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华正工程监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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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1总则1.0.1为提高本公司工程建设监理水平,促进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编制本规程。1.0.2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依据合同要求及建设单位授权,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进行控制、管理和协调。1.0.3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遵循守法、诚信、科学、公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做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1.0.4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1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建设单位授权;2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监理项目所在地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和规定;3国家和监理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的标准、规范和规程:4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相关文件(包括工程建设批文及相关资料);5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建设工程合同、协议及附件;6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法定程序形成的会议纪要、技术联系单等。1.0.5建设工程监理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1.0.6监理范围及内容1监理范围为公司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监理范围依据委托监理合同。2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和文明施工监控等,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2监理前期阶段2.0.1监理业务分为业主直接发包业务和通过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承接的业务。直接发包业务由委托人直接签发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单。对于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项目,由公司项目管理部人员或业务开拓人负责收集信息,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通过公开(邀请)投标取得。项目管理部负责办理报名登记、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标前会等工作,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书、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开标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开标会议。2.0.2业务承接人员(公开招标项目由项目管理部)对拟接受委托或中标的监理项目,应与委托人就监理项目内容和范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监理服务期限、收费等合同条款进行商议,达成协议一致意见后,按本公司的业务承接管理规定,同委托人签订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公司至少留存五份(公司综合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公司主管领导各一份)。2.0.3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公司项目监理部于委托合同签订后5天内根据工程类别、第2页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服务内容、期限等因素并参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签发监理业务交办单,确定项目部总监及其主要成员,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项目总监任命书。2.0.4公司项目监理部按照公司《监理项目开工前交底制度》向项目部成员进行交底。总监应事先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编制监理业务实施方案按流程报公司审批。监理业务交办单、实施方案示范样式详见附表。2.0.5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项目管理部配合委托人依据有关规定持监理委托合同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本等相关资料到当地政府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监理直接发包或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持监理委托合同和其他有关资料到当地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凡项目部监理人员或监理委托合同有变更的,及时报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2.0.6公司项目监理部督促项目总监在所监理项目现场的主要入口醒目处张挂“建设监理项目情况表”牌,实行现场挂牌监理。同时在现场监理项目部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挂设工程监理概况牌、项目部人员组成表、组织机构图、监理工作程序图、岗位职责、监理工作制度、职业道德准则等。2.0.7由建设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有专人登记、妥善保管和使用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归还建设单位。2.0.8由监理项目部总监申请,公司综合部负责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以及检测设备和工具,并由总监登记领用。对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计算机辅助管理。在监理项目完工后所领用的物品由总监负责移交公司综合部。3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3.1监理规划、细则3.1.1监理项目部成立后,项目总监应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总监(代表)的任命书等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按监理合同约定时间进驻现场。3.1.2项目总监应收集本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合同、廉政合同、监理人员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备查。3.1.3项目总监必须确定本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组织本部监理人员熟悉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前期招投标资料等。3.1.4当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安全文明监理方案、旁站监理方案、平行检测计划等。上述监理文件至少应在项目实施15天前编制完成,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建设(代建)单位。监理规划经建设(代建)单位批准后实施。上述文件同时须报公司备案。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1项目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标;5监理工作依据;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第3页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置计划;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监理工作制度;12监理设施。3.1.5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当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监理规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规划进行修改,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建设单位批准。3.1.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监理规划和本工程的专业特点编制相关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在本专业工程实施15天前完成,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作为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操作性业务文件。监理细则应分别报送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并报公司备案。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或专项工程特点;2监理工作流程;3监理工作控制要点;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3.1.7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原报送、审批程序执行。3.2第一次工地会议3.2.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在工程开工前召开。3.2.2下列人员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1建设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职能人员;2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3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4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5重大特殊项目公司应派技术负责人参加。3.2.3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单位负责人宣读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2与会各方介绍各自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3建设单位介绍前期工作情况;4项目经理汇报施工现场施工准备情况;5建设单位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或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明确各监理人员的权限、监理工作程序、廉洁要求等;7确定工地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3.2.4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理、编印会议纪要,并由各方签认,监理项目部存档。3.3监理技术交底第4页3.3.1监理交底工作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以会议形式进行。3.3.2参加监理交底会议的主要人员:l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2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3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4建设单位代表。3.3.3监理交底应在会前形成监理交底书面文件。3.3.4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1明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权利和义务;2介绍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3介绍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4明确有关报审、报验的要求及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3.3.5监理交底文件应经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代表签认,并分发与会各方。3.4施工图会审3.4.1接到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并编写书面审图意见和建议。3.4.2总监理工程师须组织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并书面提出有关的意见和建议。3.4.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整理的本专业设计交底记录进行审核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设单位整理的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审核签认。3.4.4会审的施工图纸须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出具审图意见书及设计单位答复意见并加盖审图章。3.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3.5.1监理项目部应对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并报建设单位签署意见。3.5.2监理项目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审查的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2施工总平面布置;3工期安排及劳动力配置计划;4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5主要施工作业方案和施工工艺流程;6质量目标、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消防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7暑(冬)期、汛期施工和专项施工措施等。3.6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核查3.6.1监理项目部应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3.6.2监理项目部应审查、核验以下内容:1施工测量方案;第5页2红线桩的校核成果;3基准点的引测成果;4施工场地设置的平面坐标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5对红线桩、基准点、控制桩的保护措施。3.7分包、供货、试验单位资格审查3.7.1监理项目部应对分包、供货、试验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1分包单位资质和营业执照证书;2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3安全生产许可证;4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的备案证明文件;5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6企业业绩证明材料;7特种产品安全认证资料等。3.7.2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填写报审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建设单位签署意见。3.8开工条件核查3.8.1监理项目部应对下列开工条件进行核查:1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2承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两项许可已获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3总进度计划已获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4承包单位现场质量、技术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已获监理项目部审查确认;5施工图已获得审查合格书,图纸会审提出的相关问题已满足施工进度要求;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文明专项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已获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7有关分包单位的资格已获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8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已经监理项目部验收合格;9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已进场并已通过报审。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配合比等,以及主要施工机械、机具、测量仪器等已通过报审;10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3.8.2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确认后,报建设单位签署意见。3.8.3总监在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时,如发现严重缺陷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签署同意意见。4工程施工阶段监理4.1工程质量监理4.1.1基本要求1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目标进行。第6页2监理项目部应要求承包单位的现场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到位对施工质量形成全过程实施控制。3监理项目部应对监理规划中明示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实施旁站和平行检测。4.1.2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见附表。4.1.3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内容1督促承包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的质量措施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质量措施如需进行较大调整时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修改,并重新申报。2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未涉及的质量措施,包括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确认。3监理项目部应按规定检查或抽查有持证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对拟进场的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承包单位应申报工程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进场时间、使用部位、合格证明文件等详细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对工程物资的资料审查和外观检验合格后,对有复试要求的工程物资,还应在监理见证人员监督下取样送检,并在复试报告合格后同意进场使用。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进场工程物资,监理项目部应要求承包单位限期退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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