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长治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要点2010年长治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成贯彻落实省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和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抓贯彻落实、抓长远谋划”为工作主线,确保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强化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全力做好省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执行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切实提高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一、高度重视,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1、认真做好2010年调待工作。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5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2号)精神,摸清各类调整人员底数,积极筹措所需资金,核实调待数据,反复测试好调待软件,采取征缴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发放重点地区监控以及资金应急调动等措施,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在春节前将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2、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地经办机构要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要充分发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功能,科学编制基金预算,确保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继续保持100%。二、攻坚克难,全力做好扩面征缴工作1、不断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2010年,是省政府确定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三年实现社会保险基本覆盖的最后一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我们要继续按照省厅对该项工作的部署安排,采用包片负责,责任到人等办法,坚持调度通报、目标考核、部门联动、督促检查、奖励机制等制度,切实做好以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2010年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61万人,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人数达到10.49万人。2、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09]8号)精神,对符合困难企业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的企业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办理缓缴手续,确保政策落实到。同时,要充分估计金融危机对征缴工作的影响,着力稳定费源,研究对策,确定工作重点,动态掌握征缴计划执行情况,完善征缴清欠工作奖励机制,规范基本养老金征缴行为,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2010年省下达我市企业养老保险10.6亿元的征缴任务。三、严格制度,强化基金管理1、强化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基金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要情报告、内部控制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等制度,认真整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巩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成果。在基金监督管理中,坚持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违规收支基金,防止基金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范基金管理风险,确保基金安全。2、建立和完善基金预算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按照省政府《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89号)、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预算草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105号)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报表编制工作,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核算、两级调剂,规范基金使用行为。3、全力推进稽核和清欠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各县年内实地稽核的参保人数不少于全部参保人数的30%。加强待遇支付稽核,加大反冒领养老金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缴费诚信制度建设,实行清欠目标责任制,年内完成清欠任务8400万元。继续开展企业养老保险信息披露工作。四、领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新政策1、切实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转发人力资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精神和部有关转移接续办法,及时成立工作组,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级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设立专门的咨询窗口,在发凭证、接电话、办手续、转基金各个环节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暂行办法》落到实处。2、进一步抓好“前补后延”工作。为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妥善解决参保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佥权益,在今年3月底前,要按照《关于印发〈关于统一和规范全省城镇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办法〉和〈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续缴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62号),全力做好补缴遗留工作,实现参保人员应保尽保。五、科学谋划,夯实经办管理工作基础1、持续做好三项基础性工作。做好“数据质量年”活动的“检查验收”和“总结评估”阶段的相关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统计台帐架构体系和企业养老保险数据管理体系。开展企业养老保险运行分析。制定出台我市《企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目标管理考证办法》,组织开展企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目标管理逐及考评活动,力争到年底一半以上的县级经办机构通过目标管理考评验收。组织开展内控工作自查和抽查活动,重点对业务经办模式、信息系统和涉及基金收支等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养老保险风险管理,实现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逐步建立起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2、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部和省厅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进一步规范做实基金的归集和管理。3、巩固和完善省级统筹。去年我省基金预算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09]89号文)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今年,要巩固和完善省级统筹,实现全省统一编制和实施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养老保险数据库和经办业务规程。积极探索与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与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模式,提升管理手段和服务质量。4、积极开展企业养老保险精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精算业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基金运行风险预警监测,开展企业养老保险精算专题分析,完善我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年度精算报告制度。六、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1、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比例。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和异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按属地原则纳入居住地社区管理。积极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年底,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50%以上。2、认真落实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流程》,规范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服务行为。认真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加大防冒领养老金工作力度。围绕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等问题,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调研,积极利用乡镇和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3、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功能。针对参保人群多元化、利益诉求个性化的特点,进一步创新社会化管理服务形式,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通过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七、科学管理,切实加强企业养老保险“三化建设1、加快企业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步伐。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全面推进企业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2、努力提高信息化和数据分析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养老保险联网数据上报工作质量,加强信息搜集和数据整理工作。加强基金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的分析比对,提高数据应用水平。3、不断提高经办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继续组织县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参加部、省中心培训,组织参加部、省中心精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预算管理人员等培训。继续推进经办机构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八、统筹安排,做好其他相关工作1、加强系统思想作风建设。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及时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参加部社保中心举办的第三届全国“社会保险怀”乒乓球赛,弘扬社保文化和社保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系统凝聚力,提高执行力。2、加大调研和宣传工作力度。围绕企业养老保险经办领域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和宣传,逐步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的通知》,重点做好“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十二五规划”、“建立与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相适应的经办管理体系”等课题研究。围绕相关新政策的贯彻实施,广泛开展企业养老保险宣传工作。3、认真做好信访和维稳等工作。及时处理信访信件和电话,制定应对群体性信访工作预案,妥善处理和化解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