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一、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0家,兼业代理机构18.99万家,营销员330余万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0441.84亿元,同比增长13.98%,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2.01%。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928.23亿元,同比增长5.25%。(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基本情况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0家,比上季度末增加4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853家,保险经纪公司392家,保险公估公司305家,分别占72.67%、15.37%和11.96%。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达到90.80亿元,同比增长24.33%;总资产达到135.91亿元,同比增长26.77%。2.业务情况截至2010年底,全国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844.64亿元,同比增长47.27%;占全国保费收入5.82%,同比上升0.67个百分点。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保费收入481.68亿元,同比增长46.50%;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32%。从业务结构来看,保险代理公司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342.80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138.88亿元,分别占全部代理保费收入的71.20%和28.80%。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13.07亿元,同比增长27.96%,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13%,比去年同期降低0.7个百分点。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261.58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86.20%,占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6.71%;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43.02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11.50%,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0.41%。同时,实现再保险业务类经纪保费收入8.47亿元。保险公估公司实现评估估损金额195.41亿元,同比减少12.52%。3.经营情况截至2010年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业务收入118.40亿元,同比增长32.69%;实现净利润8.15亿元,同比增长71.94%。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佣金收入63.09亿元,同比增长40.76%。其中,实现财产险佣金收入42.57亿元,同比增长70.14%,占全部佣金收入的67.48%;实现人身险佣金收入20.52亿元,同比增长50.33%,占全部佣金收入的31.52%。保险代理公司实现净利润1.99亿元,同比增长134.12%。保险经纪公司共实现业务收入43.96亿元,同比增长32.81%。其中,实现财产险佣金收入34.10亿元,同比增长36.29%,占全部经纪业务收入的77.57%;实现人身险佣金收入4.77亿元,同比增长25.53%,占经纪业务收入的10.85%;实现再保险佣金收入6332万元、咨询费收入4.46亿元,占经纪业务收入的10.15%。保险经纪公司实现净利润5.71亿元,同比增长62.22%。保险公估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1.62亿元,同比增长2.74%。实现财产险公估服务费收入11.31亿元,其中,机动车辆险6.31亿元,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55.80%;企业财产险2.31亿元,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20.42%;家庭财产保险315.71万元,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0.28%;货运、船舶险1.47亿元,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13.00%;工程险8070万元,约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7.14%,其他险种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3.36%。人身险公估服务费收入约607.51万元,其他收入1595.98万元。保险公估公司实现净利润0.45亿元,同比增长18.42%。(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基本情况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89877家,比上季度末减少9564家。表1截至2010年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数量情况类型数量(家)占比(%)银行11363259.85%邮政2484513.08%铁路4350.23%航空21711.14%车商2385912.57%其他2493513.13%合计189877100.00%2.业务情况截至2010年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4915.12亿元,同比增长10.19%;占总保费收入的33.90%,同比下降6.15个百分点。表2截至2010年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情况类型保费收入(亿元)占比(%)银行3503.7971.29邮政895.9918.23铁路3.070.06航空7.180.14车商424.828.64其他629.5712.80合计5460.70100.00%3.经营情况截至2010年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佣金收入240.87亿元,同比增长8.44%。表3截至2010年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营情况类型佣金收入(亿元)占比(%)银行149.8762.22邮政34.3414.26铁路0.360.15航空4.281.78车商51.8021.50其他42.8017.80合计240.87100.00%(三)保险营销员1.基本情况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3297786人,比上季度末增加了5.14万人。其中寿险险营销员2879040人,产险营销员418746人。2.业务情况截至2010年底,保险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4682.08亿元,同比增长13.45%,占总保费收入的32.29%。其中,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3587.52亿元,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1094.56亿元,分别占同期全国人身险保费和财产险保费收入的33.84%和28.10%。3.经营情况截至2010年底,保险营销员实现佣金收入568.96亿元,同比微降0.29%。其中,寿险营销员佣金收入为471.48亿元;产险营销员佣金收入为97.48亿元。二、2010年保险中介监管工作情况及2011年监管工作重点(一)2010年监管工作情况一是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成效初现。2009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专项检查已经表明,保险公司是保险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最大受益者,是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混乱的源头。为从根本上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维护被保险人利益,2010年1月1日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通过对21家保险法人的58个基层机构进行检查,查明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中介渠道、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1.4亿元,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的业务关系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情况较为严重。同时,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的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处罚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117家,向15家保险总公司下发监管函,吊销1家省级公司营业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罚款合计1323万元;处理责任人员138名,行业终身禁入2人;向税务、公安、司法等部门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5起。这次检查通过严查重处、责任追究、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营造了监管的高压态势,树立了监管权威,不但对被检查公司震动很大,在保险业内也引起了连锁反应,公司自查自纠和加强内控管理的意识有所增强。二是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在确立了“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创新模式,防范风险”的改革目标后,保监会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明确改革的方向、目标和总体思路,表明监管部门的态度和决心,向全行业提出原则性要求,引导市场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改革正式启动后,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积极反应。金融时报、上海证券报等主流媒体纷纷报道,均对改革持肯定和支持态度,同时也表现出通过改革逐步解决现有营销体制中存在问题的期望。各保险机构表示,要主动把握好改革的有利时机,调整发展战略,未来发展要与改革方向保持一致,要积极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三是市场风险得到及时化解。根据保险风险的特点,建立覆盖风险发生和蔓延全过程的风险防范机制。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掌握风险的发展动向。完善风险排查和预警监测机制,下发《关于防范和打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涉嫌传销行为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排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涉嫌传销案件;下发《关于严格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的通知》,高度重视辖区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施激励机制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跟进处置。此外,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保险中介机构“小金库”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四是制度建设逐步完备。起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理顺监管定位、坚持从业公平性、提高准入门槛、尊重各地实际,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起草《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强化保险公司的管控责任,明确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的有关要求,细化法律责任;起草《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努力防范网络欺诈风险,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依法、科学、有效监管,切实维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下发《关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中代理人、经纪人佣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中代理人、经纪人佣金监管政策;下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相互代理的监管要求和标准。五是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三部监管规定,建立分级审核制度,严把准入关,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明确保监会和保监局之间的行政许可职责分工,强化了保监局属地监管职能和责任。六是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采取召开情况通报会、媒体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邀请媒体记者实地调查查处情况等多种方式,主动向媒体公开监管信息,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掌握工作主动权,提高公众知情权,一年来共组织召开1次媒体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10篇。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全面推广上线,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数据集中和信息共享;通过在线处理行政许可事项,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行政许可工作的透明度。经过不断地努力,2010年保险中介监管信息化水平有了质的提高,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二)2011年监管工作重点1.求真务实履行监管职责一是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查处力度。针对中介业务检查揭示出的问题,继续按照逐步深入、稳步推进、严查重处的思路,扎实开展现场检查。主要是继续围绕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合作关系是否真实、合法等内容开展检查;继续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行贿、职务侵占、贪污、商业贿赂、非法集资、传销、洗钱、逃避纳税义务等案件和线索,严格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继续加强通报披露,及时在辖区内通报检查结果,及时向新闻媒体宣传披露违法案件处理情况。通过严查重处,增强保险公司自查自纠和加强内控管理的意识,使行业逐步形成自觉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风气,推动保险中介市场秩序不断好转。二是坚决清理整顿代理市场。在目前保险代理机构多、业务规模小、市场格局比较混乱的状况下,结合近年来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针对保险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相互勾结、违法违规普遍而严重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对保险代理市场开展清理整顿,依法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的代理机构清理出市场,推动保险代理市场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同时,针对保险公司利用部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种种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三是积极推动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在落实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目标和思路,逐步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推动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按照体制更顺、管控更严、素质更高、队伍更稳的发展方向,全面梳理本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切实转换经营理念,保护保险营销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营销队伍稳定发展。同时,鼓励改革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动建立新型保险销售体系。四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高度关注市场动向,及时分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潜在的风险点,科学预测风险带来的后果,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应急预案;继续对常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查处,及时化解风险,防止风险蔓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协调和指导力度;研究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内部管理,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促使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提升内控意识、提高内控水平、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努力从源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