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文件文件编号WI-NWGZ-KX.BA-02-02版本号A交通管理规定修订状态号0页码1/2交通管理规定1.目的为维护小区/大厦的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行驶畅通无阻,营造良好的园区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规定:2.使用范围适用于广州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各楼盘停车场、首层停车场。3.职责3.1保安大队负责交通的全面管理。3.2保安大队主任负责对交通管理的监督、指导。3.3治安中队长负责对当班期间工作的检查、指导。3.4车场治安员负责指挥车辆的有序停放、监护、书写《车辆出入场登记表》记录。4.工作程序4.2进入园区的车辆须服从管理处管理,驾驶人员应按交通信号和标志,按规定路线低速行驶。4.3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园区,车容不整和畜力车不得进入园区。4.4禁止拖拉机驶入园区。凡经本公司批准进入的施工车辆,应在22:00时至7:00时进出园区。4.5管理处为车辆提供停放场地,收取场租,并义务对车辆进行指挥停放。4.6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按治安员指定的车位停放,凡不听指挥或擅自乱停放的,造成政府交通部门拖车,后果自负。4.7凡业主(住户)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可按管理处通知的时间向公司申办月卡,并按管理人员指定车位停放。4.8进入园区的车辆应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入地下车库时速限5公里以下。4.9禁止车辆在园区内鸣喇叭。4.10不可擅自在园区内洗车、修车或清扫车上的废杂物在地面。4.11禁止在园区内任何场所试车、练车。4.12凡进入园区的车辆要自觉维护园区的道路、绿化草坪、花树及公用配套设施,如有损坏者,照价赔偿。4.13禁止运载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车辆进入本园区,有特殊原因需征得公司允许方可驶入。4.14除执行特殊任务的公务车、消防车、军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