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章财产清查第一节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一、财产清查的意义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和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其账实、帐款是否相符的一种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财产清查不仅是会计核算的一种重要方法,而且也是财产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发现账实、帐款是否相符,明确账实不符的原因,通过对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可以做到账实相符,明确经济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确保单位财产的完整无损。根据会计核算的要求,应做到账实相符。但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往往会出现某些财产物资实存数与账存数不符的现象。归纳起来,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在财产的收、发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或计量不准确使品种或数量发生差错;(2)在会计凭证的填制、账簿的记录中,发生错记或漏记的现象;(3)在财产物资的保管过程中发生自然升溢或自然损耗。如:露天堆放的物资,由于风吹雨淋和日晒而造成数量的减少和质量的降低损坏;(4)由于保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职而使财产物资发生损耗、变质、散失或短缺。例如:药品过期或受潮霉烂等;(5)由于贪污、盗窃、舞弊等违纪行为而造成的财产物资损失;(6)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发生,如火灾、水灾、风灾和地震等造成财产物资的破坏或损失;(7)未达账项引起的账账、账实不符等。正是由于以上种种方面的原因,影响了账实的一致性,为了保证账实相符,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就必须对各种财产物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财产清查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确定账存数与实存数的差异,及时调整账面记录,使账实相符,从而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可靠。同时通过分析差异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2)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际保管情况,有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毁损、霉烂变质、短缺、盗窃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改善管理,加强经济责任制,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3)挖掘财产物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财产物资的储备和利用情况,有无超储积压或储备不足,有无冷背呆滞等现象,充分挖掘物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加强法制观念,维护财经纪律。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企业在财经纪律和有关制度方面的遵守情况,有无贪污、挪用、损失、浪费情况,有无故意拖欠税款、偷税、漏税情况,有无不合理的债权债务,是否遵守结算制度等。如果发现问题,可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进行相应处理,从而加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以维护财经纪律。二、财产清查的种类财产清查可按下列不同标准进行分类(一)按清查的范围分类财产清查按其清查的范围大小,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1、全面清查2全面清查是指对企业所有的财产物资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全面清查的内容繁多,其清查内容主要包括:①现金、银行存款等各种货币资产;②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实物资产;③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各种往来结算款项。全面清查的内容多、范围广、工作量大,不宜经常进行,一般在年终决算前,为了保证年度会计报表资料的真实可靠或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时,以明确经济责任,开展清产核资,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等情况下进行。2、局部清查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只对部分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其清查的对象主要是流动性较大的财产,如现金、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涉及的人少,但专业性较强。如对于库存现金,每日由出纳员清点核对一次。对于银行存款要按银行对账单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对于流动性较大的实物资产,如原材料、产成品(商品)等,除了年度全面清查外,还应根据需要进行重点抽查和轮流盘点。对于各种贵重物资每月至少盘点一次。(二)按清查的时间分类财产清查按其清查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1、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是指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和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所进行的清查。这种清查的对象不确定,可以是全面清查,如年终决算前的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如月末、季末对货币资金和贵重物资等进行的清查。其清查的目的在于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一般是在年末、季末或月末结账时进行。2、不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是根据需要所进行的临时的清查,也称临时清查。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一般是在更换出纳和实物资产的保管人员,单位发生撤销、合并、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发生贪污盗窃、营私舞弊等情况时所进行的清查。其目的在于分清责任,查明情况。第二节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财产清查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盘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以解决账实是否相符的问题。为此,先得确定财产物资的账存数量。在会计上,确定财产物资账存数量的方法有两种,即“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一、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它是指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和减少数,根据会计凭证在有关账簿记录中进行连续登记,并随时结出账面结存数的一种方法。即根据下面“顺算”方法随时计算财产物资的账面数:期初结存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期末结存数例1.ABC企业甲材料的期初结存,本期购进和发出的资料如下:6月1日期初结存100件,单价10元,金额1000元。6月2日发出50件。6月10日购进200件,单价10元,金额2000元。6月15日购进300件,单价10元,金额3000元。6月25日发出400件。根据上述资料,采用永续盘存制,在材料明细账上的记录见表9-13表9-1材料明细账品名:甲计量单位:件年凭证摘要收入发出结存月日字号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金额101期初结存1001010002发出5010500501050010购进20010200025010250015购进30010300055010550025发出40010400015010150030本期发生额500105000450104500150101500及余额通过上例可看出,采用永续盘存制具有以下几个优点:①可以在存货明细账上随时反映存货的收、发、存的动态情况,并以数量和金额两个方面进行管理控制;②可以将账存数与实存数相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以及账实不符的原因,以便有效地对其进行管理。因此,永续盘存制在企业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较为普遍。其缺点是,存货明细分类核算的工作量较大。值得注意的是,在永续盘存制下,得到的财产物资的结存数指标,是其账面结存数。而实际结存数为多少,有待于清查盘点来确定。因此,永续盘存制下也要进行实地清查盘点,其目的在于检查账实是否相符。二、实地盘存制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是指会计人员对各项财产物资平时根据有关会计凭证只登记其增加数,不登记其减少数,期末根据实地盘点数倒挤出本期减少数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本期减少数=期初结存数+本期增加数-期末结存数因此,这种盘存制度也称“以存计耗(销)制”。在这种盘存制度下,以期末盘点的财产物资的实际结存数作为账面结存数。例2.延用前例,期末盘点甲材料的结存数量为140件。采用实地盘存制,登记材料明细账见表9-2表9-2材料明细账品名:甲计量单位:件年凭证摘要收入发出结存月日字号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金额数量单价金额101期初结存10010100010购进20010200015购进30010300030盘点14010140030发出成本46010460030本期发生额500105000460104600140101400及余额通过上例可看出,采用实地盘存制,由于平时只记录增加数,不记录减少数,因此,实地盘存制的优点主要是简化了财产物资的日常登记工作,工作量少,工作简单。但其缺点也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随时反映存货收入、发出和结存动态,不便于管理人员掌握情况;二是将非正常的人为损耗、贪污盗窃等倒挤入发货成本,不利于保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三是采用这种方法只能到期末盘点时结4转耗用或销货成本,而不能随时结转成本。所以实地盘存制的实用性较差,较适用于那些自然损耗大、数量不稳定的鲜活商品。第三节财产清查的方法一、财产清查的准备工作财产清查是一项非常复杂细致的工作,其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为确保财产清查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在财产清查前,必须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1、制定财产清查计划,确定清查对象、范围,配备清查人员,明确清查任务。2、会计部门应把有关账目登记齐全,正确结账和对账,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3、实物保管部门应将备查的各项财产物资整理清楚,排放整齐,并悬挂标签注明实物的名称、规格和结存数,以便盘点、查对。4、准备好计量器具和清查用的各种登记表格。5、取得银行存款、银行借款和结算款项的对账单、合同等重要单据文件,以备清查核对。二、财产清查的方法由于财产物资种类繁多,存放地点、存放方式不同,具体的清查方法也有所不同。对货币资金、实物、结算款项等应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清查。(一)库存现金的清查库存现金的清查方法是实地盘点法。也即对库存现金的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前进行的现金账款核对和清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采用实地盘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平时出纳人员对现金的收、支、存应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经常进行现金盘点与账存数相核对,做到日清月结。清查小组清查前,出纳员应将现金收、付款凭证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账存数。盘点时,出纳员必须在场,并配合清查人员逐一清点现金实存数。清查时应注意有无白条顶库、挪用现金和超限额库存现金等违纪情况。盘点结束后,应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由盘点人员、出纳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签字盖章。此表既是证明现金实有数额的原始凭证,也是查明账实不符原因和据以调整账簿记录的重要依据。其格式如表9-3所示:表9-3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单位名称:20××年×月×日单位:元对比结果实存金额账存金额盘盈盘亏备注负责人:盘点人:出纳人员:(二)银行存款的清查银行存款的清查方法与现金、实物的清查方法不同,它是采取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具体步骤是:首先检查本单位银行存放日记账的正确性与完整性,然后将银行对账单与本单位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核对。通过核对,往往发现双方账目不一致。其主要原因:一是一方或双方存在记账错误,如漏记、重记、错记等情况。二是正常的“未达账项”,即指单位和银行之间,由于结算凭证在传递和办理转账手续时间上的不一致而造成的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款项。未达账项具体有以下四种:(1)企收银未收。即企业存入的款项,企业已经作存款增加入账,但银行尚未办妥手续而未入账。(2)企付银未付。即企业已开出支票或其他付款凭证,企业已经作存款减少入账,但银行尚未支付5或未办理转账手续而未入账。(3)银收企未收。即银行代企业收进的款项,银行已作企业存款的增加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而未入账。(4)银付企未付。即银行代企业支付的款项,银行已作企业存款的减少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而未入账。如果发现错账、漏账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加以更正。对于未达账项,则应于查明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检查双方的账目是否相符。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一般是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和银行对账单余额的基础上,各自分别补记对方已入账而本单位尚未入账的账项金额,然后验证经过调节后的双方余额是否相等。如果相等,表明企业与银行的账目没有差错。否则,说明记账有错误,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予以更正。下面举例说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假设ABC企业2002年5月31日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12000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1240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未达账项有:①企业于月末将从某单位收到的一张转账支票2000元存入银行,企业已入账,但银行尚未办理有关手续而未入账;②企业于月末开出转账支票一张1000元,持票人尚未向银行办理转账手续,企业已入账,但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