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编唯物史观的再认识第一章唯物史观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第一节偏颇、诘难和困惑按我们通常的理解,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这样理解固然不错。可是,什么是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呢?常见的说法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规律。这样说,从原则上看当然也是对的。可是,再进一步追寻,是什么力量推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向前发展呢?种种的答案就常常引起困惑。例如,如果说是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向前发展,那么,阶级斗争又是什么力量推动的呢?回答就只能说是由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的。这样就陷入了“你推动我,我推动你”的循环圈。另一种可能的答案是说,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着向前发展的。可是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由什么力量推动的呢?一种回答是说,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推动的。这样一来,又回到“你推动我,我推动你”的循环圈去了。还有一种回答说,生产力的发展是人和自然的矛盾推动的。这种回答确实触及到了真理的根蒂了,因为由此再往深处推进一步,就是势必要问,为什么人和自然的矛盾就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呢?由此就势必要回答说,因为人类要吃、喝、住、穿,就必须克服物质生产中的困难,就必须不断积累经验,增长生产能力和知识,这样就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比较明晰的回答,可以避免陷入“你推动我,我推动你”的循环圈。但由此就应该作出结论:人本身,或者说,人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本身,是推动生产力以及整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和与之相应的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最终动力。本来,这就是唯物史观揭示的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因此,恩格斯把唯物史观称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1。恩格斯不但把唯物史观称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而且还把唯物史观和基于唯物史观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称为“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2。认真理解这些介说的含义,才能比较准确地把握唯物史观的真谛。可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一些阐释唯物史观的论著往往忽略了这些至关重要的介说,在阐释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或历史发展的动力时,不知不觉地忽略了动力就来自人本身,──或者说,来自体力和脑力劳动者本身──,而着重强调“矛盾就是动力”,或“动力来自于矛盾”;在阐释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时,往往忽略了它就是人本身推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和与之相应的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规律,同时也是人们的物质实践活动推动自己本身的能力和素质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规律,主要强调它是由种种“矛盾”推动和决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样一来,唯物史观作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含义就不知不觉地被忽略了。历史发展规律就成了“矛盾”或“社会形态”自身的运动规律,人本身反而只是那个运动规律的“载体”了。这样的偏颇理解,无论是用于指导现实的实践,还是用于指导社会─历史科学的研究,都往往导致简单化、机械化和教条主义的不良后果。汝信同志在《关于历史哲学两个问题的思考》一文中指出:“过去我们对历史规律的理解,在某些地方确实有简单化、机械化和教条主义的倾向,这些倾向妨碍了对这个问题的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的探索,同时也在理论上留下了漏洞,给人以可乘之机”;“比如说,过去在谈论历史规律时往往片面地理解马克思所说的‘自然历史过程’,过分强调它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而忽视了它和人本身的特殊关系”。汝信同志还指出:“关于人的问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1页。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8页。2题的研究,过去曾被视为‘禁区’,一直是我们的哲学研究中的薄弱环节。这两年来情况有所转变,但许多问题的探讨还刚刚开始。我觉得,对于历史哲学来说,人的问题尤其重要,很有必要引起大家的注意,在这方面开展研究和讨论”3。我觉得,汝信同志指出的问题,是十分中肯的,十分切中要害的。的确,由于对唯物史观所揭示的历史发展规律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和“自然历史过程”作了片面的理解和阐释,给我们自己留下了一个不小的理论上的漏洞和许多的困惑,同时也给反对唯物史观的人留下了振振有辞的口实。在当代,从理论上对唯物史观和它所揭示的历史发展规律加以诘难和抨击的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波普尔(KarlPopper)提出的反论。他像许多反对者一样,把唯物史观和它所揭示的历史发展规律曲解为命定论式的“历史决定论”。为此,他特地选用了historicism这个词汇,来指称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规律论,专门写了ThePovertyofHistoricism一书4,来抨击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规律论。波普尔在该书中把唯物史观揭示的历史发展规律与宗教神学的天命论、宿命论和法西斯主义的种族决定论混为一谈,全都称作“历史决定论”,一起加以鄙弃。他为此还特别在该书扉页加上一段引人注目的题词,申明该书是“为纪念那些沦为所谓历史命运的不可抗拒的规律的法西斯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仰的牺牲品的一切教派、民族和种族的无数男男女女而作”5。波普尔创造了一个“五段论”来“证明”历史根本无规律可言,并由此断言“历史决定论”必然“崩溃”。他的“五段论”就是:“1,人类历史的行程受到人类知识增长的强烈影响。……2,我们不可能用理性的或科学的方法预测我们的科学知识的未来发展。……3,因此我们不可能预见人类历史的进程。4,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否定……建立像理论物理学那样的历史的社会科学的可能性,不可能有一种为历史预见提供依据的关于历史发展的科学理论。5,因此……历史决定论已走向崩溃。”6这个“五段论”的逻辑谬误,我们留待后文剖析。这里须着重指出的是,波普尔把马克思主义所说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规律论与宗教神学的天命论和法西斯主义的种族决定论混为一谈的手法,确有一定的迷惑力。波普尔显然是利用了当代社会主义运动中出现过的一些令人痛心的错误,特别是某些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曾以“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规律”的代表者自居,发动过以强制手段强迫人民群众“顺从历史规律”的蠢事,给社会主义运动造成过很大伤害。波普尔利用那些蠢举在人们心灵中留下的伤痛,把唯物史观揭示的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与宗教神学的天命决定论和法西斯主义的种族决定论混为一谈而加以诋毁,其迷惑力确实不可低估。而我们对“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的某些理解和阐释上的缺陷,是不利于消除那种迷惑力的。应该承认,在如何阐释历史发展规律“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和人们的主体意愿的选择性的关系问题上,我们的确存在着缺陷,或者说存在着理论上的困惑。例如,在历史上和现实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事实:历史进程有时顺应着某些个人或群体的意愿前进,3汝信:《关于历史哲学两个问题的思考》,载《世界历史》1988年第2期。4该书中文版即杜汝楫、邱仁宗译,波普著:《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华夏出版社1987年出版;另有何林、赵平译,波普尔著:《历史主义的贫困》一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出版。在西方用语中,historicism一词是一个多义词,既指宽泛意义上的“历史主义”(如西方学者一般用以强调历史与现实的根本区别和历史现象与自然现象的根本区别,或强调每个历史现象的独特性和不重复性);还特指“历史决定论”,即认为历史按一定的规律演变的理论。波普尔完全是在特指意义上使用该词,因此,该书中的“historicism”一词,译为“历史决定论”较为确切。5这段扉页题词在杜汝楫、邱仁宗译本中没有译出,何林、赵平译本中的这段译文难以读通,故按该书英文版(ThePovertyofHistoricism,London,1987)重新译出。6参见波普著、杜汝楫、邱仁宗译:《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华夏出版社1987年出版,1~2页;波普尔著,何林、赵平译:《历史主义的贫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42~43页。此处译文参照英文版原著作了调整,见ThePovertyofHistoricism,London,1987,P.IX~X.3有时又逆着那些个人或群体的意愿前进,而顺着另一些个人或群体的意愿前进。于是就说,这正好证明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愿为转移的,你的意愿顺从了它,就能成功;不顺从它,就必然失败。总之,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它都要自行其道,“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样解释似乎说得过去。可是,在历史和现实中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事实:历史进程不是顺着某些个人或群体的意愿朝着前进的方向演进,而是顺着另一些个人或群体的意愿朝着逆转的方向演进。这又作何解释呢?有两种可能的解释。一种解释是说,历史中有前进也有逆转,这本来就是历史的辩证发展规律。可是这并未回答为什么会前进或逆转。这种解释无异于说:“因为它的本性就是那样,所以表现出来就是那个样子”。另一种解释是说,前进是必然的,是主流,是合乎规律的;逆转是偶然的,是支流,是暂时脱离规律的轨道,迟早是要回到规律的轨道上来的。可是,“规律的轨道”既然可以按某些个人或群体的意愿而脱离开去,它还能叫做“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吗?在当代,对唯物史观和它所揭示的历史规律加以曲解和诘难的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马克斯·韦伯(MaxWeber)的反议。他以一些似是而非的“事实”为依据,断言唯物史观颠倒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和存在与意识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他称:“只有那些处于上升时期的工业中产阶级才体现了资本主义精神。甚至在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精神的典型体现者也不是利物浦和汉堡的那些风度翩翩的绅士(其商业财产是世袭而来的),而是曼彻斯特和西法利亚的那些多在非常普通的环境中靠个人奋斗而发财致富的暴发户。早在十六世纪,情形就颇为相似了;那时兴起的工业多是由暴发户创建的”;“同样无疑的是,在与新英格兰接壤的某些殖民地以及较后加入美利坚合众国的南方各州,资本主义远没有如在新英格兰地区那么发达,尽管这些殖民地及州是由一些大资本家出于商业动机建立的,而位于新英格兰的各殖民地则是由于宗教方面的原因由传道士、神学院毕业生在一些小商人、工匠以及自耕农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这里的因果关系正好与按唯物主义观点得出的因果关系相反”7。关于韦伯的这些论证的逻辑和史实谬误,我们也留待后文剖析。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他显然是把唯物史观所说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存在”这样一些概念曲解为处于人们实际的生活过程之外的某些外在的经济条件,或自身的实际生活过程开始之前的某些既定的物质条件,诸如世袭财产或原有资本是否雄厚之类的客观条件(唯物史观肯定前代人遗存下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每代人的实际生活过程有重大影响,但每代人终究要以自身的实践活动改变那些条件),而不是人们自己的生活实践过程本身,于是,当他发现有的人或有的地区世袭财产或原有资本虽然雄厚,却缺少他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反而是那些起初并不富裕却有强烈的依靠个人奋斗发财致富欲望的人们,体现着他所说的典型的资本主义精神,这样他就认定他已经证明唯物史观颠倒了因果关系。韦伯这种手法,也有不容忽视的迷惑力。我们在这方面的某些理解和阐释上的缺陷,也是不利于消除那种迷惑力的。应该承认,在如何阐释存在与意识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上,我们的确存在着缺陷,或者说存在着理论上的困惑。例如,费尔巴哈曾说:“皇宫中的人所想的,和茅屋中的人所想的是不同的”8。这段话往往被误认为是对存在决定意识原理的形象表达。这样一来,“存在”就被理解为人们的外部生存条件或生活环境,而意识不过是外部生存条件或生活环境的反映。韦伯显然正是利用了这种误解来抨击存在决定意识的原理。的确,这种反映论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同样生活在茅屋里的人,有的虽然想推翻皇帝,有的却想做皇帝的忠诚顺民,有的还自己想当皇帝;同样生活在皇宫中的人,有的虽然想维护皇帝和皇帝制度的特权,有的却同情受压迫者,甚至加入了受压迫者的造反行列。这种理论确实应该摒弃。但这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存在决定意识的原理,而是机械反映论。马克思所说的“存在”决不是外在于人的存在,而是指人们自身的实际生活过程:“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