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现象对养老问题的映射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浅析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及其应对办法课程论文课程名称:人口地理主讲教师:杨振姓名:李祉诺、文建、史博亚、王明明、杨洋、王士佳专业名称:地理科学浅析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及其应对办法内容摘要:我国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产生了1亿多的独生子女人口,数量庞大的独生子女父母将渐次跨入老龄行列,现实的养老困境和养老风险正在迫近第一代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和家庭,中国已经迎来“独子养老”时代。笔者通过运用分析比较、查阅文献、数学建模等方法浅析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并结合现状提出一定的应对方法来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困境、降低养老风险,提高其发展能力。关键词: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养老观念转变独生子女养老的社会保障一、独生子女现象的产生及独生子女家庭所谓独生子女家庭,是指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显然,每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是判断独生子女家庭的唯一标准。自全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规模就出现了逐年加大的趋势,尤其是1980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城镇独生子女数量增加迅速,独生子女占新人口的比重快速提高(如表一所示)。其中,城镇新增人口中的独生子女已经占据2/3以上,农村也超过1/10[1]。(数据来源:杨书章、郭震威.中国独生子女现状及其对未来人口发展的影响.市场与人口分析.2000.4.)由于历史上城乡之间隔离的发展和城乡之间发展水平的不同,导致城乡独生子女的数量存在差异,在独生子女养老问题上,城乡之间就应该有所差异,因地而异。中国农村长期是小农经济社会传统的农耕生产方式深深地烙印了农民一整套对干生育的需求与看法一一他们的生育观念。许多研究揭示,农民脑海深层的观念世界是二元的,即人生有前世今生。生育是香火不断的保证。根据全国第二期深入的生育力抽样调查,在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育龄妇女想要下一个孩子的比例,在北京,农村是城市的2.07倍,辽宁、山东、广东、贵州、甘肃五省分别是1.97倍、1.2倍、1.25倍、1.44倍、1.55倍。城市代表着比农村更为多元的文化与开放的生活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使生育对城市居民的重要性大为降低。因而在研究独生子女的影响方面应以城市研究为主,本文将着重论述城市独生子女的影响,较少论述农村独生子女的影响。总独生子女人口(万人)城市独生子女人口(万人)农村独生子女人口(万人)19956499376927302000934661403206表2:独生子女城乡人口差异中国政府自197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计划生育政策,1980年正式提出“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生育率在短期内大幅度下降。总和生育率从20世纪70年代初的每个妇女平均生育6个子女,下降到90年代初期的更替水平,并在更替水平以下进一步下跌。进入21世纪以来,总和生育率一直保持在1.8以下,我国跨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基于生育率快速下降并稳定在低水平的现实,首先,在宏观层面上,引发了人口年龄结构的巨大变化,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将是可以预见的未来几十年最重大的人口事件之一[2]。2000年人口普查,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规模达到8810万,占全国总人口12.66亿的6.96%。受20世纪50~70年代初“婴儿爆炸”出生队列惯性作用和迅速的人口转变的叠加影响,在未来的40年内,老年人口规模将超过3亿,老龄化程度达到20%以上,这将是必然的人口发展趋势;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在本世纪70年代超过1亿,占老年人口比重近1/3,高龄化也将不可避免。其次,在微观层面上,造就了一代特殊的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小家庭成为最主要的家庭形式,家庭规模普遍缩小,家庭平均人口从1982年的每个家庭4.41人减少到2000年的3.44人,全国2/3的家庭是二代三人家庭。独生子女家庭正在成为城市家庭的主要类型[3]。低生育水平、快速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独生子女化,已经引起政府和学者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共同关注。二、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一)浅析独生子女养老压力状况为了更有效的研究独生子女的养老压力,引入老年抚养比这一概念。老年抚养比是指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中老年部分对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老年人口数[4]。老年人口抚养比是从经济角度反映人口老龄化社会后果的指标之一。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至十八周岁有独立的经济能力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我国刑法规定十四岁至十六岁的有独立经济能力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故在这里,笔者假设推定十四岁以上的人有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我国于1970年开始推行计划生育,于1980年开始正式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由此可推出当1970年和1980年出生的独生子女长大后的1985年和1995年为重大转折点,观察其老年抚养比的变化可看出独生子女养老压力突变情况。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所公示部分年份数据统计计算得1982~2010年老年抚养比表(如表3所示)。表3:我国1982~2010年老年抚养比表年份总人口(万人)65岁以上人口(万人)65岁以上人口比重老年抚养比抚养比增长率198210165449914.98.0----------198710930059685.48.33.839967199011433363685.68.30.669538199512112175106.29.210.54864199612238978336.49.53.387097199712362680856.59.71.574623199812476183596.79.92.291099199912578686796.910.22.928828200012674388217.09.9-2.72581200112762790627.110.11.639464200212845393777.310.42.957434200312922796927.510.72.593541200412998898577.610.70.3697032005130756100557.710.7-0.171212006131448104197.911.02.6707362007132129106368.111.11.2678442008132802109568.311.32.1062052009133450113078.511.62.7497292010134091118948.911.92.210717(数据来源: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网上数据统计整理)由表:3可以看出,1995年老年抚养比增长率为10.548%,是近三十年来的老年抚养比增长高峰,与1980年的计划生育作为政策正式实施密不可分。1985年的老年抚养比未查到数据,但由1982年的老年抚养比8%和1987年的8.3%可推测1985年也是突变高峰。表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上数据)综合分析表3和表4,可明显的看出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的老年抚养比不断升高,同时自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所占比例也不断升高,两个不断升高说明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越来越尖锐。面对着巨大的养老压力,独生子女的养老困难问题越来越突出。(二)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主要困难1、正常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困难“4-2-1”三代共存的家庭人口结构被认为是独生子女家庭的典型结构。从人口学的角度考量,所谓的“4-2-1”独生子女家庭结构,可以概括为独生子女代(第三代)1人,独生子女父代(第二代)2个人和祖父母代(第一代)4个家庭人口所组成的家庭形式,他们不一定居住在一起,但在代际关系上形成了4个老人、2个中年人和1个年轻人三代共存的“4-2-1”结构[5]。独生子女家庭的最典型特点是孩子的唯一性和单传性,孩子数量减少到了最少,独生子女既是家庭传宗接代的唯一,也是家庭子女老年供养的唯一,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成员已经被简化到了非常低的程度[6]。所以,在研究独生子女家庭时,多数人总是把目光投向“4-2-1”结构中的最底层“1”。普遍认为,基于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养老保障、服务、福利等条件,在现阶段和未来很长的时期内,家庭子女养老依然是中国老人最重要的养老方式,而独生子女家庭中子女的唯一性,迫使独生子女要同时供养6个中老年长辈,独生子女父母将受到“上养老,下育小”的双重挤压,家庭内部老人供养支持的人力资源严重短缺[7]。其家庭养老供养前景令人深感忧虑,老年人赡养负担将会非常沉重,这将成为未来社会和家庭的突出矛盾之一。2、空巢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困难随着独生子女因求学、就业、结婚或其他原因而离开家庭,独生子女家庭会进入大部分或全部时间只剩下父母两人单独居住,或夫妇中只有一人居住的阶段,这种家庭类型就是独生子女空巢家庭[8]。空巢阶段是核心家庭生命周期中特有的阶段,独生子女家庭是空巢家庭的高发群体。独生子女家庭的“空巢”引发的养老风险是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困难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家庭空巢化的背景下,家庭养老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家庭养老的内容和形式出现了分离养老功能出现转移即从家庭转向社会,家庭养老支持力弱化、养老资源减少[9]。3、残缺家庭的养老风险由于重大自然灾害、疾病、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导致独生子女的伤残、死亡等。残缺独生子女家庭的生活困境和养老问题非常大[10]。三、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困难养的应对措施面对独生子女家庭如此艰巨的养老任务和如此大的养老困难和养老风险,家庭、社会和政府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查询资料抽样调查等方法深入研究,结合现有的国家养老政策,笔者认为对于独生子女养老问题的解决要遵循一个原则、抓住一个关键、实施三个措施,从观念领域到具体政策、从政府角度到个人角度全方面系统化的应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困难。1、遵循“四老结合,两相协调”的原则。笔者认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是一个涉及不同层次、因地不同因人而异的复杂系统。因此,解决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要从个人、家庭、社区到社会的结合,即做到自我养老、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的结合,从个人到社会、从微观到宏观的结合,根据不同家庭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养老形式。同时,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不仅仅需要物质上充足,还需要精神上的慰藉,二者的互相联系,协调发展才能够使得老人们物质富足、精神和乐、社会和谐[11]。2、抓住思想领域上的观念转变的关键。长期以来,老年人认为子女赡养其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对于只有一个孩子的这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来说,他们的养老保障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转变这种观念[12]。广大独生子女父母要有意识、主动地从思想上变“依靠子女”为“依靠自己”,积极地在现实生活中做到从“依赖养老”到“独立养老”[13]。这种“独立养老”的实质,就是要使老年人从主观上减少对子女的期待。因此,对于大部分独生子女父母来说,转变养老观念或许是解决养老问题的一个关键环节——独生子女父母要树立一种“独立养老”的观念和意识,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生活提供有益的帮助[14]。3、继续建立健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政策支持体系:独生子女对家庭的养老,仅靠独生子女家庭成员难以保证独生子女父母老年的生活质量,必须寻求政府和社会的支持[15]。目前,政府对于家庭养老已经实施一定的支持,但是支持力度仍然偏低,因此,政府和社会有责任继续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提供制度性经济、服务保障支持[16]。建立三位一体的新型养老保险体系:(1)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支持1)资金支持:由国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继续加大独生子女养老保险金的投入,加大对社会医疗、社会保险的投入等。2)制度支持:面对养老问题,国家已制定一些制度措施,但是国家制定的政策应该向独生子女父母倾斜,使独生子女父母在国家制度的支持下安度晚年。(2)社会支持:这一方式需要社会专业人员的配合,如社区工作者。同时需要社会提供更加完善的配套设施(完善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在养老问题上,社会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3)家庭成员支持:作为老人,要放松心态,多与同龄人交流,走出家门,参加一些社区活动比如有的社区组织舞蹈队,有的社区有老年活动室,这些都是老人们与外界

1 / 1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