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安全提示语(一)高速公路安全提示1.高速公路行车,请保持安全车距,勿超速,勿随意变更车道,勿疲劳驾驶。2.高速公路交通拥堵时,请保持平和心情,按顺序依次排队等候。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请勿违法占用。3.高速公路发生车辆故障,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迅速将车内人员疏散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以外,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4.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请不要争吵、围观,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协商损害赔偿事宜,避免发生二次事故。5.驶入高速公路隧道前应提前减速至规定时速,开启大灯,注意隧道前的信号,进入隧道后应按车道行驶,隧道内不能变更车道和超车。6.高速公路行车车速越快,驾驶人视线距离越远,视野变得越窄,由此而产生的判断失误也就增加。因此,控制行驶速度是保证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首要条件。7.我国高速公路对最低时速也有规定,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辆不得上高速。28.安全的行车间距应根据行驶速度、天气和路面情况而变化,车速越快,行车间距相应也要加大,特别是在雪、雨、雾天或路面结冰时更要加倍延长。9.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汽车的技术状态至关重要。如果由于转向、制动失灵、爆胎等原因引起的交通事故,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交警提醒,出行前应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10.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请勿违法占用。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将记6分。今天您为他人保障应急车道的畅通,明天他人也会为您和您的亲友确保生命通道的无阻。11.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交通流量将会大幅上升,请驾驶人注意保持安全车速和安全车距,不超速行驶、随意变更车道、挤占应急车道。12.长时间驾驶客车易疲劳。请驾驶人保证睡眠充足,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劳逸结合。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13.高速公路驾车,应高度警惕团雾,合理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14.在高速公路行车时如遇团雾,应立即减速,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如不能驶离的,应选择紧急停车带或路肩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尽快将车上司乘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等待团雾消散。315.据统计,全国高速公路有1500多处团雾多发路段,其中年均发生20次以上团雾的路段达340处。交警提示,团雾多发生在傍晚至凌晨,驾驶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提示,尽量避开雾气多发时段。16.高速公路行车,请勿接打手机、发信息。遇有障碍物或突发险情,请立即制动减速,尽量保持车辆平衡,切忌急打方向。(二)农村地区安全提示1.驾车行经农村道路、山区公路应当特别谨慎,雨天、夜间驾车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情况,注意会车安全。2.农村公路驾车行经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请减速慢行,注意观察,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3.请农民朋友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面包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4.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请保持注意力集中,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事故。5.微型面包车设计时速低,整体安全性能不高,请面包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超载、超员。6.农村地区道路安全条件差,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驾车行经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请减速慢行,注意观察,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7.微型面包车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狭窄、坡陡、弯急,极易失控发生事故。暑期学生放假结伴出行,切忌超员载客、人货混装。48.农村地区道路安全条件差,交通安全风险较大,请广大驾驶人谨慎驾驶,特别是农村地区负责接送儿童、学生车辆的驾驶人,更要小心谨慎、安全驾驶,不超速、不超员。9.在农村道路行驶,要随时注意路况变化,车辆驶近弯、坡路段时,要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发生事故。10.逢节假日、赶集,农村地区交通出行增多。交警提示,不要无证驾驶,不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驾乘摩托车出行要戴安全头盔。11.农村公路路况复杂,驾车出行尽量避免夜间行驶,若必须夜间出行应降低车速,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并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需及时变换远近光灯,不要长时间使用远光灯。12.驾车行经农村、山区公路应当谨慎驾驶,雨天、夜间驾车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莫超速、逆行、违法占道行驶。13.农村山区道路险,面包车超员不安全,亲朋好友同乘车,安全第一,切勿超员。14.行经农村公路,牢记安全驾驶。出行前熟悉路况,途中注意观察,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发生危险。15.农村地区公路等级较低,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交警提示,出行要注意安全,车辆驶近急弯、坡道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516.农村公路隔离设施和人行道较少,时常有行人横穿公路。交警提示: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请保持注意力集中,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事故。17.农村公路路况复杂,对车辆安全状况要求较高。交警提示:出发之前查车况,安全性能第一桩,方向转向和制动,逐一调试要正常。带一分小心上路,携一片温馨回家!18.拖拉机、三轮汽车、货车货厢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隐患多、危害大。请农民朋友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超员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19.节日期间农村赶集、民俗活动增多,出行人员集中,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客货混装。驾驶货车、拖拉机请勿违法在货厢载人。途经村镇、集市时,注意低速通过,礼让行人。20.在长下坡、崎岖山路等恶劣道路条件下,应使用低速挡,利用发动机牵制作用、缓速器等共同控制车速,避免长时间踩踏制动踏板导致车辆制动毂发热,引发制动效能降低甚至制动失效。21.山区道路弯多路窄、临水临崖,请驾车出游的朋友减速慢行,服从交通指挥,切莫超速超员、占道停车、逆行抢行。22.西部农村地区道路安全条件差,山区路险、弯多、坡陡,雨后路面湿滑,易发生翻坠事故。驾车出行请提前了解天气情况和道路状况,遇下雨或者湿滑、积水路面,要减速慢行,切莫超速、占道、抢行。23.山区“S”形道路雾天易追尾,应尽量避开清晨和午夜雾气多发时段途经“S”形道路;如进入有雾区域,应尽量使用近光灯,6沿着标线保持方向,防止跑偏;在不确定前方情况的时候,用好汽车喇叭提前示警。24.货厢违法载人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事故危害后果大,为了您的安全和幸福,请不要违法搭载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其他非载客机动车。(三)学生和校车安全提示1.请学校、家长和全社会都来监督校车安全,杜绝没有合法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杜绝没有资质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杜绝校车超员。2.请临公路居住的家长加强对幼儿的看护,从小培养其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家长要提醒乘坐车辆的孩子,上车后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下车时要留意过往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马路。4.在车辆高速运行状态下突然减速、停车,惯性力会使儿童与车内物体发生碰撞,严重的会造成骨折。请驾车的家长将儿童安排在后排乘车,有条件的要配备儿童专用安全座椅。5.广大负责运送留守儿童和接送学生的驾驶人,一定要小心谨慎、安全驾驶,切勿超员、超速、疲劳驾驶。6.广大幼儿园学生家长、监护人自觉抵制黑校车、违法超员车辆,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发现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77.中小学生集体出游,请租用正规专业交通运输单位安全性能可靠、有营运资质的车辆,配备驾驶经验丰富、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8.假期学生出游,安全第一,请勿挤乘超员车辆,驾驶车辆在山区道路行驶时应控制车速,避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切勿在山区道路驻车观景,随意停放车辆。9.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期间,请押车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提醒孩子不将身体探出车外,帮助孩子系好安全带,及时制止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违法行为。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请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请勿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11.汽车周围存在多处视觉盲区,学生下车后,校车驾驶人在车辆起步或倒车时应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的学生以及附近其他学生、儿童。12.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弯坡路段违法停车接送学生。13.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请保持安全车速,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14.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校车安全无小事。交警提示,请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确保校车保持良好8安全技术状况,驾驶校车严格遵章守法,不使用无牌无证、无许可无资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15.广大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注意谨慎驾驶,遇雨天泥泞道路或者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请注意观察路况,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超速、争道抢行。16.秋冬季节,公路客货运输繁忙,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较多,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交警提示,驾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请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前熟悉行驶路线,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保持身体状况良好,心态平和,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17.遇校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打开停车指示标志,应遵守法规要求,主动在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相邻车道车辆需减速通行,不得鸣喇叭或使用灯光催促校车。(四)重点车辆安全提示1.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内的,处300元罚款,一次记6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不足50%的,处1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2.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实行接驳运输的客车,夜间行车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请广大乘客主动监督。3.乘坐长途客车的乘客,应当系好乘员安全带。94.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要正确掌握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办理运输审批手续,悬挂危险品警告标志并保持清晰,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危化品泄漏、燃烧,周围车辆和人员应当尽快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切忌停留、围观。6.货车超载会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操控性能,车辆制动距离延长,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效等安全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超载行驶。7.为了公共安全,请货车驾驶人保持货车尾部清洁、灯光完好,车身反光标识明显,侧后部防护装置完备。8.同一运输企业2年内累计有2次以上车辆超员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3000元罚款。9.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10.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11.进入甘肃省的所有营运客车在省际执法服务站必须停车登记;单程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以上的公路客运车辆,必须配备2名以上客运驾驶人。12.凡是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一律禁止通行。危化品运输车辆,零时至5时一律禁止在省内高10速公路和国道上通行。凡发现违规行驶的,处200元罚款,一次记3分。13.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4.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1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