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案第一章概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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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教案(2011)第一章税法概论【本章简介】本章内容繁杂,重在理解。重要内容包括:税收三性;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分类;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税收立法机关与税法制定;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务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第一节税收和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概述(一)概念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二)特征(1)无偿性(2)强制性(3)固定性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对税收概念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是()。A.税收是目前我国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工具B.国家征税依据的是财产权利C.国家征税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D.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答案】B【解释】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针对人民群众整体利益而言具有整体返还性,但针对具体纳税人而言没有直接返还性,是无偿的。二、税法概述(一)概念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二)分类我国税法分类主要有四种分类方法: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我国现有税种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发布实施外,其他税种都是经全国人大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这些税收法律、法规组成了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体系。除税收实体法外,我国对税收征收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是按照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分别规定的。3.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特定目的课税的税法和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税种分类税种名称作用流转税类增值税主要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发挥调节作用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类资源税调节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调节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纯收入个人所得税特定目的税类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为达到特定目的,调节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车船税印花税契税4.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解释】我国税法的分类见下表:分类依据具体种类分类说明类别包含内容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税收基本法属税法体系中的母法目前没有统一制定税收普通法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如个人所得税法、征管法等别立法进行实施的法律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实体法确定税种立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收程序法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税收征收管理法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流转税税法发挥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所得税的税法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收入,发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法挥其公平税负、调整分配关系的作用财产、行为税税法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课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特定目的税类为达到特定目的,调节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资源税税法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国家自然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资源而课征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国家的内部税收制度国际税法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双边或多边的国际税收协定、条约、国际惯例等外国税法外国各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例题·多选题】税收征管法属于我国税法体系中的()。A.税收基本法B.税收实体法C.税收程序法D.国内税法【答案】CD(三)作用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例题·单选题】我国自1979年对外开放以来,已和()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透漏税的协定。A.40多个B.60多个C.80多个D.100多个【答案】C(四)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税法的地位由税收的重要地位决定。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某种情况下也援引一些其他法律规定。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特别提示】2009年2月28日起,刑法修正案中用“逃避缴纳税款”替代了“偷税”的概念表述,相应的定罪量刑标准也进行了修改,但税收征管法尚未作出相应修改。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权利客体即征税对象法律关系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内容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例题·判断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2002年)【答案】×【例题·判断题】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税务机关。()(1995年)【答案】×【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B.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不对等的C.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决定D.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答案】ACD●第三节税法的构成要素11个要素一、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各章开篇均有立法目的,可作一般了解。二、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解决的是对谁征税的问题。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来进行分类等。三、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四、税目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不同税目往往对应着不同税率和不同的征免规定。五、税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1、比例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4、超率累进税率。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应掌握各税种的税率形式,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两个所得税的具体税率规定。税率类别具体形式应用的税种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和个体、承包项目税率,税率依次提高,将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再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全率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土地增值税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例题·多选题】中国现行税制中采用的累进税率有()。(1998年)A.全额累进税率B.超率累进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超倍累进税率【答案】BC【例题·计算题】李某2009年3月取得薪金3400元,如何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0元以下的税率5%;超过500元不超过2000元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答案】首先计算李某的应纳税所得额:薪金34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3400-2000=1400(元);然后可以用两种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一种方法是按照上表中超额累进税率定义的分解计算法:500×5%+(1400-500)×10%=25+90=115(元)。第二种方法是按照教材个人所得税一章规定的简易计算法:1400×10%-25(速算扣除数)=115(元)。【例题·多选题】对税收实体法要素中有关课税对象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课税对象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B.纳税人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C.税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征税对象质的界定D.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唯一标志【答案】AC六、纳税环节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要掌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收入取得、费用支出等各个环节上的税种分布。七、纳税期限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各税种纳税期限、结算缴款期限与滞纳金计算的关系。八、纳税地点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各税种纳税地点的规定都易出客观题。九、减税免税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各章节的减税免税规定往往存在大量考点。十、罚则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印花税、征管法等章节都有违章处罚措施。十一、附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后续章节没有特别表述,可作一般了解。第四节税收立法一、立法原则5个原则(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二)公平原则(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四)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五)法律的稳定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二、税收立法权划分(一)划分方式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这是一种传统的划分方法,我国的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就是属于此种类型。我国制定税收法规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也不同: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2.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4.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解释】具体归纳解释如下表:法律法规分类立法机关说明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除《宪法》外,在税收法律体系中,税收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属于准法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其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为待条件成熟上升为法律做好准备。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在中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全国普遍适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目前仅限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税收规章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该级次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在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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