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侵权的法律适用-一般侵权-特殊侵权1.船舶碰撞2.海上油污损害3.海上人身伤亡海上侵权跟一般侵权的区别《海商法》和《法律适用法》的关系船舶碰撞海事领域存在很多国际公约,比如《1910碰撞公约》、《1952年船舶碰撞民事管辖权公约》、《1952年船舶碰撞或其他航行事故中刑事管辖权公约》、《1977年统一船舶碰撞中有关民事管辖权、法律选择、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未生效)、《1985年确定海上碰撞损害赔偿的国际公约草案》(未通过)起主要作用的是《1910年船舶碰撞公约》,但仍有法律冲突问题存在:1.第12条的适用范围有限2.规定的内容有限,主要解决了船舶碰撞问题的划分,而对碰撞损失的范围、责任限制、对货物的赔偿责任等都未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对“船舶”、“损失”、“过失”等概念也没有给出定义。3.对公约的解释也会存在不一致4.存在一些国家不是缔约国船舶碰撞的情形:1.在一国领海或内水发生的船舶碰撞法律适用:a.侵权行为地法:捷克、阿根廷、美国等不论碰撞双方船舶是否有相同的国籍,也不论碰撞双方当事人是否有相同的国籍或住所,适用当地的法律b.船旗国法:原则上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如果船舶双方具有相同的国籍,则承认适用船旗国法c.法院地法或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英国d.最密切联系的法律e.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1977年统一船舶……》我国的规定:《海商法》第273条第二百七十三条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中国的做法:基本原则:侵权行为地法,例外:同一国籍的船舶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将关系限定在船舶之间,有一定的合理性】有关碰撞的其他方面,对第三人的损害,如对码头、航标等造成的损害仍适用侵权行为地法。问题:a.船舶碰撞发生的地点其实具有偶然性b.方便旗的问题【其实就是引向法院地法】2.在公海上发生的船舶碰撞我国的规定:《海商法》第273条第二百七十三条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中国的做法:基本原则:法院地法,例外同一国籍的船舶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与《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关系第44条:当事人选择--共同经常居所地—侵权行为地Q:从法条上看,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似乎是不允许协议选择的。那在实践中是否允许呢?允许当事人合意选择法律,或者以当事人合意选择为由适用法院地法律海事侵权案件司法实践中其实早已存在。中国一般都是合意选择中国法,也就是法院地法。而在船舶碰撞案件中,法院地法也通常是侵权行为地法。“上诉人埃塞俄比亚船运公司与被上诉人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修船厂……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审:天津海事法院,上诉审:天津高级人民法院非常经典的法律适用裁决“利比里亚易迅航运公司诉巴拿马金光海外私人经营有限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天津海事法院:同属巴拿马籍,应适用巴拿马共和国法律。但当事人未提供,法院也未能查明该国法律。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适用法院地法律为本案的准据法。【关于外国法查明的情况,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有学者认为:在《海商法》没有特别规定时,海事侵权案件(包括船舶碰撞)的法律选择完全可以依照《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规定,但在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规则时应做调整,对于发生于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和仅涉及两艘同国籍船舶时须视船舶为侵权行为地而适用船旗国法律,对于发生于公海的无共同船旗国法律可以适用的,适用法院地法律。【1.什么样的船舶碰撞的特别情况是《海商法》没有特别规定的?2.将船舶视为侵权行为地?与“浮动领土说”有没有关系?国际趋势?】因此,涉及船舶碰撞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其实也是对船舶碰撞的定义?哪些情况可以infer出船舶碰撞?】《1977年统一船舶碰撞中有关民事管辖权……公约》第5条的规定我国没有对“船舶碰撞”、“损害赔偿”再进行具体解释并且我国将责任限制单独区分出来《海商法》a.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对船舶的要求不高,只要有一方是海商法第3条规定的船舶】b.根据《海商法》第169条的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包括:船舶损失、船上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第三人财产损失以及第三人的人身伤亡。有一个问题在于: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是仅指船舶损失的损害赔偿吗?船上货物和其他财产是不是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该规定是否适用于涉外关系】1.船舶碰撞:a.第一百六十五条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接触的船舶碰撞)b.海商法第一百七十条所指的损害事故,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七十条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用本章的规定。】(未接触的损害事故)海上油污损害损害赔偿的范围【直接损失or间接损失】如果涉及相邻国家的处理海上油污损害是指船舶或其他海上装置在正常营运中或发生事故时,溢出或排放油类货物、燃料油或其他油类物质,在运油船舶或其他海上装置以外,因污染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等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以及为了防止或减轻此种损害而采取合理措施的费用以及由于采取此种措施而造成的进一步的损害。海上油污损害和一般侵权行为的区别虽然已经制定了有关海上污染损害赔偿的国际公约,比如《1969年CLC公约》,但仍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油污产生的原因对准据法的确定可能产生影响。海上油污的发生,可能是由于船上管理人员的疏忽、船舶碰撞、船舶触礁、搁浅、沉没等意外。对于船舶碰撞引起的污染,应该适用何种准据法呢?是根据《海商法》273条的规定还是《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两者的准据是否应该区分?【有没有案例?】【有学者认为:应该区分两者的准据法,但未说明原因。船舶污染的准据法确定的是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碰撞的准据法确定的是其内部责任的划分】中国的做法是根据《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规定来,当事人协议选择—共同经常居所地—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的协议选择有多大的价值?有多少是选了外国法的?为什么会选择到中国来起诉?其实是给了适用法院地法的机会】【共同经常居所地如何确定?是指船舶还是指船舶所有人?】问题:1.如果要根据侵权行为地,应该是侵权行为发生地还是结果地?因为海上污染还会受到风和水流的影响。【很多国家采用侵权行为结果地,也就是损害发生地法,更好地保护当地受害人的利益和法律关系的稳定】2.要区分侵权行为成立和损害赔偿?侵权行为的成立【是否承担责任】适用行为发生地法,油污的损害赔偿【赔多少】适用油污损害发生地法律?【背后的原理:保护船舶所有人的预期】3.公海上的污染呢?【不存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法,可用船旗国法,而损害赔偿的范围、责任的大小等仍然可以适用损害发生地法】【船旗国法有个很大的问题,倒不是密切联系方面,而是其成为方便旗国的原因在于其要求低,此时不应该适用方便旗国的法律】4.同时存在多个沿海国遭受污染损害?此时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侵权行为的成立适用行为发生地法,损害赔偿采用分割处理原则,即把一个污染事故按照受害地不同,分割为几个事故看待】【原因:受害人分别提起诉讼,均构成独立的赔偿诉讼,将几个诉合并审理时,法律适用按照同样的原则来确定(国际民诉法理论)】【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各自有预期,而且如果只能适用一个,适用谁的呢?】【会出现的问题:船舶所有人申请责任限制的情况。首先,责任限制的适用法?我国是按照法院地法。有些国家不把责任限制作为程序法(跟污染会不会有关系)。应该适用一种责任限制还是多个责任限制?】公海上的污染:干预国法律《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约》由于沿岸国及时采取了干预措施,虽未使其领海或专属经济区受到污染,但却产生了采取干预措施的费用和采取该措施而造成的进一步的灭失和损害。此时应该适用哪国的法律?还能算作是侵权吗?因为没有损害发生?海上人身伤亡海上人身伤亡是指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在营运或作业过程当中,由于碰撞、触礁、火灾、沉没、搁浅、爆炸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海上事故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不仅包括船员、旅客的人身伤亡,还包括其他人员因此遭受的人身伤亡。人身伤亡的种类1.有合同关系的:本船上的旅客、船员和其他人员2.无合同关系的:a.他船上的旅客、船员和其他人员b.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租船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履约时有过错造成船员的人身伤亡;c.船员之间、旅客之间、船员与旅客之间或者其相互之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也可以根据海上发生的人身伤亡是否影响到船舶所在领水所属国的利益,分为船舶内部的人身伤亡和船舶外部的人身伤亡(发生在船上,但跟外部有关系)发生人身伤亡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果是因为船舶碰撞产生的人身伤亡应该如何适用法律呢?船舶碰撞适用的法律和人身伤亡损害赔偿适用的法律应该不同?合同中约定侵权关系的准据法?合同的准据法是否适用于侵权也是根据《法律适用法》第44条来确定法律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当事人共同居所地—侵权行为地问题:1.当事人协议选择:合同的准据法能否适用于侵权法律关系呢?2.在公海上发生的船上人员伤亡:学者认为如果是船舶碰撞导致的人身伤亡,则适用海商法第273条,如果只看侵权的话,适用船旗国法。“人身伤亡设计船舶之外的其他利益方则适用法院地法”p178?3.我国目前的侵权行为地没有考虑到是否涉及船外利益方,如果不涉及,应该适用船旗国法【原理是啥?还是因为行为人的预期吗?】【国际私法确定准据法背后的原则是什么?考虑的利益应该包括哪些】4.有的学者的立法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案件所适用的准据法中对受害船员的赔偿低于该船员本国法规定时,应适用该船员的本国法”。【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请执行规定】识别会出现的问题是:双重可诉?国际条约优先是什么样的优先?适用冲突法优先还是适用实体法优先。中国与美国同是缔约国,但是美国又有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定【对于条约的内容也没有规定,条约也会有法律适用条款】《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中国民法典草案》第九编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