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于2003年12月23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国测办字[2003]17号)。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国家测绘局会同国家保密局规定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第二条测绘管理工作中的国家秘密范围:一、绝密级范围(一)公开或泄露会严重损害国家安全、领土主权、民族尊严的;(二)公开或泄露会导致严重外交纠纷的;(三)公开或泄露会严重威胁国防战略安全或削弱国家整体军事防御能力的。二、机密级范围(一)公开或泄露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二)公开或泄露会对国家安全警卫目标、设施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三、秘密级范围(一)公开或泄露会使保护国家秘密的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的;(二)公开或泄露会削弱国家局部军事防御能力和重要武器装备克敌效能的;2(三)公开或泄露会对国家军事设施、重要工程安全造成威胁的。第三条测绘管理工作中涉及国防和国家其他部门或行业的国家秘密,从其主管部门的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第四条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第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国家测绘(总)局原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目录序号国家秘密事项名称密级保密期限控制范围1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心坐标系以及独立坐标系之间的相互转换参数绝密长期经国家测绘局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经总参谋部测绘局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2分辨率高于5´×5´,精度优于±1毫伽的全国性高精度重力异常成果绝密长期同上31:1万、1:5万全国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绝密长期同上4地形图保密处理技术参数及算法绝密长期同上5国家等级控制点坐标成果以及其他精度相当的坐标成果机密长期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经大军区以上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6国家等级天文、三角、导线、卫星大地测量的观测成果机密长期同上7国家等级重力点成果及其他精度相当的重力点成果机密长期同上8分辨率高于30´×30´,精度优于±5毫伽的重力异常成果;精度优于±1米的高程异常成果;精度优于±3的垂线偏差成果机密长期同上9涉及军事禁区的大于或等于1:1万的国家基机密长期同上3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101:2.5万、1:5万和1:1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机密长期同上11空间精度及涉及的要素和范围相当于上述机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非基础测绘成果机密长期同上;该成果测绘单位及其测绘成果保管单位12构成环线或线路长度超过1000千米的国家等级水准网成果资料秘密长期经县市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经大军区以上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13重力加密点成果秘密长期同上14分辨率在30´×30´至1°×1°,精度在±5毫伽至±10毫伽的重力异常成果;精度在±1米至±2米的高程异常成果;精度在±3至±6的垂线偏差成果秘密长期同上15非军事禁区1:5千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或多张连续的、覆盖范围超过6平方千米的大于1:5千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秘密长期同上161:50万、1:25万、1:1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秘密长期同上17军事禁区及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所在地的航摄影像秘密长期同上18空间精度及涉及的要素和范围相当于上述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非基础测绘成果秘密长期同上;该成果测绘单位及其测绘成果保管单位19涉及军事、国家安全要害部门的点位名称及坐标;涉及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精度优于±100米的点位坐标秘密长期同上注:本规定所指“测绘成果”包括纸、光、磁等各类介质所承载的测绘数据、图件及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