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录音室的吸声方案录音室又称寂静型录音室,也称强吸声录音室。它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适应音乐录音(尤其是轻音乐等的录音)采用从主辅传声器技术到多传声器技术的拾音方式的变化,另一方面则由于近代录音设备,尤其是音质处理设备的多样化使音色的创造成为可能。换句话说,强吸声音乐录音室是为了适应多传声器多声轨录音新工艺的特殊要求而建造的。如前所述,录音艺术创作中追求的音色及声音效果有两种可供选择的基本方法:一是直接通过对拾取的声信号特点的控制达到基本要求,音质处理手段仅仅是这种控制的必要补充。传统的录音工艺大多属于这一种;另一种录音工艺则相反,它要求传声器拾取的仅仅是声源信号的本身,并仅仅作为声音的素材使用,全部音色及声音效果几乎都依*后期加工制作完成,其中包括立体声的声像定位。录音工艺的这种变化必然对录音环境声学提出新的要求。多传声器多声轨录音工艺首先对通道和声迹之间的隔离度都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如果根据美国广播工作者协会(NAB)有关磁带录音或放声(开盘式)的标准,对于串音规定二磁迹或四磁迹单声道系统和四磁迹立体声系统相邻磁迹的信噪比在200赫至10千赫频率范围内不应小于60分贝杜比(Dolby)立体声系统的相应要求还要严格。因此,近距离拾音技术可能达到的声道间的隔离度(一般小于15分贝)难以满足后期处理的要求。为了增加声隔离度,七十年代以来,在原来利用隔声屏风和活动小室的基础上,发展了在强吸声的主录音室周围建有固定隔声小室的强吸声音乐录音室。所谓强吸声就是混响时间很短的意思。例如,一间体积2000立方米左右的录音室,混响时间一般仅0.6秒左右,甚至更短。这一混响时间值几乎不到自然混响录音室最佳混响时间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扩散声场的条件根本无法满足,实际上混响时间的概念已失去原来的意义,室内的声吸收成了反映间声学状态的重要因素。因此,有人主张与其用混响时间表示室内的声学条件,不如以室内的平均吸声系数表征更为直接。在这一例子中,若取房间的体型为矩形,并采用长、宽、高的最佳比例(1.9:1.4:1),其平均吸声系数则大于0.5。事实上,大多数强吸声录音室的平均吸声系数都在0。4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