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秀洲直委〔2011〕8号★关于深入开展“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区直机关各党(总)支部:为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秀洲委[2009]21号),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经区委直属机关工委研究,决定在区直机关党组织中继续开展“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全面夯实组织基础,切实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扎实开展“平台建设年”活动,全力打造现代田园新秀洲贡献力量。二、主要内容(一)党组织工作机制规范1.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认真做好任期届满的公推直选换届2选举工作,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报经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同意。合理设置下属党组织,抓好下设党组织的班子建设。机关党组织书记由本单位党政副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担任,班子健全、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调,活动正常。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提高班子成员整体素质。2.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最佳支部生活”竞赛活动。按照“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和“建一流阵地、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目标,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措施、落实有载体、活动有记载、年终有总结,在做好台帐资料存档的基础上,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进一步深化画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按时兑现党员承诺,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精心设计支部活动,认真总结提炼好的活动形式、方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文字材料及时报区委直属机关工委。3.重视发展党内民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尊重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干部在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做到先知、先议、先行,激发党员的责任性,体现表率作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专人分管,廉政制度健全,注重落实;廉政教育有力,按照《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廉政准则》等规定,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35.认真落实机关党建联手共建责任制。以联手共建责任制为抓手,强化区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党委(党组)、机关党组织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合力。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做到精力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变动能及时签订《联手共建机关党组织责任书》。6.加强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定期研究机关群团工作,完善党建带机关群团工作机制,支持机关群团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群团组织健全,按时足额交纳工会经费,围绕部门单位整体建设,积极开展和参加各类活动,活动富有成效。(二)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程序规范。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票决制”,在吸收预备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票决方式,票决结果要随同入党材料一并报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三)党员管理工作规范按照《党章》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党员主要领导干部每人每年上党课或作辅导报告不少于一次。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一次。开展经4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每年举办专题学习不少于两次。按要求和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认真做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党内统计等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全面掌握流动党员的有关情况,及时发放或查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建立管理台帐。(四)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规范1.深入细致地、创造性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深入开展画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结合建党九十周年,积极组织“红色”系列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的头脑,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2.深化党内关爱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党内和谐,开展为每位党员过好政治生日和经常性谈心、慰问活动,重视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加强党支部与党员干部之间的思想交流与沟通,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及时宣扬先进典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营造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3.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党员班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宗旨意识。要不折不扣地兑现党员承诺,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质量。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用到抓发展上,把精力用到惠民生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意见,查找存在的问题,做到真抓实改,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五)基础工作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手册》、党费收缴等记录详实齐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上报机关党建工作有关信息及5时正确,按时参加上级有关的会议和活动,及时传达有关精神。三、几点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各机关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强化督查指导各机关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开展“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机关党总支要对所属支部进行督查指导,根据区委直属机关工委的要求和所属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量化标准进行自评。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也将加大工作力度,适时到机关党组织了解、督促开展“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区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联手共建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指导,督促机关党组织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三)严格考核管理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将以各党支部为规范化建设考核单位。1.自评:机关各党(总)支部对照《“规范化党支部”考核细则》,进行自评。2.申报:自查自评达到90分以上的,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将《规范化党支部申报表》及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区委直属机关工委。3.考核:由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成立考核小组,通过“听、看、6问、议、评”五个环节实施,即:听支部书记汇报自查打分情况及特色工作;看资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真实;对有关事宜进行提问或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了解听取意见;互相进行评议,寻找存在的问题;对照考核要求进行逐项打分汇总、评比。4.审定: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根据考核组意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讨论确定“规范化党支部”名单。5.命名:凡达到“规范化党支部”考评标准的支部由区委直属机关工委统一命名。“规范化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从命名的第二年起,每年进行复查,复查结果90分以上为保留、90分以下为限期整改或撤销。规范化党支部创建作为评定区委直属机关(或推荐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前提条件,区委直属机关工委直属的机关党支部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必须是“规范化党支部”;党总支必须是“规范化党支部”数达到所属支部总数(除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外)的80%以上。附:《“规范化党支部”考核细则》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1年2月25日抄送:区委组织部、张少初副书记7区直机关“规范化党支部”创建考核细则党(总)支部项目考核内容评分细则标准分自评分考核分党组织工作机制规范(35分)1.班子建设按时按规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2分;班子成员齐全,书记由单位行政副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未出现支部书记缺额三个月以上情况2分;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活动正常,分工联系党员和群众,积极参加各类培训2分。62.“创先争优”和“最佳支部生活”围绕“创先争优”和“最佳支部生活”竞赛活动的工作要求,支部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措施,落实有载体,年终有总结,并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2分;每年组织促进中心工作活动不少于2次2分;措施有力、注重成效1分;围绕支部或行政中心工作有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文章1分。63.发展党内民主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支部重大决策党员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分;公开工作内容、程序规范,公开内容每年有完善1分;34.廉政建设廉政制度健全,执行效果好3分;有专题廉政教育活动2分;支部班子中有明确分管纪检的同志1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有关问题2分。85.落实联手共建签订联手共建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2分,人员变动及时补签1分。36.党建带群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健全2分;群团工作纳入党支部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分;对群团工作有具体要求1分;支部班子中有人具体分管1分。5群团组织活动有经费和时间保证2分;群团组织能按照各自的特点,围绕机关整体建设,每年开展和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活动不少于4次2分。4发展党员工作规范(5分)7.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有书面计划,并按计划发展1分;培养措施有力、考察手续完备、档案资料齐全2分;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1分;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1分。58党员管理工作规范(15分)8.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委会2分;党员主要领导干部每年上党课或作辅导报告不少于一次1分;认真开好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质量高1分;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1分;组织生活会情况以一定方式公布1分;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1分;党员每半年向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1次1分;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2分;支部大会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1分;以上均有记录,内容详实,完整2分。139.流动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1分;掌握外出党员的基本情况,对流入党员纳入支部党员教育管理1分。2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规范(35分)10.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展开,结合建党九十周年,积极组织“红色”系列活动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4分;理论学习及时,教育形式多样有效4分。811.“党内关爱”机制建设健全“党内关爱互助”制度1分;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1分;及时开展谈心、慰问活动,且有记录1分;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做到一年1-2次形成材料上报,并有针对性地、富有成效地做好思想工作2分。512.学习型组织(机关)创建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争创活动,有活动计划2分;每名党员均有专用学习笔记1分;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1分;全年不少于12天2分;党员每人每年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1分;学习教育活动台帐、记录齐全3分。1013.推行“一员双岗”制度有“一员双岗”工作方案1分;党员亮证上岗1分;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责任区2分;参与社区、新农村建设,在职党员到社区、农村报到率95%以上1分;党政领导报到率100%1分;在职党员积极参与志愿者、突击队、捐赠钱物、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3分;支部与农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效果好1分;每年有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1分;力所能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分。12基础工作规范(10分)14.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按规定做到及时1分;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1分;按时按规定上缴机关工委1分。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