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自己写的,以供大家借鉴。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路径——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摘要:我国社会道德经历了由传统抽象集体主义的道德共识到现代道德多元化的道德分化的历程。由于在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抽象集体主义以社会为本位,忽视了个人的价值和利益,抑制了社会主义活力,而产生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多元化又呈现出道德下滑现象,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秩序。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因其实现了对抽象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扬弃,实现了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而成为构建公民道德的必然选择。关键字: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集体主义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要把集体主义精神渗入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在我国,人们的价值观念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不再迷恋于抽象的集体主义,而是更加注重个人利益需求,但是随之也带来了负面因素例如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一公民道德的内涵公民道德是从个体道德的角度来谈论道德建设,公民道德是社会道德内化为个体道德的一个重要层面。公民个体道德的养成和素质的提高,对一个国家的整体道德水平和综合国力的提高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作用。研究“公民道德”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公民”,因为公民道德存在的前提是作为主体的公民的存在。公民的概念起源于古希腊,它是与古希腊的民主城邦同时产生的。现在的“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赋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个体之间,也就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完全平等关系,他们具有相同的身份,一个人无论出身如何,从事何种工作或担任何种职务,他们之间都是平等的。法律上也不承认任何高于其他公民之上的特殊公民。公民的概念就意味着公民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概念更强调的是公民的权利,而非公民的义务,把权利看成是公民概念的基石。一个有道德的公民能够和他人对话,在和其他公民的讨论和倾听中形成自己的判断,不能只注重自己的表达而不去倾听他人的观点,并且能从沟通中辨别是非;能够形成和社会发展相关的共同体,和其他成员有一样的思考和行动力,并且能够接受其他成员和组织的生活样式和组织结构,不能存在“搭便车”行为;有获得收入的手段,始终保持自己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的独立性。好的公民首先要有明确的法律和政治意识,关心公共事物,能够在社会公共利益时与其他公民合作,通过合法有效的手段改善目前的状况,纠正政府或其他组织个人的不当行为;其次要有平等的观念,关心人们之间公平的利益,基于自己和他人是平等的认识,进行沟通,共同行动,而不是出于个人利益;最后还要能够利用现有的条件,运用掌握的知识和各种人际资源获得事物的信息,懂得怎样与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以及民间组织沟通。二集体主义原则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必要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这种社会制度相适应,形成了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和道德观。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伦理观对于塑造社会成员公而忘私的美好灵魂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我国在提倡集体主义精神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深刻的经验教训。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新型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被时代赋予了新的内涵,本文所要讨论的也是在此基础上的集体主义。(一)集体主义原则的内涵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强调个人与集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即集体应在保障个人实现自我利益、价值和自由的前提下,代表全社会的根本利益和全局利益,并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根本目标。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不同于以社会为本位的抽象集体主义,也不同于以个人为本位的利己主义,它以人民为本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诉求在于“以人为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的继承。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实现了对抽象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扬弃,坚持了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辩证统一,即集体与个人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上的有机统一。一方面,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实现了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统一。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认为,集体利益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其落脚点是维护和尊重个人利益,同时,个人离不开集体,个人利益应是在实现集体利益的础上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来追求自我价值和自由。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实现了集体义务与个人义务的统一。集体的义务是以维护和尊重个人利益为直接目的,并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最终目的,同时集体不得以集体利益为借口随意地损害某个人的利益去满足他人的利益。个人义务是个人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觉将自我价值和自由的实现置于集体利益的基础之上,同时尊重和满足集体利益,不得以个人利益为借口损害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因此,集体与个人是互利共生的辩证统一关系。市场经济承认人的个体价值,这有助于强化人们的主体意识,增强人的自立自强精神。但也容易使人们倾向于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当个人与他人、集体发生利害冲突时,就有可能牺牲后者而保护前者,由此会产生个人本位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从而破坏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尽可能克服这一弊端,做到个人、集体、国家利益的兼顾,并以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引导提高人们的价值追求。一方面集体(社会、国家)利益应当充分地尊重、关心正当个人利益;另一方面,当个人利益与集体(社会、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整体利益为上,使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这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应有内涵。(二)集体主义原则的价值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需要加强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的主导作用。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社会中由于社会转型,价值观念多元化的态势,人们可以根据自己对生活的理解,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但这绝不意味着每个个体在价值观选择的实践中可以有多元化的价值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因为社会存在着多元化的价值观,才更需要社会成员具有正确的一元化的价值认知和选择。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在人们价值观混乱和行为出现多种偏差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加强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的主导作用。集体主义是实现公民道德建设的根本路径。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毛泽东指出,应统筹兼顾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他所理解的集体主义不是只讲集体利益而不讲个人利益的抽象集体主义,而是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辩证统一的真实的集体主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进程中,邓小平同志提出,在强调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尊重和维护个人利益,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公民道德首先强调的是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而集体主义尊重个人的利益需求,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出现冲突时,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从表面看这时候是损坏了个人利益,但是深入本质来看我们应该认识到,集体利益的实现和公民个人利益的实现是分不开的,只有集体利益得到满足,公民个人利益才能更好的实现,也正是为了摆脱人自身存在的矛盾状态才产生了公共领域。三集体主义原则对于实现公民道德建设的必要性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原则,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集体主义原则作为整个社会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基本原则,是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根本上的一致性,使集体主义成为调节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原则。实践表明,只有国家、集体的发展和富强才是人民共同富裕的前提和保障,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最终也必然会损害个人的利益。因此,要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就必须在全社会大力倡导集体主义精神,人们在经济社会活动中不仅追求个人利益,还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就必须大力提倡顾全大局、团结互助和扶贫济困精神,人们要自觉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就必须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既满足自己正当的利益,又为国家和集体创造财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原则,是我国社会调节人与人、个人与集体道德关系的经验总结。极端个人主义对国家、民族、社会无疑是有害的。只有集体主义才能帮助人们实现个人正当利益,实现个人尊严和价值。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实践经验表明,集体主义的生命力及道德价值,对改善社会风气、提高人们道德品质的作用,以及在推动社会发展和实现个人全面、自由发展方面的地位,都是个人主义或利己主义所无法比拟的。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原则,也是解决我国现实道德领域存在的问题的迫切要求。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集体主义原则深入人心,社会的道德风尚发生了可喜变化,公民道德建设迈出新步伐。但无庸讳言,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存在问题,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是由于一些人没有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道德关系,导致私欲膨胀。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旗帜鲜明地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参考文献:[1]唐克军.比较公民教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2]秦树理.公民道德导论[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8.[3]赵可金.全球公民社会与民族国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4]武俊斌.公民社会建构的基础理论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7.[5]曾盛聪.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公民伦理[J].社会科学,2005,(2).[6]吴威威.近年来国内关于公民道德的研究综述[J].道德与文明2005,(3).[7]周国文.“公民社会”概念溯源及研究述评[J].哲学动态,2006,(3).[8]唐克军.社群主义的公民教育观[J].外国教育研究,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