表之间的距离:如在距离为2.5米处,被检者才能分辨0.l行视标,则视力为0.05,属一级低视力。如距离为l米处被检者才能分辨0.1行视标,则视力为0.02,属二级盲。⑧如优眼在1米距离仍分辨不清0.1视标,视力低于0.02,可改用数手指。测试者让被检者背光而立,如在50厘米处能数出指数,指间距离略同指宽,则视力记为:指数/50厘米;如在50厘米处被检者仍分辨不清,则改用手在被检者眼前晃动,记录下能看到的距离,如手动/10厘米。⑨如不能看到眼前手动者,则需在暗室内用烛光或手电筒照射眼睛,看到光亮者为有光感,不能看到者为无光感。如被检者优眼经适当镜片矫正和用针孔镜后,其视力仍低于0.02者,称为一级盲。⑩检查完左右眼后,应再查双眼视力。双眼视力更能说明被检查者实际使用的视力情况,检查方法与单眼检查相同。由于认知发展的局限,给2岁以下儿童检查视力,一般是根据婴幼儿视觉发育的规律,对其视觉行为进行观察,从而做出粗略的判断。2岁以上幼儿图形知觉能力有了一定的发展,已能用语言表达所感知的事物,便可使用《儿童图形视力表》,检查方法与《国际标准视力表》的检查方法相同。《标准对数远视力表》力图克服《国际标准视力表》的缺欠。比《国际标准视力表》增加了9个视标,极大地改善了低视力的测定。检查方法与《国际标准视力表》的检查方法相同。(2)实物检查法此种方法用于年龄较小而不能用视力表测试的婴幼儿或者只想粗略了解其视力情况的视力残疾者,用实物测定视力可根据下列公式计算:1.5实物距离(m)视力=X实物大小(mm)5使用此计算公式需要注意,实物距离的单位是米,实物大小的单位是毫米。实物检查法一般采用乒乓球测试和硬币测试两种形式。乒乓球测试:在被检者正前方2米处,将直径约为40毫米的白色乒乓球放在深色背景上,若被检查者能看见而拾起,则其视力相当于0.015则为一级盲。把乒乓球放在离被检者3米处,被检者仍能看见,则视力相当于0.045,若看不见则为二级盲。硬币测试:把一枚伍分硬币(直径为24毫米)置于小儿面前4米处的深色背景上,被检者若能看见并拾起,则视力相当于0.05。将一枚壹分硬币(直径为18毫米)置于被检者前3米处被检者若能看见则视力相当于0.05,若置于被检者前6米处可以看见则视力相当于0.10。2.近视力检查也称为调节机能或阅读视力的检查,主要检查两眼受调节作用下的视力敏度。对于视力障碍者来说,远视力检查固然重要,近视力的检查更不能忽视。因为在儿童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中需用近视力的机会很多,时间也相当长,尤其有些儿童的远视力虽差,但其近处阅读的能力还不错,因此近视力的检查更具教育意义。检查近视力一般使用国际标准近视力检查表。检查方法如下让被检者看国际标准近视力表,被检者眼睛与视力表的距离为30厘米,先查右眼,再查左眼。若被检者能看清1.0视标,则为正常视力;若在30厘米处看不清0.1行视标,可以移近距离,直至能看清0.1行视标为止,然后记录4下视力及测试距离,记录方法为:近视力/距离。如果儿童的近视力在0.3或以下,则基本无法阅读一般书刊杂志(小5号字);如果近视力在0.5—0.6以上,一般能顺利阅读书刊、杂志,读小5号字亦无多大困难。另外,检查近视力可用一种简单的方法,即让被检者辨认字号规格不同的字体或数字,以确定其阅读文字的视觉能力的水平。测查时应注意使用的字不应太难,应是儿童比较熟悉常见的字。近视力检查主要是测量内眼肌(睫状肌)的调节能力,因此视觉障碍儿童近视力检查可以不限定距离,只要被检者能看得清,多近的距离都可以,但应如实记录,必要时还应记录检查过程中被检者的特殊行为反应或是否戴眼镜,以便为教学活动提供资料。我国的《标准对数近视力表》共有23行视标,设计距离为25厘米,也可变距使用。近视力表远用时也可代替远视力表,如置于5米处,近视力表上所有视标行的5分记录值均加上校正值1.3即可检查。近视力表作远视力表使用方便携带,且可一表两用(可测近视力,也可测远视力),另外,它的视标行数多,可测范围大,适用于大规模的防盲普查及盲校低视生的测查。3.视野检查视野及其检查。视野(Visualfield)是当眼球固定注视不动时,所能看见的空间范围,也称周边视力,其敏锐度要比中心视力低得多。视野是视功能的重要方面,它可以使人感知周围环境,物体的方位及物体的运行及其速度。视野检查对视路疾病的定位诊断,判断某些疾病的发展过程和疗效起重要作用,所以视觉障碍儿童应做视野检查。视野检查包括周边视野检查和中心视野检查。中央30º以内范围的视野为中心视野,30º以外范围的视野为周边视野。(1)周边视野检查:周边视野检查包括对比视野检查法,周边视野计检查法等。对比视野检查法:被检者与检查者面对而坐,相距0.5米。检查右眼时,被检者的右眼与检查者的左眼彼此对视,并各自遮盖另一只眼。检查左眼时则相反。检查者用手指(或持一棉球)置于二人之间,在各个方位从外周向中间移动,嘱被检者看到手指(或棉球)后立即示意。如被检者能在各个方位(上、下、内、外、内上、内下、外上、外下、不同方位)与检查者同时看到手指(或棉球),大体属正常视野(检查者的视野必须正常)。它的优点是操作简单,不需任何仪器,对视野容易测知。缺点是不够精确,仅能初步判断视野的大致情况,且无法记录供以后参考对比。周边视野计检查法:周边视野计有多种,常用的是半球形(也称半弧形)视野计。此设备较昂贵,一般学校使用较少,一般在医疗、康复机构中由专业人员使用,操作方法请参阅产品说明书。(2)中心视野的检查平面视野屏为无反光的黑色正方形绒布,面积一般为1平方米,平面会有弧线和经线。检查方法是:被检者坐在视野屏前1米处,被检眼向前注视视野屏中央的固定点,并且与固定点处于同一水平线上,选用1-5毫米直径视标,沿经线移动,记录下检查结果。这种检查,可比周边视野放大3倍,便于查处见效的中心视野缺损。视野检查是被检查者主观感觉的反映,因而检查结果不仅受检查者经验、检查方法及所用工具和设备等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被检者本身精神状态、生理因素等影响,被检者所处的环境是否安静、被检者检查经验多寡等因素也会影响视野的检查结果。第二节听力残疾儿童的早期鉴别听觉是人类重要的感觉之一,人们不仅依靠听觉获悉客观世界的声音特性,而且依赖听觉形成和发展语言,我们研究听力残疾的早期鉴别,及早地发现听力残疾儿童,并对其实施恰当地康即教育训练,是极有利于促进其健康发展的。一、听力残疾儿童早期鉴别概述(一)听力残疾的含义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的声音。5在医学上,将听力损失程度重的叫“耳聋”,轻的叫“重听”。(二)听力残疾的早期鉴别听力残疾的早期鉴别是指在儿童生活的早期或残疾发生的早期,家长或教师通过观察及时发现有听力残疾的儿童,并能及时请耳科医生或有关专家进行详检确认,以对儿童听力残疾的情况作出恰当的诊断性评价这样一个过程。听力残疾鉴别的目的,一是测定儿童是否有听力残疾,以免将其它类型的残疾,(如智力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