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碍类型国内的鉴别标准备注发展性障碍儿童指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某些显著障碍的儿童。主要包括:智力障碍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言语及语言障碍儿童、情绪及行为障碍儿童、自闭症儿童。智力障碍智力:智力功能显著低于平均智力水平,在个别施测的标准化智力测验中,其智商在70分以下;适应行为:在适应行为方面的缺损或障碍,即同时具有下列10项适应技能领域中两种以上的相关限制:沟通、生活自理、居家生活、社会技能、使用社区、自我管理、社会性学科技能、工作、休闲活动、健康与安全;发生时间:18岁之前发病。2006年,中国智力残疾标准:智力残疾级别分级标准发展商(DQ)0~6岁智商(IQ)7岁以上适应性行为(AB)WHO-DAS分值一级≤25<20极重度≥116分二级26~3920~34重度106~115分三级40~5435~49中度96~105分四级55~7550~69轻度52~95分智力残疾:2006年(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以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智力障碍儿童:在发育时期表现出来的一般智力功能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障碍的儿童。(显著是指低于平均数两个标准差。)发展商:或称发育商,是用来衡量婴幼儿心智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之一。是在大运动、精细动作、认知、情绪和社会性发展等方面对婴幼儿发育情况进行衡量的指标。言语与语2006年,中国言语残疾标准:言语残疾等级标准言语障碍:指个体的言语或说话异于常人,使说话内容受损害,既妨碍个体间的交流,又造成自己的不良适应的现象。言障碍一级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二级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三级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四级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或长篇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语言障碍:指个体表现出的语言学知识系统与其年龄不相称,落后于普通儿童的发展水平的现象。言语障碍分类:1、构音障碍:替代、省略、扭曲、添加2、声音障碍:音调、音量、音质3、语流障碍:迟疑、停顿、重复、延长语言障碍分类:1、语言发展迟缓:表达、理解2、失语症:语言丧失情绪与行为障碍1.广泛性焦虑障碍:我国的诊断与鉴别标准(提出于《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A.症状标准:(1)以烦躁不安、整日紧张、无法放松为特征(2)焦虑与担心出现在两种以上的场合、活动或环境中(3)明知焦虑不好,但无法自控B.严重标准社会功能明显受损C.病程标准起病于18岁以前,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6个月。D.排除标准不是由于药物、躯体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及其它精神疾病或发育障碍所致。2.注意缺陷过动症(ADHD)诊断与鉴别标准:(1)A或B:A:注意缺陷情绪和行为障碍儿童:指行为表现与一般儿童应有的行为明显偏离,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影响教育的、明显而持续的行为特点的儿童:学习能力不足,但不能用智力、感觉和身体的原因加以解释;不能与同龄人和教师建立或保持良好的关系;对正常环境缺乏适当的情绪和行为反应;弥漫性不愉快心境或抑郁;容易出现与个人学习困难有关的生理症状或恐惧反应。分类:儿童情绪障碍:包括儿童焦虑B:多动-冲动(2)多动-冲动或注意问题都出现于7岁以前(3)某些表现存在于两个以上场合,如在学校、在工作室(或诊室)、在家(4)在社交、学业或职业等功能上,有临床缺损的明显证据(5)排除广泛发育障碍、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障碍的可能,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进行解释,如心境障碍、焦虑障碍、分离性障碍或人格障碍等综上,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手册第十版》和《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的诊断标准,构成情绪与行为障碍有3个决定性的条件:1.情绪与行为的困扰已干扰到这个儿童的日常生活、社会人际关系以及学校的学习活动(年龄较大的青少年则干扰到职业上的表现)。2.问题的出现已经有一段历史,通常是指超过6个月。3.问题已演变为固定的模式而且经常发生,即这个儿童在某种情境中这种固定的行为模式会经常出现。症和其他儿童情绪障碍。多动综合症:发生于儿童期,同时具有明显注意集中困难、注意维持时间短暂,以及活动过度或冲动的一组综合征。品行障碍:指明显违反与其年龄相应的社会规范或道德准则,损害别人或公共的利益的行为。特殊功能发育障碍:指言语、学校学习技能、运动技能等方面的发育延迟,并无明显的智力障碍、感觉器官缺陷及情绪障碍。其他行为障碍:主要包括排泄障碍、口吃等。自闭症我国的诊断与鉴别标准(提出于《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A.在下列3项中,至少有7条,且第1项至少有2条,第2、3项至少各有1条:(1)人际交往存在质的损害,至少2条(2)言语交流存在质的损害,主要为语言运用功能的损害(3)兴趣狭窄和活动刻板、坚持环境和生活方式不变,至少注:CCMD还指出,若患儿症状不典型(只能部分满足上述孤独症症状标准),或发病年龄不典型(如在3岁后才出现症状),则可考虑诊断为不典型孤独症。症状:社会化行为缺乏:对外界事物不感兴趣,与人缺乏目光接触,不主具有下列中的1项B.通常起病于3岁以内C.排除Asperger综合征、Heller综合征(童年瓦解性精神障碍)、Rett综合征、特定感受性语言障碍、儿童分裂症动与人交往,与父母缺乏安全依恋关系等。语言交流障碍:语言发育落后、或出现语言倒退、或语言缺乏交流性质,缺乏与他人的交流或交流技巧。刻板行为:兴趣狭窄、行为活动方式刻板、单调、重复。智力异常:70%左右的孤独症儿童智力落后,但可能在某些方面具有较强能力,20%智力在正常,约10%智力超常。感知觉及运动功能异常:痛觉迟钝、对某些声音或图像特别恐惧或喜好。其他常见行为:多动、注意力分散、发脾气、攻击、自伤。身体功能障碍儿童指在感觉或身体其他功能方面存在显著障碍的儿童。主要包括:视觉障碍儿童、听觉障碍儿童、肢体障碍儿童、病弱儿童。视觉障碍2006年,中国视力残疾标准: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盲一级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三级≥0.05~<0.1四级≥0.1~<0.3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3.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视觉障碍儿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不同程度的视力低下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学习及社会活动的儿童。听觉障碍2006年,中国听力残疾标准:听力残疾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一级极重度损伤≥91dBHL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极严重障碍二级重度损伤在81~90dB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严重障碍三级中重度损伤在61~80dB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中度障碍四级中度损伤在41~60dB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轻度障碍听觉障碍儿童:由于听觉系统某一部位发生病变或损伤,导致听力损失或听觉功能减退,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的声音,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学习及社会活动的儿童。人耳能听到的声强级范围:0dB—120dB人耳能听到的声音频率范围:20Hz—20000Hz日常生活中语音频率范围:125Hz—8000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