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韩非的归纳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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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韩非的归纳逻辑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杰出的实践逻辑家。他熟练地运用着各种思维形式,使其论著具有严密的论证性和惊人的逻辑力量。由于他是唯物主义哲学家,重视实践知识,因此他在论证中特别注重从个别事物归纳出一般原理的归纳逻辑。他不仅大量运用归纳推理及归纳方法,而且在运用中表现了深刻的归纳逻辑思想。目前,逻辑学界对归纳逻辑的研究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研究韩非的归纳逻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简单枚举是传统逻辑的典型归纳推理形式。韩非对这种推理形式的运用可谓得心应手。为了论述他的法治理论,他考察大量的历史事例用来证明他的观点,司马迁在《史记》中说他是“观往者得失之变”,就指出了他的这一突出特点。例如《外储说右下》(本文所引《韩非子》只注篇名)开篇就说:“赏罚共则禁令不行。何以明之?明之以造父、于期。子罕为出氦,田恒为圃池,故宋君、简公拭。患在王良、造父之共车,田连、成窍之共琴也。”为了证明“赏罚共则禁令不行”这一论题,他列举了一系列的历史事例,这里运用的就是简单枚举归纳推理。这种例子在《韩非子》中比比皆是。当然,他的简单枚举也并不全是列举这种历史事例,如《五蠢》中说:“长袖善舞,多钱善贾,此言多资易为工也。”由两种具体现象,推出了“多资易为工”这个一般性的命题,这两种具体现象就不是历史事例。现代逻辑学教科书中所讲的探求因果联系的“归纳五法”是近代英国逻辑学家穆勒总结概括而形成理论体系的,但作为逻辑方法的使用,在《韩非子》中却不难找到范例。”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齐桓公妒而好内,故竖刁自宫以治内;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燕子啥好贤,故子之明不受国。故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这里所列举的五种场合,其共同的情况是“君见好”,君主流露出了喜欢的神色,便都引起了“群臣诬能”,群臣假装能干而投君主之所好,可见,“君见好”是“群臣诬能”的直接原因。这显然是运用的求同法。《人主》中说:“虎豹之所以能胜人执百兽者,以其爪牙也,当使虎豹失其爪牙,则人必制之矣。”虎豹有爪牙,则能胜人,没有爪牙则不能胜人,因此,虎豹胜人是因为有爪牙,这就是差异法。再如:“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说在文公之攻原与箕郑救饿也。……患在历王击警鼓与李惶谩两和也。”(《外储说左上》)举出了两组事例:“文公之攻原与箕郑救饿”是正事例组的两个例子,用“说在……”作为提示语,表明文公与箕郑都讲信用,所以禁令行而取胜;“历王击警鼓与李埋谩两和”是负事例组的两个例子,用“患在……”作提示涪,表明历王与李埋都不讲信用,所以禁令不行而失败。由两组事例对比推出“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取信于民是推行禁令取得胜利的原因,这就是求同求异并用法。另外,韩非还提出了著名的“参验”说:“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拭臣》)“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备内》)“参之以比伍,伍之以合虚。”参验也称参伍之验,有时也简称为参。“参”是比较,“验”是检验,验证。“参验”就是用考察比较的方法验证,一般认为,这属于观察、调查、比较、试验等用经验事实作验证的归纳方法。使用归纳推理有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其结论不具有必然性。恩格斯就说过:“单凭观察所得的经验,是决不能充分证明必然性的”,“这是如此正确,以致不能从太阳总是在早晨升起来推断明天会再升起,而且事实上我们今天已经知道,总会有太阳在早晨不升起的一天。”(《自然辩证法》第207页)有人因此而对归纳逻辑的意义、作用产生怀疑,甚至否定。波普尔就说:“我从不认为我们能从个别陈述的真理性得出理论的真理性来”,“没有什么理论是通过归纳确立起来的”(《科学发现的逻辑》,见《自然科学哲学丛刊》1981.1)。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归纳反映了人们从个别到一般的认识规律,是人们科学思维的主要形式。特别是作为论证方式,归纳更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韩非对归纳推理、归纳方法的运用足以证明他对归纳逻辑的重视,而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为了解决归纳或然性问题作出了极大的努力,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在的逻辑学教科书都把增加前提的数量作为提高归纳推理可靠性的主要方法,通过韩非的归纳推理可以明显看出他是非常自觉地运用着这种方法。在《内储说上》中,为了论证“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是以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这一论题,他一连举出了十二个历史事例:“其说在董子之行石邑,与子产之教游吉也。故仲尼说陨霜,而殷法刑弃灰;将行去乐池,而公孙鞍重轻罪。是以丽水之金不守,而积泽之火不救。成欢以太仁弱齐国,卜皮以慈惠亡魏王。管仲知之,故断死人;嗣公知之,故买青靡。”《难言》中为了论征”以智说愚必不听”这个论题,他竟列举了二十二个历史事例。当然,前提多只是增加了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却并不能改变这种推理的或然性本质。要把或然变成必然。就必须考察一类事物的全部个体,。在《五蠢》中,韩非为了论证“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这个一般性命题,就考察了“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怪人的作为,说明古代圣人都不期修古”,而且他们的作为也都不能成为当今新圣们所“期”的对象。这就是完全归纳推理。归纳推理只要结论不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其结论就具有必然性。完全归纳推理就是必然推理。但是,使用完全归纳推理只限于某一类个体对象可数甚至很少的情况,否则就不适用,韩非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并且进行了创造性的运用。《显学》中有一段论证:“是以魏任孟卯之辩,而有华下之患;赵任马服之辩,而有长平之祸。此二者,任辩之失也。”前提考察了两个具体事例,结论就是对“此二者”的概括。再如《孤愤》中的一段论证:“当途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侯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为之讼;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则不得近主,故左右为之匿;学士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也。此四助者,邪臣之所以自饰也。”前提考察了四种为当途之人效劳的帮凶,结论就是关于“此四助者”的结论。这两个归纳推理的结论都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所以,尽管其结论不是一般性命题,似乎也可以看作是完全归纳推理,其结论是必然的。提高归纳推理结论的可靠性,不仅可以分析归纳推理前提和结论所反映的个体量,也可以分析个体所属类的本质,从而找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必然联系。如果前提所揭示的是个别事物所属类的本质规定性,或与本质规定性有必然联系的其他规定性,就可以得出普遍必然规定性。《难势》中说:“欲追速致远,不知任王良;欲进利除害,不知任贤能:此则不知类之患也。”韩非明确认识到:只要抓住一类事物的本质属性,哪怕只分析一个典型事例,其结论的可靠程度也会大大提高。《说林》中有一典型之例:“封为象著而箕子怖,以为象著必不盛羹于土绷,则必犀玉之杯,玉杯象著必不盛寂霍,则必旎象豹胎,旎象豹胎必不衣短褐而舍茅茨之下,则必锦衣九重,高台广室也。称此以求,则天下不足矣。圣人见微以知萌,见端以知末,故见象著而怖,知天下不足也。”从封王做象牙筷子这一具体事件,通过一系列因果联系分析,预见到封王一定会因挥霍无度而亡国。圣人能见微知著,从端倪推测到后果。箕子之所以见到封王做象牙筷子而推知其必然亡国,就是由于知道他将要挥霍无度的原因。这就是典型分析式的科学归纳推理。在《喻老》中也讲到了这个事例,不同之处是又增加了实验证实的环节:“吾畏其卒,故怖其始,居五年,封为肉圃,设炮烙,登糟丘,临酒池,封遂以亡。”更增加了这个推理的可靠性。解决归纳推理或然性问题的另一有效途径是将归纳与演绎两种推理形式结合使用,使之互相补充,如恩格斯所说:“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互相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互相联系,它们的互相补充。”(《自然辩证法》第206页)《韩非子》中有《解老》篇,大都是从一般道理上来解释论证《老子》中的命题,属于演绎论证,但有的也包含着归纳推理。例如:“爱子者慈于子,重生者慈于身,贵功者慈于事。慈母之于弱子也,务致其福;务致其福,则事除其祸;事除其祸,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得事理,则必成功;必成功,则其行之也不疑;不疑之谓勇。圣人之于万事也,尽如慈母之为弱子虑也,故见必行之道。见必行之道则明,其从事亦不疑;不疑之谓勇。不疑生于慈,故曰:‘慈,故能勇。”,这里解的是《老子》中的一个命题:“慈,故能勇。”从整体上看是一个演绎论证:不疑生于慈,不疑之谓勇,慈故能勇。此外还包含着其他演绎推理。但论证中所举的两个具体事例:慈母之于弱子与圣人之于万事也可以推出“慈故能勇”的结论,这就是归纳推理,归纳推理的结论借助于演绎而成为必然。韩非子所创造的经说论式,也是演绎与归纳相结合的典型论式。在《韩非子》中,有内外《储说》六篇,每篇都由“经”、“说”两部分组成,“经”列出经文数条,“说”则是对经文逐条作出详细解说。比如《内储说上》的第一条经就是“众端参观”:“观听不参则诚不闻,听有门户则臣奎塞。其说在侏儒之梦见灶,哀公之称‘莫众而迷’。故齐人见河伯,与惠子之言‘亡其半’也。其患在竖牛之饿叔孙,而江乙之说荆俗也。嗣公欲治不知,故使有敌,是以明主推积铁之类,而察一市之患。”要论证的论题是“众端参观”,对这个论题进行解析,引申出两个判断:“观听不参则诚不闻,听有门户则臣奎塞”,这实际上是假设反论题:不众端参观。然后列举了一系列历史事例如“侏儒之梦见灶”等。证明反论题为假,用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证明原论题为真,这种经说论式的论题与解析之间是演绎推理,解析和例证论据之间则是归纳推理。这是韩非独创的一种演绎与归纳相结合的论式,内外《储说》六篇几乎都是这种形式。如前所述,韩非的参验说是归纳的逻辑方法,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参验说也反映了韩非试图用实践检验的方法解决归纳推理或然性问题所作的努力。在《韩非子》中有许多段落既是参验思想的论述,其本身也是归纳推理的杰出应用。如《六反》中有一段:“人皆寐,则盲者不知;皆嘿,则暗者不知,觉而使之视,问而使之对,则暗盲者穷矣。不听其言也,则无术者不知;不任其身也,则不肖者不知,听其言而求其当,任其身而责其功,则无术不肖者穷矣。夫欲得力士而听其自言,虽庸人与乌获不可别也;授之以鼎姐,则罢健效矣。故官职者,能士之鼎姐也,任之以事而愚智分矣。故无术者得于不用,不肖者得于不任。”通过一系列具体事例说明参验是检验真伪的标准,是判别是非的最好方法。韩非的参验说,内容十分广泛,主要是以四种实践活动为验证的基本内容:“言会众端,必撰之以地,谋之以天,验之以物,参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观矣。”(《又经》)地是地利,天是天时,物是物理,人是人情,摆地、谋天、验物、参人,都属于实践检验的范畴。由于韩非是功利主义者,他特别强调的是社会政治的实际功用:“观容服,听辞言,仲尼不能以必士;试之官职,课其功伐,则庸人不疑于愚智。”(《显学》)如果“不以功用为之的殷,言虽至察,行虽至坚,则妄发之说也。”韩非认为,参验不仅仅是用来检验归纳推理的结论是否可靠,同时也要用来检验推理的前提是否真实:“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没有经过参验的前提以及由此推出的结论都是愚诬之辞,都是不可靠的。前提真实是正确推理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一个推理的前提虚假,即使其结论为真,这个推理也不是正确的推理,况且,由虚假的前提推出的结论很可能也是虚假的。因此,要确立一个论题,就必须有一定的根据,而且这些根据要能够得到参验,确实证明为真才行:“说必有立而旷于实者”。没有经过参验就作为推论的前提,其结论就靠不住。他举例说:“龟荧鬼神不足举胜,……然而恃之,愚莫大焉。”对于当时流行的用龟荚预测吉凶的迷信行为,韩非列举了大量事例证明其荒谬性,认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最大的愚蠢。韩非对归纳逻辑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的归纳逻辑思想在中国古代逻辑思想发展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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