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一、员工着装要求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商场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商场形象。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二、工作服配制说明1、员工入商场后,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发放工作服,每套包括黑色西服一套,应季白衬衫一件。2、西服套装使用年限为两年,白衬衫。3、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①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②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两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费用标准为;实际费用/规定使用年限(月)﹡使用年限;③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且超过半年以上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④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三、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四、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五、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3-7天日内到行政部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2、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工作服成本价/套,工作牌20元/个);3、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1)工作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费用;2)工作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3)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离职者,不收取任何工作服费用。六、处罚措施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补换;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七、遵守事项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补的责任;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6、行政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将进行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八、附则1、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