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松来局长在2008年度海曙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坚持教育为主注重源头治理扎实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同志们:根据大会安排,我代表局党组向大家报告2007年我局党风廉政工作情况,部署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一、2007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200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指导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归纳起来,主要是做到了“五个注重”,即“注重教育引导”、“注重制度建设”、“注重源头治理”、“注重监督检查”和“注重纠创并举”。(一)注重教育引导,强化自律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它作为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中心组带头深入学习,并要求全局以科室为单位,安排四次集中学习。同时,邀请市委党校郑春牧教授为全体干部、职工作专题辅导,使广大干部、职工对高举旗帜、坚持道路等重大理论问题有了新的理解,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的认识。二是开展以端正作风和正视权力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认真抓好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学习教育,增强财政干部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理念。组织全局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赌之害》和《警钟》,使全局上下从中受到深刻教育,牢牢吸取教训,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反腐倡廉方针,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注重制度建设,强化防范措施。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认真抓好各项纪检监察制度的落实,贯彻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党组议事规则等。健全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自律与监督并举,严明与文明同在,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二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归类清理和修订,并修改完善了一系列财政相关业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工作运行机制的程序性和严密性。三是完善内部选人用人机制。2007年我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考,经过层层选拔,从十多位参考人员中择优录取了一名同志成为我局财政干部。根据《海曙区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去年我局还推出4个科级领导岗位,实施竞争上岗,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三)注重监督检查,强化警示作用。充分发挥监督制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关键作用,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加强对廉政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区委《海曙区党内监督八项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扎实开展党内监督工作。通过召开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全面检查落实。二是继续加强局内审工作,对局科室业务经费、各项基金收支情况以及涉及局审批事项内容进行检查,增强局内控制度的严密性和完整性。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功能。局两个窗口部门都设置有意见评议箱,定期将意见汇总,并针对服务对象的意见来改进工作,切切实实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同时,继续实行行风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机关效能、服务态度与质量等进行监督,全年没有收到任何信访件。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要求各科室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四)注重源头治理,强化治本功能。认真履行职能,积极落实《海曙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发挥财政源头治本功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顺利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准确转换年度报表数据,保障财务数据的连贯性和可比性,减少了数据分析中的不确定因素。二是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面工作,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增至15家,系统运行平稳,单位用款方便及时,各方面反映良好。三是率先推行公务用卡结算,把结算范围推广到56家,使公务消费变得透明和环保,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四是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2007年,我区政府采购金额共计8,028万元,比2006年增加1,096万元,增长率为13.2%,采购规模及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积极推进政府公共服务类采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五是积极配合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我区车改的经费测算工作,同时起草并制订了与车改配套的相关财务制度,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六是“收支两条线”工作日益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逐步规范。2007年,我局被评为海曙区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范颖同志被评为区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五)注重纠创并举,强化作风建设。坚持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牢固树立宗旨观,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提倡重实际效果,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努力克服形式主义。通过调查研究,形成富有成效、操作性强、效率高的财政管理模式和方法。公务用卡、公务用车等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得到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肯定和广大行政事业单位的认可。二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以“改善服务、优化环境、勤政廉洁、务实高效”为主要工作目标,不断创建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财政机关,切实做到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的“两个提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程序简化、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财政机关运行机制。三是扎实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办事窗口活动,并以此为抓手,积极推进全局行风政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这次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会计核算中心荣获海曙区“群众满意办事窗口”荣誉称号,胡建萍同志荣获区“办事窗口行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在回顾、总结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问题与不足:如制度还不够健全,已有的制度还未完全落实;财政管理还不够精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存在麻痹思想,对反腐倡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还不足,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不强;个别干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尚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等等。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还需要我们继续不懈的努力。二、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工作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2008年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上级纪检监察会议精神。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基本任务,以完善惩防体系为工作重点,以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聚财理财为主要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狠抓任务落实,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根据上述要求,在2008年,我局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教育为主,注重源头治理,始终贯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这一主线,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之中,融入到财政业务工作之中,融入到干部队伍建设之中,融入到财政行业文明创建之中,着力完善具有海曙财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点是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教育引导与制度建设并举,着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这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思路。首先,通过教育引导,打牢思想道德基础。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做到整体规划、务求实效。各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都要实行“一岗双责”,不仅要管业务,还要管廉政,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二是要扎实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和新党章作为2008年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三是要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重点打造与全面推进并举,激励和引领全局干部职工艰苦奋斗、锐意创新,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不断规范从政行为,不断深化作风和效能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奋发有为、勤奋务实、清正廉洁的优秀财政队伍。同时,还要通过制度约束,规范财政工作秩序。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要按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的要求,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财政政务公开。三是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廉情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等制度的落实,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源头治理与监督检查并举,着力在综合防范上求实效。要加强源头治理,切实保障财政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要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深化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科学编制收支预算。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平安建设、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及社会事业的投入。继续扩大部门预算递交人代会审议的范围,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促进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要配合全区开展公务职务消费改革。公务职务消费改革是降低行政成本、从源头上解决和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财政部门将努力配合做好我区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对我区近三年的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向有关行政单位发放调查表,对收集到的数据汇总整理,完成经费测算、数据分析等基础工作,以提交区有关部门决策。三是要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年初将试点单位由15家扩大至37家,力争今年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同时,还将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结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公务用卡改革。在现有56家实施单位的基础上,继续选择条件成熟的单位分批推广。同时,2008年将开发公务用卡网上支付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衔接,以全面替代单位财务转账POS机,使公务用卡消费信息查询更清楚快捷,实现单位资金实时划转。在有效防范的同时,我们也要加大对财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内,抓住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认真落实《海曙区党内监督八项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绩效等资金分配管理权和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基本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及行风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要结合津贴补贴专户发放要求,加强对全区津贴补贴规范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人员经费用款计划审核、网上财务检查等手段,严禁单位巧立名目,挪用公用经费、专项经费擅自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要加强党政机关资产监督。结合国有资产管理软件的试点运用,于4月至8月由区国资办组织,在全区党政机关中选取10家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