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学生手册》题库(含答案)一、填空题1.本科生在校间应当修满学分公共选修课程和学分跨学科选修课程。(6,6)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三个月)3.勤工助学的专项基本的来源。(学校按规定提取的专项经费)4.勤工助学的岗位设置一般申请一次。(每学年)5.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6.国家助学金的初审和评审要以为原则。(公开、公平、公正)7.考核分和两种。(考试、考查)8.学习不努力,评定前有积欠学分或评定前两个学期有门以上不及格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3)9.淮海工学院校外专项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10.淮海工学院校外专项奖学金、助学金的金额一般控制在每人每年元之间。(500-2000)11.根据及有关规定,制定了淮海工学院学费收缴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2.在新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足额缴纳学费。(两周内)13.根据教育部第十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缴纳学费者,一律不予报道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4.学校对和采取减免部分学费政策。(烈士子女、孤儿、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其他特殊困难学生)15.新生报到后经体检复查合格者,由学校发给。(学生证一个、校徽一枚)16.一般发展优秀大学生入党。(二十八周岁以下)17.“推优”的对象需做到能够,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8.“推优”的对象在班级的综合测评名次的团员不推荐。(不过半)19.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按照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党章》)20.关于“推优”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一学年两次,上半年在五月,下半年在十一月)21.团支部应将“推优”过程及结果记入。(《团支部工作手册》)22.团章规定,团内处分分为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23.是团内的最高处分。(开除团籍)24.在团内处分中,对行政已给予处分可根据其,决定给予适当的团纪处分或免予团内处分。(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及本人态度)25.对于道德败坏、玩弄异性,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应给予团纪处分。(警告以上)26.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违法团员,一般应开除其团籍。(劳动教养以上)27.受团纪处分者,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选和表彰)28.淮海工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29.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生代表大会)30.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关。(学生会委员会)31.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各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各班委会接受所在各学院________的领导。(学生会)32.学生社团应以为宗旨。(促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33.有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出操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需持院医务室证明,由本学院签字后有效。(辅导员)34.学生每天应按时出操,迟到、早退次视为缺勤一次,出勤不出力视为缺勤。无故缺勤次视为旷课一学时。(三、三)35.若早操出勤率在的人员及以上并认真出操者《标准》成绩加5分。(98%)36.早自习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晚自习的时间为周日至周四。(7:00-7:40、7:00-9:00)37.早、晚自习累计缺勤节计旷课一学时,记入教学考勤册。(二)38.出勤率低于,或在考勤中被发现有弄虚弄假行为,或出勤率排名全系(院)后50%的班级不得参与优秀班集体的评选。(80%)39.优秀学生奖一等奖为元/生·学期,二等奖为元/生·学期。(500、300)40.学期内必修课成绩平均在分以上,可评定一等奖学金。(85)4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评定一次。(学期)42.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43.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以形式预先告知。(书面)44.对事实清楚的违纪事件,有关处分决定机构应在收到材料或接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做出处分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15)45.受处分学生对处分决定存有异议的,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提出书面申诉。(5)46.学生每学期免修课程一般不超过。(两门)47.学生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在校期间诸方面的表现情况。(德、智、体)48.学生综合测评的总成绩由部分组成。(三)49.每学年学生文化考试的平均成绩,即各门成绩的总分除以总门数按。(五级计分制)50.一学期结束后,班主任根据平时打分记录,计算出本班学生的最后得分,一式份分别报送所在系及班级留存。(两)51.考试作弊者扣分。(8)52.在校、系两级举行的文明教室检查中被评为差的班级,每次每人扣4分,每人扣2分。(班干、团干,全班学生)5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显著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加分。(5~8)54.各级学生干部由其主管部门根据其工作情况加分。(2~5)55.每学期将组织评选“”和“”,并将早操考核结果作为学院、班级先进集体评定的重要依据。(早操创优活动先进单位、早操十佳班级)56.三好学生的评定条件是。(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57.学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早、晚自习,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者算一次缺勤。(三次)58.本院师生员工应当凭出入校门。(校徽,学生证,工作证)59.家属出入校门应当出示__________。(家属证)60.在________,校外人员一般不准随便进校寻找学生。(上课时间)61.借用校内会议场所的和体育馆的外单位,应当到办理相关手续。(校长办公室)62.本校机动车凭进出。(《淮海工学院机动车通行证》)63.车辆载物出门,一律凭放行。(物品出门证)64.运输易燃物品或建筑材料进入学校时,应当凭签发相关证件。(保卫处)65.距离校门,消防栓,道路口,禁止停放车辆。(15米内)66.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如有特殊需要,应当经批准后在指定地点停放。(保卫部门)67.施工过程中,应当设置,确保安全。(安全隔离设施或标志)68.在校园建筑房屋和公共设施,应当经学校审批。(基建规划部门)69.凡在学校遗失物品的,要即使向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70.学生处、和各学院应当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宿舍物业管理部门)71.需要走读的学生按执行。(《淮海工学院学生走读管理办法》)72.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学生及单位、团体不得在宿舍区内从事、、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租赁、修理、代销)73.提倡节约用电、用水,电源和龙头随用随关,杜绝、现象。(长明灯、长流水)74.水电的使用以为核算单位进行定额指标管理。(房间学生数)75.阅览书刊时,每次在架上取书刊不得超过册。(2)76.所需某类图书如已全部借出,可在上办理图书预约。(各阅览室或在本馆网页)77.预约图书时,预约保留期为天。(3)78.条形码遗失或污损,按每张元赔偿。损坏磁条,按每根元赔偿。(2、5)79.转借或使用他人借阅证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冻结借阅证。(一个月)80.读者在书刊上用有色笔勾划、圈点、批注及撕书、刻洞等,每页赔偿元。(0.5)81.盗窃期刊者(包括撕页),按整套期刊年价倍赔偿。(10)82.社团联合会全体委员会议一般召开1次。(每学期)83.淮海工学院社团联合会是由淮海工学院正式学生社团在的基础上组成的联合体。(平等)84.辅修专业的开班方式由辅修学院根据确定。(学生人数)85.成立社团必须有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10名)86.学生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在校期间诸方面的表现。(德智体)87.在省级举办的专业统考或知识竞赛中获奖者加平时综合分数。(7~13)88.获文明宿舍的社长加平时综合分数,成员加分数。(4、2)89.早操出勤率未达到的学生,不得参评院级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奖学金。(95%)90.学生、是日常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早、晚自习)91.代表学校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学生处)92.早、晚自习累计缺勤五节课或违反自习纪律被记载次以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学期内的评优评奖。(3)93.因事因病无法参与早、晚自习者必须向或办理请假手续。(班主任、辅导员)94.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活动,须报批准。(辅导员)95.学习进步奖奖励标准是元每生每学期。(100)96.凡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年级同专业前的学生,可以获得二等奖学金申请资格。(15%)97.评定优秀学生干部,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学习成绩都在及格以上。(1/3)98.由班级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名单,报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领导小组)99.负责学生违纪处分的机构为和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100.违纪事件涉及不同学院的学生时,由协调处理。(学校主管部门)101.学生早操出勤的情况,作为每学期学生内容之一。(综合测评)102.对早操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的者,该学期体育成绩最高记为60分。(1/5)103.我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指标以为准。(当年上级分年度下达指标)10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向学校、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申诉)105.新生入学后,学校在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三个月)106.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107.学校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和两种。(考试,考查)108.是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特别优秀本专科生提供的奖励。(国家奖学金)109.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和综合评定。(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情况)110.入学未满的,不得转学。(一学期)111.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112.未请假离校连续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两周)113.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并送交本人。(退学决定书)114.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115.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出具送交本人。(处分决定书)116.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由研究决定。(校长办公室)117.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118.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组成。(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法律专家等十一人)119.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5)120.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提出书面申诉。(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21.我校校训是(严师尊道,明德至善)122.我校校风是。(严谨、求实、团结、献身)123.学生未按老师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应受处分。(口头警告)124.考生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应受处分。(开除学籍)125.学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四年制本科、专科。(六年、五年)126.学生所辅修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教学要求者,学校发给其证书。(结业)127.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学时的,应予退学。(50)128.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法律前提是。(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129.我院对学生转专业的基本原则是。(学生自愿报名,采用考试选拔方式,在学院拟订的转专业名额内择优录取)130.我院在籍学生,在第学年内,可以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一、二)131.新生入学后时期内原则上不予转专业(第一学期)132.学生入学以来受过纪律处分,不能申请转专业。(警告或警告以上)13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时期向所在系提出转专业申请。(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134.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良好)135.学生毕业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分为及格。(60)136.大学生助学指导中心在接到勤工助学活动申请的周内答复。(一)137.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档。(三)138.淮海工学院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