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纵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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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纵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2008年5月23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浙委[2008)38号)精神,现提出我省2008年度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工作的实施意见。一、努力扩大城乡就业1.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政策,积极开辟公益性岗位,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引导和帮助25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万人。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2.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在继续做好“4050”、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将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扩大到长期失业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农村复转军人和被征地农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对农村低保户人员普遍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为内容的就业援助工作,使农村低保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50%以上实现就业。3.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抓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继续落实企业职工技能素质提升计划,提升在岗职工技能和素质。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抓好农民专业技能证书和学历证书培训,积极培育农村创业型人才,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积极开展跨区域的订单式异地培训,全省农民转移就业培训获证率达到80%,获证后转移就业率达到70%。4。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按照中心城区有市场、主要乡镇有网点、街道社区有窗口的目标,制定实施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场所建设规划,通过3年努力,在全省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5.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相协调。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推进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按比例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部分行业实施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健全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制度,进一步完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6。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继续抓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全年新增参保人数60万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7.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鼓励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依照相关政策参保,鼓励企业按现行规定将农民工纳入参保范围,全省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0万人。8.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参保率达到60%,人均筹资水平提前两年达到国务院提出的工作目标。9.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在确保原有救助对象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将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全面推行门诊救助和住院定额救助,门诊救助和住院定额救助要与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10.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贯彻执行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等政策,加快推进建筑业等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0万人,实现全省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增加政府和企业职业病监管、防治经费投入,加强职业病防护,保障劳动者健康。11.加强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城镇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1万户以上,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以上;积极推行农房设计和农房建设第三方监管,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1.6万户,解决1000户连家渔船渔民上岸定居问题,省财政给予一定补助。12.加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政府出资部分及时足额到位,使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新增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13.稳步开展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农民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助,有一定统筹性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保障水平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14.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和物价补贴机制,及时调整2008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相应提高低保对象的实际救助金额。15.建立临时社会救助制度。对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和其他因突发性灾害、事故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群众,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制订临时社会救助办法,合理划定救助范围,明确救助对象,安排好临时救助所需资金。切实加强灾民救助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着力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护,抓紧建设设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设施。16.提高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的生活保障水平。从2008年起,省财政对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安排一定的医疗费补助,解决其就医难问题。17.全面落实供养政策。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以上。18.发展城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事业。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县(市、区)设立示范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新建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3000家以上。积极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适当补助,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加大对儿童福利机构的投入,加快实施儿童福利机构蓝天计划,完成60%的设区市儿童福利机构新(改、扩)建任务。19.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积极帮扶残疾人康复,年内为贫困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21300台;为132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2000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验配助视器;为贫困下肢缺失者免费安装下肢假肢2000条。着力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贫困持证成年重度残疾人给予单独列户,施保,全额享受低保救助金,并落实2000名重度残疾人的托养任务。20.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村现有一个子女和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双方每人每年按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享受奖励扶助金。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台我省的实施办法,年内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三、加大义务教育保障力度2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制度。从2008年春季入学时开始,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生,包括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免费提供列入《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科书、地方课程教科书。22.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在2007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日常公用经费标准。23.提高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标准。从2008年秋季入学开始,适当提高爱心营养餐标准。加强对中小学食堂服务的管理,坚持学校食堂服务公益性原则,使财政的补助真正用于学生。24.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外来民工子女借读费。从2008年秋季入学起,免除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25.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村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素质。26.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从2008年开始,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全省555所6个班规模以下农村小学(教学点)调整改造任务,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27.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建立城乡社区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制度,公共卫生项目任务落实率达到85%。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城市、农村分别安排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90%以上的县(市、区)完成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年内力争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数达到规划设置数的90%,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数达到规划设置数的60%。新建乡镇国民体质监测站100个。28.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所有县(市、区)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00元以上。开展第二轮全省参合农民健康体检,适当提高健康体检经费标准,增加乙型病毒性肝炎等相关检查项目,确保参检率在45%以上。29.加强妇女健.康保障。深入实施母婴健康工程,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扎实推进妇女健康促进工程,以县为单位,对全省8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两年一次的免费常见妇科疾病检查。30.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全面实施免费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做好优生宣传、咨询、指导和服务,育龄群众优生知识普及率80%以上,对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再生育夫妇全程服务率90%以上。五、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31.加大送文化下乡活动力度。继续实施送戏、送电影、送书下乡活动,全省全年实现送1.5万场戏、12万场电影、100万册书到农村。32.加强农民种文化培育工作。通过文艺骨干培训、农民文艺汇演等方式,提高农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年内组织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10000名,其中省文化部门统一组织培训600名,各县(市、区)组织培训100名。组织开展100场县级农村文化展示汇演和1000场乡镇级农村文化展示汇演活动。33.加快农村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建设100个欠发达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扶持1000个行政村配置文化活动器材,建成3000个小康体育村,进一步改善农村文化体育活动条件。34.继续实施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年内完成6个乡镇、500多个行政村的有线联网任务,基本完成新一轮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任务。35.启动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在十一五时期,基本实现全省行政村建有广播室,有线广播农户收听覆盖率达到80%。年内完成总建设任务的40%。36.启动实施广播电视文化低保工程。在财政补助的基础上,通过减免网络入网费、基本收视维护费以及发动社会捐赠电视机等措施,解决农村低保户等贫困群众无法收看电视的问题。年内在武义、龙游、青田三县开展试点工作。37.加强广播电视对农宣传服务功能。发挥省电视台公共·新农村频道对农宣传服务的龙头示范作用,市级广播和电视自办对农栏目每周两档以上,县级广播和电视自办对农栏目每周三档以上,努力提高栏目质量和服务水平。六、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38.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健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坚持和完善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和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从2008年起,暂缓征收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提高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39.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下山搬迁补助标准,完成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下山搬迁5万人次以上。扶持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农业和来料加工业。加快实施百乡千村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完成竹林道路建设2000公里o40.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本农田、标准农田(鱼塘)管护,启动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继续实施百万亩标准鱼塘建设工程,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解决28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其中新增城镇集中供水覆盖农村人t~130万人。完成100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改建通村公路3500公里。继续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和千库保安工程,完成2000公里河道和1000公里农村河沟疏浚整治,杭嘉湖河道清淤2000公里,完成20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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