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手册(最新20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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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毕业论文(实习)指导手册福建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2010.10目录1、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2、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3、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4、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要求与规范5、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办法附件1:毕业论文字体段落格式附件2:毕业论文格式附件3:毕业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附件4:毕业论文评分标准附件5:毕业答辩评分标准附件6:毕业论文评审表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已掌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因此,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对于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管理,明确各级职责,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修订于下:一、总体要求各学院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根据专业特点,提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要求,制定评价标准,使学生能够获得理论联系实际、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训练,并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提高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1、适当地选题是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前提。选题应体现基础教学、科学研究和实践相结合,尽量结合科学研究、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符合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2、学生的选题过程遵循学生兴趣、特点和指导老师辅导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一人一题。必须注意对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同时鼓励学生之间开展相互协作。3、应有开题报告。4、为保证能够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基本完成所选课题任务,建议学生以选择中、小型课题为主。三、指导教师1、指导教师应由中级以上职称或主讲教师、具有较强责任心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2、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课题性质和要求,参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开题工作,提供给学生相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目录,定期答疑(质疑),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评价性意见。3、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3-4名本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学类可以适当放宽。四、毕业论文(设计)1.写作过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过程:查阅文献、提交课题任务书或开题报告、收集资料;要求学生进行科学预实验研究,分析和整理(实验)资料;最后撰写毕业论文。2.撰写要求一篇完整的毕业论文应包括:封面、目录、摘要、关键词、前言、研究内容和方法、研究结果与分析、结论与讨论、参考文献。毕业论文打印必须选用A4纸张,国家规定的简化字;标题采用三号黑体,小标题采用四号宋体,正文、摘要采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设为1.5倍行距。五、程序安排1、各学院应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和专题讲座。2、完成开题工作,具体时间在实习开始一个月内进行。由实习单位组织研究课题的开题工作,以补充和完善科研设计。并将学生开题情况汇总记录。3、指导教师、各系部应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等检查工作,以保证学生能认真、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4、论文评审: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经指导教师审阅、学生修改后,由指导教师定稿;论文送学院统一组织专家组评审,写出评语并评分。5、答辩:(1)专家组评阅合格方能申请答辩;(2)各学院组织3-5位专家(其中至少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外聘教师或非本学院教师1-2人)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正高职称的教师担任。(3)各学院负责将学生毕业论文及答辩成绩整理登记并上报学校医管处,由医管处将各专业毕业论文成绩汇总后报教务处。六、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1、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特点,自行拟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按百分制计算。2、论文质量评价应参考如下一些指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题目难易度;研究的工作量;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查阅文献资料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研究方案的设计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运用能力;外文应用能力;文题相符;写作水平;写作规范;篇幅;成果的理论或实际价值;成果创新性。3、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4、学生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合格:①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时间少于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二者。②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③有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七、教学管理1、为了规范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相关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该项工作。2、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要求,参加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不得少于12周。3、评审优秀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90分以上者,可以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超过20%,并汇编成册。4、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由各学院教学经费中支出,各学院必须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预算与使用。八、资料保存1、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是学校教学档案,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归档保存工作。2、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顺序:开题报告、完整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关键词、前言、研究内容和方法、研究结果与分析、结论与讨论、参考文献)、中期检查指导修改记录、论文评审表、答辩专家委员会名单、专家组成员签名的答辩评审意见或决议,封底,保存期不少于5年。3、毕业论文(设计)封面用统一格式,包括:论文题目、作者(XX系XX专业XX班级)、指导教师(教授或副教授或讲师)、作者通讯地址、电话联系、E—mail。4、毕业论文(设计)一般要求左侧装订,剪切整齐。九、成果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应归实习单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转让按有关法规执行。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五日修订)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切实做好我院的毕业论文工作,努力提高毕业论文质量,规范本项工作的管理。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的具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2.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思想方法,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统计分析能力、信息组织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社会调查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语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的环节分为选题、开题报告、撰写论文和答辩四个阶段。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时间从毕业实习的前个学期开始。五年制从第9学期、四年制从第7学期开始进行。第9学期(四年制第7学期)实习前2周完成选题、开题报告、确定指导教师。第10学期(四年制第8学期)第7周完成论文初稿,第9周完成论文修改,第14周完成论文答辩,第16周完成总结工作。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与组织1.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在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统一领导下进行。2.学院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院长或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兼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学科建设指导小组成员、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秘书等有关人员组成。3.按专业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小组(委员会),由正高职称的教师或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专业讲师以上的专业教师组成,外聘教师可参加答辩小组但要求副高职称以上并限1~2人。第五条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的工作职责1.布置毕业论文工作任务;2.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动员,开展如何撰写毕业论文及形式要求的指导讲座;3.对学生毕业论文选题范围进行指导规定,列出选题参考题目,审核、安排指导教师;4.定期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中的有关问题。5.收集汇总毕业论文工作所有资料,进行总结并上报相关材料。第六条毕业论文答辩专家委员会(答辩专家小组)的工作职责1.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负责审查毕业论文完成情况,以保证质量。2、组织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审评分工作,写出评语并确定分数。毕业论文成绩包括论文成绩(占70%)和答辩成绩(占30%)。3.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前期准备,组织毕业答辩会、通报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情况。4.评选优秀毕业论文,向学校等有关部门推荐优秀毕业论文。第七条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1.选题应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可分为科学研究型论文和工作研究型论文。2.选题应特别注意有利于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并能保证各专业所应当具有的基本技能的训练。3.选题应与社会、生产、科研、教学、实验室建设和医疗卫生实践等实际任务相结合。注重分析解决当前医疗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鼓励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提出课题。4.选题应力求与教师的科研任务密切结合,以利于教学相长,促进教师科研工作的深入。对于研究生导师指导本科生论文,应把导师-研究生-本科生的课题有机结合,既发挥研究生对本科生的协助指导作用,又使研究生的硕士论文更为充实。5.选题中鼓励不同学科(专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6.课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7.因材施教,有利于各类学生提高水平和能力,鼓励学生有所创新。可以由指导教师提出范围,学生自定题目,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定题。第八条对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要求1.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主讲教师)的教师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教师由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审定。2.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但必须做到所指导的学生每人一题。3.指导论文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定期与学生联系,了解毕业论文进度并予以指导,保证论文撰写质量。第九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1.制订指导计划和明确工作程序。2.在毕业论文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规定应完成的查阅中外文资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各项数据、统计工作及毕业论文等。3.负责指导学生作开题报告,同时应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4.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5.在学生答辩前对毕业论文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指导学生参加答辩。第十条毕业论文各环节中对学生的要求1.实行毕业论文资格审查制度。凡累计6门以上(含6门)课程不及格者不得进入毕业论文阶段。对具备提前毕业条件的部分学生允许进入毕业论文阶段。2.学生应充分重视毕业论文工作,明确其目的、意义和要求,严格按照学校及系部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3.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4.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对抄袭、套用他人成果者,其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5.严格遵守校系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必须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各环节的工作任务,无故未能按时完成的,不得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第十一条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1.毕业论文须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2.各专业应成立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3.答辩程序和成绩评定办法按相关规定进行。4.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5.因论文原因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答辩委员会批准后可安排再答辩一次,答辩通过后可申请补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补授学位;若答辩仍无法通过,则不再安排毕业论文答辩。第十二条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论文相关资料,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学校收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整理归档。有关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寄出校外发表,如需发表,必须在严守国家机密,保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