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伦理观自然辩证法系列专题课程安排共18学时,授课16学时,2学时考试。平时成绩30分:包括一次作业。同时还有上课的考勤、回答问题、参与课堂讨论等方面。缺席一次扣5分。旷课2次取消考试资格。结课考试:开卷考试,卷面分数70分.课程内容(四个专题):(一)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二)马克思主义科技观(三)马克思主义科技伦理观;(四)创新型国家与科技政策绪论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性质和内容自然辩证法的历史发展学习自然辩证法的意义绪论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一般原理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总结。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已有成果的概括和总结,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对象、性质和内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研究和考察自然界的存在和演化的规律和人通过科学技术工程产业活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普遍规律(这里的“自然”,既包括“天然自然”,也包括“人工自然”);作为中介的科学技术工程产业的性质和发展规律;以及科学技术工程产业和人类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律。研究对象、性质和内容自然辩证法就其学科性质而言,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是由一系列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构成的科学体系。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不可分割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贯穿和体现于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学说和实践活动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组成部分,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研究对象、性质和内容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基础上创立的系统的科学的逻辑理论思维形式,是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地统一起来的科学世界观。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和理论,主要就是在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中形成和完成的。因此,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的基本理论观点第一,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第二,劳动对于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发展具有基本性和决定性的作用。第三,科学技术是推动历史的革命性力量。自然辩证法也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带有哲学性质的学科。同时,自然辩证法又不同于普遍的哲学原理,它在科学技术的具体学科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原理之间,居于一个中间层次。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概括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科学技术认识与实践中的应用,反映了哲学与具体科学的交叉性质,它不仅研究自然界、而且研究人和自然界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和在人类社会中展开与发展的过程,它是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思维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具有综合性、交叉性、反思性的特点。它的研究内容涉及自然界、科学、技术、工程和社会等的广泛领域,这些领域构成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对它的研究必须从辩证的观点出发,牢牢抓住系统中的科学技术与工程,科学、技术、工程既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活动与成果,又是改变人之间的关系、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是人与自然的中介,又是人与人的关系的中介。学科的历史发展自然辩证法创立前史自然辩证法的创立自然辩证法的发展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发展创立前史自然辩证法形成之前,人类曾以自然哲学的形式,达到对自然自发的唯物主义和朴素的辩证法的理解。早期关于自然的思考,具有浓厚的直观、思辨和猜测的性质。近代初期科学发展形成了以力学为模式解释宇宙、世界的机械自然观,虽然其本质是唯物论的,但具有机械决定论和形而上学的特征。从19世纪30年代末到70年代、在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相继涌现出一系列新的发现,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等决定性的重大发现以及自然科学的其它成就,越来越深刻地揭示出了自然界的辩证法。创立自然辩证法创立于19世纪70年代,它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为适应当时无产阶级斗争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新成果的需要,在概括和总结19世纪自然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的理论成就的基础上创立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克服了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缺陷,确立了唯物的和辩证的自然观,以劳动以及与它一同发展起来的科学技术为中介,把对自然界和社会的认识和改造联系起来,形成了完整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创立自然辩证法之后,19世纪末20世纪初科学技术领域的三大发现(X射线、放射性和电子)揭开了物理学革命的序幕,列宁总结和概括了这一时期的科学成果,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等著作中,对自然辩证法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把自然辩证法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列宁告诫自然科学家要学习辩证法,应当做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要继承黑格尔和马克思的事业,就应当辩证地探讨人类思想、科学和技术的历史”。[《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22页。]只停留在自发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是不够的,还要自觉地掌握和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达到这一要求。发展20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自然辩证法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世纪物理学革命(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引起了科学和思想观念新的变化,系统科学,信息技术,以及科学技术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使得科学尤其是技术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技术创新能力也成为推动国家地区发展的重要动力,创新型国家建设势在必行。在中国的发展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是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相伴随的。新中国成立初期,自然辩证法的发展被列为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全国推广自然辩证法。改革开放以来,自然辩证法结合中国现代化建设,开始了建制化过程,突出了中国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传统和价值取向,强化了自然辩证法的意识形态特征和理论教育功能,形成了系统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80年代中期,新技术革命的冲击波震撼着整个世界,各个国家纷纷制订对策,各个领域的学者热烈地讨论,为自然辩证法研究打开了新的局面,它把研究扩展到科技发展战略、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科技政策、科技工作管理、科学技术与人类文明、批判分析当代各种关于科学技术与社会的思潮等重大课题上,出现了自然辩证法研究的热潮,表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的主要理论特色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学科属性和定位形成了系统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突出了自然辩证法的意识形态特征和理论教育功能在具体理论上突出了“人工自然”理论。——陈昌曙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要重视人工自然范畴,并对人工自然概念进行了界定,把“人工自然”定义为“经过人类改造、创建、加工过的自然界,是与‘天然自然’相区别的‘第二自然’”,还概括了人工自然的特点和演化规律。后来在1999年撰写的《技术哲学引论》一书中又系统地把人工自然范畴规定为技术哲学的逻辑起点,这是陈昌曙先生对我国技术哲学的重要贡献之一。学习自然辩证法的意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相统一的理论,学习自然辩证法,对于提高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提高研究生全面、系统和辩证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培育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以及正确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树立科学发展观,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有助于提高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助于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有助于服务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三)科学技术伦理观科学技术伦理与STS科学技术伦理是STS(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STS关注的是科技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互动关系。科技伦理重点关注价值论方面的问题,也是与科技工作者密切相关的领域。科技工作者是科技活动的主体,也是科技发展价值选择的主要决定力量。当前科技的发展对人类以及人类的生活环境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科技工作者务必要形成正确的伦理观。科技伦理研究的主要内容:科学工作者——科研伦理技术工作者——技术伦理工程师——工程伦理生命伦理(科学伦理+技术伦理)环境伦理(技术伦理+工程伦理)(一)科研伦理现代科学研究活动带来的伦理问题——研究如何在科学研究和科学实验中作预期考虑,从伦理角度谨慎行事,避免科学实验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科学工作者的职业伦理问题——探讨科学工作者在学术研究中的伦理问题。现代科学研究活动带来的伦理问题近一百多年来,科学研究完成了从行业向职业的转变,科学研究日趋社会建制化。从传统的书房或发明家小实验室中的研究,变成一项社会事业。从过去的个人以探求真理为主旨的行业,变成一种有大量人群参与的、得到社会广泛资利的职业。利益的驱动、权力的介入、传媒的关注,使科学家在从事探索、交流和评价的过程中,出现大量伦理道德与利益的冲突。这些新变化要求科学家在进行研究之前或研究过程中对自己的行为作伦理评判,承担相应的伦理责任。正是由于科技工作者工作逐渐职业化和组织化,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由此所带来的科学研究的风险性和后果的难以预测性,加之科学研究中对科研人员的各种利益诱惑等因素,使得科学伦理成为科学研究中科技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学术界出现的违背科学伦理的现象抄袭剽窃伪造包装浮夸虚报乱拉关系重复性研究学术垄断科学伦理科学伦理是科技人员普遍遵循的评价与判定善恶的最基本标准,是约束科技工作者科研行为的具体原则,是从事研究活动的主体在进行学术研究活动的整个过程和结果中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关系时所要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也是科学共同体成员为保障学术研究、实现知识创新的目标而约定俗称的基本道德律令。科学伦理规范美国科学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提出了科学精神气质的四原则——普遍主义、公有主义、无私利性、有条理的怀疑主义。普遍性要求这种评价和考究与贡献者的社会归属无涉;公有主义要求科学家公开其发现,其他人运用这些发现需要鸣谢及承认其发现优先权的荣誉;无私利性要求科学家最好地为科学而做研究,进行创新,而不是为自己;有组织的怀疑主义要求科学家的工作受到仔细的评价和考究。1999年7月1日布达佩斯世界科学大会通过并颁布的“科学和利用科学知识宣言”声明:科学促知识,知识促进步;科学促和平;科学促发展;科学扎根于社会和科学服务于社会。怎么做?科研人员在确定科研选题和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应当对研究本身做出伦理评价,要对其研究行为负责,如果估计到科研的结果会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那么科研人员应当尽快停止研究活动。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和应用活动中,应当坚持科学精神,按照严格的科学方法获得研究结果,保证科学研究的原创性,避免任何形式的抄袭、剽窃和弄虚作假。科研人员应该按照科学界普遍的行为规范,处理科研活动中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善于与同事合作,尊重学术前辈,努力提携后学。科研人员应该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对伪科学和反科学的不良社会现象自觉地加以抵制和批判。科研人员应该无私地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科学事业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努力拼搏的精神。加强科学伦理的社会价值首先,加强科学伦理的研究可以有效地规范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尤其是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对于那些高新技术有可能引发的后果,更应该从伦理的角度加以规范。比如基因技术,核技术等。其次,在目前学时腐败愈演愈烈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科学伦理教育无疑会大大扭转这一不良风气。科学伦理具有协调科研人员之间,科研人员与社会整体之间关系的功能。科学研究在当今生产力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地位,科学共同体在整个社会结构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