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你认为保险在哪些方面可以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能?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的又一派生功能,是其基本功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反映一国保险业融入该国社会经济生活程度的重要标志。现代保险对于社会的管理,不同于以国家为主体的“他我管理”,也不同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部门管理,而在于通过其各项功能的发挥,能够促进、协调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即起到“社会润滑剂”的作用。随着保险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巩固和增强,该功能日益突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①保险通过发挥经济补偿或给付功能,一方面使得保险基金在广大被保险人之间实现了社会再分配,另一方面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熨平社会发展中的不安定因素,客观上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②参与社会风险管理。保险的经营对象是风险,保险进行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防灾防损工作上,其最大特点就在于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社会防灾防损部门开展防灾防损工作。一方面能够有效承担风险管理的社会责任,有利于增强偿付能力,降低投保人支付成本,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积累大量的损失统计资料,可以为社会防灾防损部门进行风险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能够培养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尽可能地减少社会财富的灭失。③保障交易,启动消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双方往往会面临各种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而风险的存在会阻碍商贸交易活动的/顷利进行。由于保险的介入,可以将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不但能够提高交易双方的信用度,减少交易双方的纠纷或分歧,促成交易的成功,而且还能够启动社会潜在消费,扩大内需,如出口信用保险、住房按揭保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等。④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例如,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一方面通过积聚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化零为整,起到分流社会储蓄、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以及分散金融风险的作用,一方面又通过资金运用,参与资本市场运作,对于推动资本流动、实现金融资源在全社会中的合理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⑤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责任保险得到了迅速发展,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能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减少致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从而起到安定社会的作用。⑥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被誉为“社会的减震器”,它为社会提供诸如养老、医疗、失业、救助等方面的基本的经济保障。而商业保险则为社会提供较高水平、多层次的保障服务,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保障需求,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如何理解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的?保险的作用是保险职能实现的结果,是保险职能在国民经济中所产生的社会效应。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是保险功能的发挥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其具体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社会再生产过程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生产环节组成,它们在时间上是连续的,在空间上是均衡的。但是,再生产过程的这种连续性和均衡性会因各种灾害事故而被迫中断或失衡,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保险经济补偿能及时和迅速地对这种中断和失衡发挥修复作用,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②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商品必须通过流通过程的交换才能进入生产消费或生活消费,而在交换行为中难免存在着交易双方的资信风险和产品质量风险的障碍,保险为克服这些障碍提供了便利。③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虽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采用新技术也意味着新的风险。保险则可以对采用新技术带来的风险提供保障,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以及使用专利壮胆,促进先进技术的推广运用。④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一方面,保险公司积累的巨额保险基金是财政和信贷资金的重要补充;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了资金保障,也就保证了财政收入的基本稳定,银行贷款也能得到及时的清偿或重新获得物质保证。⑤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保险外汇收入是一种无形贸易收入,对于增强国家的国际支付能力起着积极作用。⑥动员国际内的保险基金。再保险机制的运行,把保险市场上彼此独立的保险基金连接为一体,共同承担某一特定风险,这种行为一旦跨越国界,即可实现国际范围内的风险分散,从而将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连为一体。孙祁祥:发挥保险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北京大学孙祁祥一、保险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众所周知,保险最基本的作用是经济保障,随着其发展逐渐派生出了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经济助推、市场监督等作用。这些作用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言都非常重要,保险业人士对此也大多具有共识,在此我就不再赘述了。今天,我想从更基础、更本质的方面来分析保险的功效。保险业是做什么的?它是承保风险、管理风险的行业。风险是什么?业界的人士都知道,从保险角度来说的风险,用简约的词语来说,是一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人类是生活在一个不确定状态中的,没有人能准确地预知未来。即使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我们无数次地听到或看到这样的说法,如“谁谁谁准确地预测到了两伊战争”,“谁谁谁准确地预测到了亚洲金融危机”,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我们绝大多数人是凡夫俗子,我们没有那个知识、那个能力去准确地预测每天将可能发生在我们周围的不幸事件。当这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存在于我们的生活环境之中时,如果没有类似保险这样的制度,它将从三个方面影响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第一,意想不到的损失发生了,而人们事先没有很好地做出准备,由此正常的生活、生产等经营活动不得不中断;第二,这样的一种对未来的不确定可能导致人们对未来的担忧与恐惧,进而可能导致不作为——因为不知未来的结果将会如何。于是,小到可能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大到可能放弃对未来的科学探索。第三,退一万步来说,即使人类可以准确地预测未来的风险,即使人类勇敢地接受命运的挑战,不惧怕未来的不确定所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但面对可能的损失,个体的力量实在是太有限了。如果要由每个“个体”自己去应对这种风险,那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哪怕是极小的损失对个体来说都有可能是“伤筋动骨”的。但保险制度的发明改变了这个历史!保险通过精巧的制度安排在以下两个方面发挥了革命性的作用。首先,它将未来的“不确定性”所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限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并“锁定”这种损失,由此在很大程度上将结果的“不确定性”变得“确定”,使人类可以在比较“成本”与“收益”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决策,并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其次,它将人类“个体”的力量整合成了一支“集体”的力量,使得人类应付灾难的能力呈几何级数增长。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没有股份制度,世界上不可能出现铁路,这是盛赞股份制的资本“聚集效应”。而保险制度不仅具有这种与“股份制”相似的巨大的资本“聚集效应”,而且它减少了人们由于不确定而对未来产生的恐惧,由此刺激和保护了人类的创新潜力和动力,加快了人类社会进步的步伐,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保险制度,人类社会前行的步伐将会缓慢得多。可能有人会认为我的上述判断有“理论演绎”之嫌。的确,我们没有办法去回溯两段人类历史长河——一个有保险制度,一个没有保险制度,然后来比较一下两个人类社会前行的步伐。但眼前的事实似乎应当可以作为一个诠释。纵观一下目前的世界,可以说经济发达的国家都是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仅以美国为例。我们说美国是世界经济强国,我敢说,这个经济强国是以强大的保险业作为一个重要后盾的。美国有5000多家保险公司,一个国家的保费占到世界总保费规模的1/3。9·11事件给美国带来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但由于其保险业发达,保险公司进行了500亿美元左右的赔付,使相当部分受损人员和企业很快得到经济补偿,由此对稳定社会、尽快恢复正常经济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是如此。也可能有人会说,银行不是也具有保险的这种“未雨绸缪”的作用嘛?许多人将钱存到银行不就是为了预防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吗?是的,银行具有这种作用,但银行的这种“未雨绸缪”与保险的“未雨绸缪”具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一种纯粹的“自助”行为,而后者是“自助”与“他助”相结合的行为,这种性质的不同导致了后果极大的差异:银行只能是一对一的补偿,而保险则可以将人类“个体”的力量整合成一支“集体”的力量,大大提高了人类应付灾难的能力。三、诚信是保险业安身立命、发展壮大之本除了上述上面谈到的那些诸如发展历史短、保险产品自身的特点等对中国保险业构成了一些制约因素以外,实际上,我国的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这就是诚信问题,如果保险行业不能树立起诚信形象,它将从根本上影响保险业的长远发展。任何行业都有一个诚信问题,但诚信对保险业而言更加重要。其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保险产品是一种以承诺性为特征的商品。在保险产品“交易”的场合,投保人缴付了保险费之后,他并没有得到相应的“产品”,而是只能等到保险公司所承保的保险事件发生以后,才能得到保险赔付。由此可见,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在投保一方付费以后不仅没有结束,而且可以说是刚刚开始。如果投保人不相信保险公司会履行承诺,保险交易就不可能发生,换句话说,保险交易的发生必须基于投保人对保险公司信任的基础上。第二,保险人如果不诚信,就可能把被保险人置于绝境。人们到银行存款或证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这是一种锦上添花的事情;而在绝大多数场合,人们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转移风险,减少损失,它的目的是雪中送炭。银行不诚信给存款者带来的后果可能是本金和利息的丧失,证券公司不诚信给投资者带来的后果可能是预期投资收益的血本无归,而保险公司的不诚信带给投保人的后果则可能是灭顶之灾。正是因为此,我认为,社会对保险业的诚信要求不仅大大高于一般制造业,而且还要高于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部门。在中国,公众对保险业有许多批评,归纳起来主要有两条:一是“保险是骗人的”,二是“保险公司不保险”。限于时间的关系,我这里主要想评论一下第一个批评。客观地说,这些批评的背后有些来自公众对保险的不了解而产生的一些误解和偏见。比如,有些消费者对保险公司正常的理赔调查程序不理解,认为保险公司是在故意刁难、拖延赔付;有些消费者在索赔遭到拒绝时就一律认为是保险公司在欺骗,而不知有些是因为在保单上已经被明确列为除外责任;有些是因为消费者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保险公司根据保单约定合理拒赔。在我看来,消费者的误解和偏见有时会使保险业遭到无辜的批评,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保险公司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强化了这些误解与偏见。这些问题主要有:第一,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工作失误,第二,保险公司营销人员虚假承诺,第三,保险公司保单设计产生误导,第四,当消费者出现误解和偏见时,保险公司没有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以理服人,从而导致误解和偏见在社会上被传播放大。凡此种种,都是保险公司招致公众批评的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是保险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但如果我们对上述问题不正视,不解决,由此导致部分公众对保险产生误解和偏见,甚至将保险与欺骗、传销等相提并论,这必将损害保险业的生存基础。如果公众对保险失去了信心,保险业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就谈不上什么长远发展。如果大家能够充分认识到诚信问题对保险业的重要性,并着力去树立行业的诚信形象,我相信中国保险业的前景是十分广阔的,因为我们有巨大的市场,也有很好的改革基础。谢谢大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发展战略中得到了突出和强化,并正在成为全社会的重要共识。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对于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充分认识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有利于拓宽保险发展空间,使保险业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参与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工作中,提升保险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一、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与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