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结构以及制度的发展一、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和结构形成的价值取舍与制约因素所谓高等教育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各种高等教育机构和制度的总和。而任何体系都是以一定的结构组织起来的,譬如高等教育体系中就包含着层次结构、类型结构和布局结构等。一国高等教育体系和结构的演进,可以被看作是该国高等教育发展变化的一个缩影,它既是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所决定,又不可避免地时常面临着需要做出价值选择的尴尬境地。(一)价值取舍高等教育的体系和结构同社会的体系和结构具有某种关联性。人们常常这样认为,高等教育(教育)在进行生产力的再生产的同时,事实上也在进行社会关系(包括社会分层在内)的再生产。因此,高等教育必然牵动着不同群体、不同个人的利益,利益冲突需要在高等教育领域内加以协调。在世界各国的理念之中,高等教育一直以来都被赋予了一个特别的使命,就是通过它消除社会的不平等,形成平等合理与民主自由的社会。这在各国政府有关教育的政治性纲领中已经得到明确的反映,平等和自由已经被奉为一个至高无上、毋庸置疑的原则。然而,政治主张或信念尚需现实地得到贯彻,理想与实际必须结合,这就给高等教育政策提出了课题。于是,政治上平等与不平等、自由与不自由的矛盾,就必然转化为政策上公平性、效率性以及自由度的矛盾。高等教育的公平、效率、自由之争由此产生并长期困扰着各国决策者。我们所要面临的取舍,正是针对这一层面(政策)的价值理念而言。公平、效率、自由,是实现人类平等理想的道路中需要时刻关注并妥善处理的价值选择。三者存在对立,也存在统一的必要和可能性,毕竟,人类社会既需要发展,又需要和谐,是在发展中和谐,在和谐中发展,高等教育领域也是如此。具体到高等教育体系和结构方面,一直存在着公平、效率、自由如何取舍的问题。世界各国在高等教育体系建构中,不论使用宏观调控的手段,还是宏观调控加上市场机制的手段,抑或使用市场机制的手段,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寻找公平、效率、自由三者之间的政策平衡点的难题。在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形势下,或受不同的人类思潮影响,这个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平衡点往往呈现出某种波动状态。不过,由于现存高等教育体系和结构有强大的“惯性”,以及政府的慎重行事,这种波动在幅度上受到一定限制,一般情况下不具有破坏性,而只是引发渐变式改革。(二)实际建构过程中的主体制约因素高等教育体系和结构的形成,根本上是受社会政治经济和基本价值观的制约,但是,由于具体建构过程涉及社会各方面特别是高教界的人士,政府更是参与其中,因此影响高教体系和结构以及制度的因素还有社会相关主体的观念、行为,以及政府的决策模式等。这些因素,某些时候可能会对体系和结构的合理建构产生负面影响。笔者认为,可能的负面影响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政府和社会未能正确认识和处理普遍改革趋势与国情特殊性之间的矛盾,出现“照搬照抄”现象;二是因为改革遇到困难譬如就业等社会问题,而出台一时的权宜之计,急功近利;三是在体系和结构及制度的改革中,往往最不适应和表示反对的是传统的高等教育类型中的人员。他们担心体制衔接、学生质量等内部问题,对改善社会公平和提高效率的改革目标表示怀疑,导致出现改革举措无法落实的情况。二、中国高等教育体系和结构的演化以上述分析作为基础,我们发现,建国后至今,中国高等教育自身的体系和结构,正是在社会政治经济、基本价值观念和各种主体因素的制约下,走过了一条渐进的演化轨迹。(一)中国原有高等教育结构体系的基本格局中国原有的高等教育结构体系基本上是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60年代初期形成的。经过建国初期的调整、改革,到50年代后期60年代初期,高等教育结构体系的基本格局是:基本形成了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举办和管理高等教育的格局。初步建成了具有相当规模,学科门类基本齐全,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办学的高等教育体系。应当肯定的是,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60年代初期形成的中国高等教育结构体系是与当时中国实行的以产品(行业)经济为主要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需要相适应的。这种格局后来虽经多次变动,但直到80年代初期仍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从以上的基本格局可以看出中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构造的基本框架。建国之初可以被看作是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形成期,因为今天中国高等教育的体系、结构以及制度都是从那时起确立的。当时,建构高等教育体系和结构的做法主要有:一是依靠计划控制教育成本。强调依据专门人才需求预测来规划高等教育发展,按照国家计划分配的资源比例投入与产出,力争以最少的投入达到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然,它反对成本较高的开放自由式体系和结构;二是依靠专门化提高人才培养效率。1951年开始仿照苏联进行院系调整,发展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整顿综合性大学,形成了一个主要是普通高等教育性质的纵向――层级界限严格、横向――专业界限分明的线性高等教育结构;三是坚持效率第一的价值取向。主张“社会效率高就是公平就是自由”,国家和社会应对高等教育的体系和结构做出符合效率原则的安排。显然,公平、效率、自由之间的平衡点完全偏向了效率,这导致了当时中国高等教育体系和结构的很多问题。(二)市场经济改革背景下的局部调整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高等教育旧的体系和结构已不能完全适应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的需要,于是导致了局部调整。1985年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结果是,中国高等教育内部科系、层次比例失调的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举办和管理高等教育的宏观格局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决策。这些给中国高等教育结构体系的调整、改革以极大的推动。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强调指出:“高等教育要改革办学体制,改变条块分割的状况,除特殊行业外,区别不同情况分步过渡到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的体制,扩大地方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1994年7月国务院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定“高等教育逐步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为主的体制”。“逐步改变高等学校条块分割、小而全的状况,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布局,提高办学效益。”从此,中国高等教育结构体系的调整、改革进入了以调整改革宏观结构、布局为重点的新阶段。同体系和结构调整有关的举措:一是从控制成本向“成本补偿”转变。在继续保证国家总体发展计划的前提下,鼓励个人经费投入与职业选择,客观上增强了高教体系和结构的灵活性与自由度;二是依靠专、通结合提高人才培养效率。它促使部分专门化的高等教育机构向综合化和具有一定自主权的方向发展;三是谋求效率、公平、自由之间适当的平衡。国家与地方、社会与个人的利益得以重新调整,公平、效率、自由得到新的诠释,引起高教体系和结构的变化。一方面,增加了新的成人高教和职业高教类型,出现了民办(私立)高校、独立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这类新的办学机构,扩大了入学机会;另一方面又保留了相对封闭的层级结构。(三)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强烈冲击20世纪末,中国开始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战略,社会价值理念发生很大变化,公平、效率、自由的平衡点面临重大调整。它对高等教育体系和结构以及制度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一是更加重视高等教育的社会整体效益、长远效益,而不是短期的经济成本。主要利用宏观调控手段和市场机制来动态调节需求与可能,为突破原有高教体系和结构创造了条件;二是人才培养的效率观,从重视专门化转向强调人才自由发展和创造性人才的培养。这种变化需要通过完善高等教育体系、开放高等教育结构来实现;三是效率、公平、自由得到兼顾,公平和自由更加被关注。除了要求通过高教类型多样化增加入学机会之外,不同高教层级之间也面临相互自由、自主开放的压力。三、未来中国高等教育体系和结构以及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一)应以新的价值理念为指导21世纪的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决定了高等教育会继续朝着大众化、普及化的方向迈进,因此,在体系和结构上,中国高等教育将不断面临调整与改革的要求。而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许多矛盾,也会产生许多问题,因此确立改革指导思想并使之深入人心,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前面对高教体系和结构形成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公平、效率、自由之间做出合理的价值取舍,是制定平稳的改革政策的前提条件,它为我们提供了具体建构过程中所需的基本判断准则。前面我们从“天赋平等”的政治哲学出发,指出公平、效率和自由是人类价值理念中基本的取向。实际上,在高等教育领域里,历史上就存在功利主义与人文主义两种典型的理论流派,前者重视高等教育活动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的效率性和实用性,后者则强调高等教育活动应“以人为本”,自由灵活发展。简单地说,前者更看重效率,后者更看重公平和自由。目前,高等教育理论界倾向于认为,功利主义思想和人文主义思想在当代具有了某种统一性,现实中公平、效率与自由完全能够在一定条件下相互协调达到一种平衡。实践经验也证明,对于高等教育体系和结构而言,在效率、公平、自由之间走极端,是危险的也是有害的,人们需要尽力在相关政策措施中使它们协调统一,即找到一个切合实际的平衡点。笔者认为,总体上,今后中国政府和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应该是:紧随社会政治经济不断发展的步伐,不断地完善高等教育体系、开放高等教育结构,尽可能地实现更大的社会公平和自由。(二)应稳步推进,避免模式照搬在建构适应21世纪大众高等教育要求的体系和结构方面,欧美国家走在前面,积累了经验,形成了自己的模式。对此,我们应该主动借鉴,但不能简单地不加分析或不顾现实地照搬,这是一个在研究中和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在比较研究中,不能只看表面现象。譬如,针对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建构,一些研究者以美国的社区学院为例,认为高等职业教育应该尽快与大学本科教育打通。然而,事实是,美国社区学院最初的确是“转学”性质的,但到20世纪50年代前后,它立足现实,积极实施“终结性教学计划”(职业课程为主),学生并不热衷于升学,实现了作为一种新的高教类型的定位。而中国要是依样画葫芦的话,很可能会导致常见于发展中国家的“学历膨胀”的通病。原因在于,任何成功的结构设计都离不开特定的背景,中国现有的高教运行机制,以及高教主体(政府、社会、高校)的理性与成熟度同样应该考虑进去。其次,在实践中,不能急功近利。当前,对中国高等教育体系如何改革,譬如究竟是采纳类型及层次分明的结构,还是多层次多样化的结构,尚存分歧,这属于正常现象,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如何改需要探索前进。试举一例,目前国内大多数人士都倾向于转变过去以各级师范院校为核心的师资“定向培养”模式,并相应调整高教体系和结构,但从旧的体系结构出发,究竟是走综合大学扩充功能还是师范院校转型的道路,却存在争论。实践中出现的“综合大学办师范”态度不积极的现象值得认真思考,它从一个侧面说明不能简单地或过急地移植国外的高教体系和结构。(三)应在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调节中实现公平、效率和自由的最佳结合依据前面的分析,高教体系和结构的形成,会受到主体因素的制约,只有政府、高校和社会都找准了自己的位置,在建构过程中合理发挥各自的作用,方能逐步达到现实合理的高教体系结构。因此,笔者以为,相比某种模式的简单设计,营造一个良好的高等教育运行环境,更应该是当前的关注焦点。前一段,曾有关于以布局结构调整为中心的所谓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是否已经告一段落的争论,从体系和结构改革的角度来看,它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实际上是改革的途径之争。相当多的研究者认为,优化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结构,应从管理体制改革转向办学体制改革,从“外部设计”转向办学主体的自主选择。当然,政府也应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在公平、效率、自由之间”,是对中国高等教育体系和结构的未来走向或政策平衡点的描述。但这个“之间”,并没有明确具体的位置。事实上,笔者认为,这个位置不是预先完全计划好的,而是通过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动态地获得平衡。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