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学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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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学作业1答案第一编竞争法总论第一章----第四章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1、竞争的特点是:对抗性、非理性、双重性。2、市场竞争规则包括:竞争必须公平、竞争必须充分、竞争必须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3、各国竞争立法的差异点主要表现在:(1)竞争立法的形式灵活、各具特色;(2)竞争立法重心不同;(3)竞争立法内容不同。4、竞争的对抗性是指竞争参与者之间的敌对状态,竞争方式的针锋相对,竞争过程的激烈程度等综合内容。5、竞争规制程序法包括反垄断程序法、反不正当竞争程序法和竞争管理程序法三个方面内容。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1、根据供应与需求的关系,市场可以分为(BCD)。A.商品市场B.买方市场C.卖方市场D.相对均衡市场2、美国通过的联邦第一部反托拉斯法是(C)。A.《克莱顿法》B.《英里尔法》C.《谢尔曼法》D.《联邦委员会法》3、在国外,竞争法一般由(A)两部分构成。A.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B.经济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C.商标法和专利法D.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竞争法的功能有(ABD)。A.威慑功能B.矫正功能C.逐利功能D.协调与促进功能5.竞争法的原则主要有(ACD)。A.自由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平等原则D.公正原则三、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1、市场是指由人们的需要及为满足需要所构成的交易机会和场所。2、竞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调整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及相关的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反垄断实体法是指通过规范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来调整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相互间竞争关系的实体法律规范的总和。4、《谢尔曼法》19世纪60年代末,美国相继出现了垄断性的普尔、托拉斯等形式的企业联合。这些垄断组织通过掠夺性手段垄断市场,操纵价格,排挤兼并中小企业,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为此,1890年,美国第五十一届国会通过了《谢尔曼法》,以消除托拉斯对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5、竞争法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所有竞争法律规范进行分类组合而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竞争法律责任的特点。(1)综合运用多种法律责任形式,维护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2)处罚形式既有单罚制又有双罚制,以满足社会现实对竞争法的期望和要求;(3)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偿,既保留填平原则又实施溢出原则。2、简述竞争法所规制的基本内容。(1)禁止垄断行为(2)禁止限制竞争行为(3)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4)确定竞争管理制度(5)确定竞争规制程序制度等3、各国竞争立法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1)对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均持反对态度(2)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3)专门立法与相关立法相结合(4)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用(5)普遍禁止、限制与适用中的除外规定相结合五、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如何理解美国竞争法中的“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美国法院在适用《谢尔曼法》时,逐渐通过判例确定的两项判断一行为是否为反竞争行为的重要原则,即“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是指某些反竞争的行为其本身就是违法的,不需要再通过对其他因素加以考虑和判断。例如,固定价格、限制产量或划分市场的行为,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企业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就必然回遭到反员的禁止,触犯了反竞争法。“合理原则”是指某些对竞争的限制比较模糊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必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的意图、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果等因素之后,才能作出判断;只有在企业存在谋求垄断意图,并通过不属于“工业发展的正常方法”实现了目的,造成对竞争的实质性限制的情况下,其行为才构成违法行为,否则就是合理的行为。如何对有关因素加以判断,则是法官的责任。折中情况下,回造成行政执法部门和法院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获得各种证据,以证明企业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从而有可能降低法律适用的效率。2、如何理解欧盟竞争法中反竞争行为的共同构成要件?(1)反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企业。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个体商人、私营公司、由个人所有并控制的多家公司、国营公司、从事经济活动的政府机构、“聚合型”的合资公司、代理商与其被代理商、分包商等。(2)企业实施了具有扭曲竞争性质的行为。企业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竞争的扭曲,应当考虑以下三个因素:A.正常的竞争条件是否发生显著的变化;B.企业的商业独立性与经营自主权是否受到损害,即企业的贸易自由是否受到企业之间的各种协议的限制,从而在企业之间消除竞争;C.共同市场的统一完整是否受到破坏。(3)在共同市场中具有影响力。对于企业之间共同实施的反竞争行为或企业单独实施的反竞争行为来说,都要求折中企业行为必须造成影响成员国贸易的后果,并且这种后果的程度是显著的;对于“聚合”行为来说,要求聚合行为所引起的企业规模的变化和市场销售额的变化在共同市场内部具有相当大的影响竞争法学作业2答案第二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章----第十章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1、假冒或仿冒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2、我国法律对于商誉的规定主要是局限于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两点。3、《商标法》第38条第1项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4、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商业贿赂行为,但允许有折扣和佣金的合法行为。5、有奖销售主要包括附赠式和抽奖式两种。6、商业贿赂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或的经营者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7、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1、商业秘密的两大特征是(A)。A.新颖性和保密性B.商业性和秘密性C.创造性和专有性D.实用性和专有性2、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主要指(A)。A.回扣B.让利C.折扣D.佣金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A)。A.假冒或仿冒行为B.虚假宣传行为C.侵犯商业秘密行为D.诋毁商誉行为4、下列有奖销售行为中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有(ABCE)。A.谎称有奖进行有奖销售B.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进行有奖销售C.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D.抽奖式有奖销售的奖品为5000元的实物E.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5、经营者给(AD)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A.对方折扣B.对方佣金C.中间人折扣D.中间人佣金三、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4、认证标志:即指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指经国际或国内权威的质量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颁发认证书,并允许其按规定使用的标志。5、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6、商业诋毁行为: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为了占领市场,针对同类竞争对手,故意捏造和散布有损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假信息,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使其无法正常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从而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的行为。4、商业行贿:是指经营者为了销售、购买商品或取得其他交易机会而向交易对象或有关个人给付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不正当行为。5、佣金: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4、简述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概念及种类。答:指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利用物质、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引诱购买者与之交易,排挤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分(1)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2分是指经营者虚构有奖事实或隐瞒有关事实真相,使设“奖励”无法被购买者所得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2分(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2分(3)巨奖销售行为。2分5、简述商誉与名誉的区别。答:(1)商誉属于名誉的一种,所谓名誉是指由社会一般人对特定人作出的有关其品行、功绩、职业、资历和身份等方面评价的总和,是对一个人的精神价值的评价,它关涉社会特定人的人格与尊严。(2分)(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法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3分)(3)法人的名誉是社会对法人的全部经营活动、信用、生产或销售商品的质量、服务态度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等诸多方面的总体评价。(2分)(4)但商誉与法人的名誉权有所区别,它是从事工商业活动的法人,以及从事各种商业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信用、资信、商品或服务质量、价格等诸方面的社会性评价。(3分)6、简述商业受贿的构成条件。(1)商业受贿的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2分)(2)主观上具有故意(2分)(3)客观上实施了非法索取或接受行贿者给付的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但不要求已为他人谋取了经济利益。(4分)(4)行为具有违法性。(2分)五、论述题(15分)据你所知,目前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有哪些新动向,如何进一步完善对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规范与管理?本题可以从以下角度思考:(1)目前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从一般性商品上设置有奖销售发展到在特殊商品上,如房地产上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2分)(2)从小额商品上的不正当有奖销售到大额贵重商品上的不正当有奖销售;(2分)(3)从商品销售过程中的不正当有奖销售发展到售后服务中也产生了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2分)(4)从直接金钱或物品作为奖品的不正当有奖销售发展到规避法律,以其他多样化方式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规避法律有关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进行各种方式的巨奖销售;(2分)(5)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普遍存在;(1分)(6)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越来越成为变相的“搭售”行为;(2分)(7)应加强对抽奖式有奖销售行为的管理和控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立法取消抽奖式有奖销售行为,以杜绝在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加强对有奖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提高有奖销售的透明度和可信性。严格限制有奖销售的金额,将附赠式有奖销售与抽奖式有奖销售控制在合法的限度之内,这样既有利于活跃市场,也不至于发生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4分)六、案例分析(15分)参考答案:株洲厂为保护其技术秘密,订立了严格的保密措施;这些技术秘密能够应用于生产并产生了实际效益,株洲厂的上述技术秘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保护条件,应当依法受到保护。罗定厂明知株洲厂是生产黄药的专业厂家。为取得该厂生产设备的技术,私下找到该厂掌握此项技术的人员刘大华,要求其提供有关技术,并在取得株洲厂的技术图纸后,进行了复制和抄袭,用于制造设备生产并销售黄药,其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刘大华为获得酬金,将株洲厂严格保密的技术图纸提供给罗定厂,披露了株洲厂的技术秘密,与罗定厂共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罗定厂与刘大华应当承担共同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竞争法学作业3答案第三编限制竞争行为第十一章----第十六章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1、滥用独占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的主体是公用企业或者具有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侵害的客体是市场交易关系,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安排他人之间的交易”,行为的目的是从被指定的经营者处获得利益。2、在国外,最早的搭售行为是从专利权人在专利许可合同或专利产品出租、销售中强迫被许可人同时购买其他非专利产品而发展起来的。3、欧美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实体内容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禁止限制竞争行为、禁止滥用市场优势、控制企业合并。4、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降价销售行为有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和因清偿债务、转产及歇业而降价销售商品的。5、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行为有:一是串通投标的限制竞争行为;二是滥用经济优势地位限制竞争行为;三是行政性垄断行为。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1、实施滥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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