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管理与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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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明珠公司管理规定稽查管理与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文件编号:SSMZ—XZ3015版次第1版第1页共4页稽查管理与责任追究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责任到人,奖罚到位,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3、定义:3.1稽查:稽核人员对相关部门的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质量体系运行状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监督、检查、考核。3.2责任:是份内应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责任分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3.3工作过失:是指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3.4渎职: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或者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不尽职而妨害公司正常的职能活动,致使公司或员工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的行为。4、权责4.1执行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具体为行政部、品保部、财务部、总经办,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为行政部。4.2行政部负责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工作纪律、履职情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稽查,品保部负责公司产品品质及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标准的落实情况稽查,各级主管负责对主管部门的下属人员的工作纪律、履职情况、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4.3部门的各级主管、行政部管理人员、品保部管理人员有奖惩申请提报的权力,行政部行使调查核实权,奖惩提报的权力。5、管理内容5.1稽查的内容: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打卡、工作纪律、履职情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标准的落实情况。5.2稽查人员: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具体为人事专员、总务专员、保安队员、质量管理体系维护人员、公司内部审核员、各单位班长/组长、课长、经理、管理代表,公司副总及总经理。5.3稽查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质理体系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标准书及其它相关规定。5.4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人员的工作,各部门主管应高度重视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上水明珠公司管理规定稽查管理与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文件编号:SSMZ—XZ3015版次第1版第2页共4页5.4.1稽查的方式步骤: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三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1)班组检查:a.班组长、课长在工作时间里采取定点和走动的方式现场进行工作纪律、产品质质量的督导和检查,对员工各项工作项目进行检查。b.班组长、课长检查出的问题,由员工承担100%的责任,即处罚由员工全部承担。(2)部门检查:部门经理对工作过程进行巡视与抽查,对本部门所管辖区域的各项工作进行抽查。a.部门经理检查出的问题,如属于课长为最终检查者的,由课长承担60%的责任,责任班组长承担40%的责任。b.副总经理检查出的问题,如属于部门经理为最终检查者的,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60%的责任,课长承担40%的责任。c.总经理查出的问题,如属副总为最终检查者的,副总承担60%的责任,由主管的经理承担40%的责任。(3)职能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按部门的职能对相关项目进行督导、检查a.职能部门检查出的问题,由部门经理承担100%的责任,连带单位课长承担60%的责任;b.职能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如属于员工个人行为问题,由责任员工承担100%的责任,连带直接班/组长、课长承担50%的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50%的责任;c.凡是对部门的通报、公告的,由责任人的直接主管承担30%、部门负责人承担20%,责任人承担50%的责任。d.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应认真督促教育自己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章制度案件性质相同的达3人次以上的,该部\课相关负责人也将根据事情发生的危害轻重、损失大小亦会受到相应处罚。5.4.2稽查结果的处理(1)各级检查者将检查的问题记录于各检查表或相关记录,通知其直接下级并对其进行指导,督促整改。(2)职能部门将检查出的问题记录,通知相关责任部门或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3)部门各级检查者将检查出的问题在每周的例会上予以通报,分析原因,宣布处理结果;(4)部门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要对需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验收。5.4.3稽查的注意事项:(1)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2)对于稽查到的违纪过失、责任过失、渎职行为,稽查人员要先向有关的责任单位下发《责任过失通知单》,知会责任人本人,必要时提报人应与责任人进行良好的沟通,本人拒绝签字,可以由第三者见证人签字,同时责任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有申诉的权利。上水明珠公司管理规定稽查管理与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文件编号:SSMZ—XZ3015版次第1版第3页共4页5.5工作过失责任的追究5.5.1工作过失的情形(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5)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真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10)其他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5.5.2工作过失的责任分担(1)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2)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3)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4)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5)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6)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7)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8)工作过失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责任。(9)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A、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B、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C、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D、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上水明珠公司管理规定稽查管理与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文件编号:SSMZ—XZ3015版次第1版第4页共4页5.6奖励与惩罚的资金管理5.5.1因稽查、工作过失的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处罚罚款所得成立本部门、本课员工活动基金,按各部门各课的进行分类管理,行政部每月统计公告一次,逐月累计,工活动基金额(罚款所得减去奖励支出)可以供该课(或该部门)用作沟通费或活动费。5.7本文件由行政部编制,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作废亦同。6、相关文件:7、表单附件7.1责任过失通知单福建省上水明珠发展有限公司责任过失通知单责任人姓名部门职务处罚性质违纪处罚□责任处罚□过失时间过失地点过失内容描述稽查人签字/日期责任人签字/日期表单编号:SSMZ-XZ3015-01a保存期限:永久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编号6.1奖惩管理制度SSMZ-XZ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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