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社会问题【本章要点】·社会问题是指影响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对社会正常秩序甚至社会运行安全构成一定威胁,需要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干预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必须是一种或数种社会现象产生的失调情况,这种失调影响了许多人的社会生活,引起了社会多数成员的注意,必须运用社会力量才能予以解决。·社会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变异性、复合性和周期性、破坏性和集群性等特征。·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的社会问题具有交织性、突发性、多面性的特征。·当代中国突出的社会问题很多,主要有人口问题、环境问题和犯罪问题。【关键概念】社会问题结构性失调功能性失调社会整合文化失调社会解体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社会系统和人类活动的复杂性,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许多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一方面对社会运行有阻碍作用;另一方面,人们在不断寻求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过程中,客观上也起着促使社会在稳定、发展的轨道上运行的作用。从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诞生之时起,社会问题就一直是社会学家重视的研究领域,除了对社会问题进行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之外,社会学家还十分重视进行社会问题的理论研究,力图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第一节什么是社会问题一、社会问题的含义社会问题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当社会内部的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成为一种明显而又普遍的现象时,就会产生社会问题。孔德当年倡议创立社会学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试图运用社会学来解决资本主义社会里的社会问题。虽然他的社会学并不是解决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但社会学着重研究现实社会问题的传统却一直延续下来。人类社会是一个巨大的有机系统,在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的综合作用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病态现象,这些社会病态现象不仅侵蚀社会有机体,妨碍社会良性运行,还有可能导致社会解体,使社会陷入恶性运行状态。社会学的研究任务之一,就是要对社会病态现象(也就是社会问题)进行诊断,捕捉社会病态信息,预测社会病态对社会运行可能造成的危害,寻找社会病态现象产生的社会根源,进而提出诊治社会病态的建议。形象地说,研究社会问题的社会学家,就好像是社会医生,对社会有机体进行诊断和治疗。社会学家的责任在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以及提出建议。对什么是社会问题的看法有许多种。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我国社会学家孙本文在《现代中国社会问题》一书中,总结归纳了当时国内外社会学家对社会问题的种种理解。他认为这些理解可以归纳为四种:第一种是从社会变迁和文化失调的角度来解释社会问题的产生;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问题并无特殊内容,无论什么社会情况,只要引起社会上多数人的注意,并且需要社会集体采取行动来调整和补救的,就是社会问题;第三种是社会学中的社会心理学派的观点,这一观点认为社会问题不仅是一种见得到的现象,而且主要是人们的一种心理状态,是一种价值判断;第四种是孙本文在总结他人观点基础上提出的自己的见解,他认为社会问题就是社会全体或一部分人的共同生活或社会进步发生障碍的问题。总的来说,社会问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问题,泛指一切与社会生活有关的问题;狭义的社会问题,特指社会的病态或失调现象。这里所说的是狭义的社会问题,指的是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存在某些使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失调的障碍因素,影响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对社会正常秩序甚至社会运行安全构成一定威胁,需要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干预的社会现象。二、社会问题构成要素一种社会现象能否成为社会问题,应有一些必备的条件,应有一些共同具有的成分。20世纪40年代初,美国社会学家RC.富勒(R-C.Fuller)曾提出社会问题有客观和主观两种因素。前者表现为威胁社会运行安全的一种或数种情况;后者表现为社会上多数人公认这种危害,并有组织起来消除这种危害的愿望。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社会学家C.w.米尔斯(C.W.Mills)在其代表作《社会学的想象力》一书中,提出要注意区别个人麻烦与公共问题这两个方面。他认为,在社会上流行一时,同时又使个人深感其害的不一定构成社会问题。只有超出个人特殊生活环境,与人类社会生活、制度或历史有关的,威胁社会多数成员价值观、利益或生存条件的公共问题,才构成社会问题。20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学家越来越重视社会问题构成要素的分析。R.K.默顿曾提出一种二维分析法,认为社会问题从类型角度可分为社会解组与社会越轨,从表现形式角度可分为外显性社会问题与潜在性社会问题。与此同时,也有一些社会学家认为社会问题的核心是破坏性或紊乱性,而不在于主观、客观或外显、潜在这些条件,因此,社会问题的构成要素包括三条:社会性、紊乱性和破坏性。中国社会学家大多从四个方面来考虑社会问题的构成。有的学者认为,应从发生情境、失调现象、产生缘由和解决方式四个方面来判定一种社会现象是否成为社会问题;有的学者主张社会问题的构成应考虑它的形成原因、影响范围、问题性质和社会后果等四个方面。一般认为,社会问题由下述四个要素构成:(1)必须有一种或数种社会现象产生失调情况;(2)这种失调影响了许多人的社会生活;(3)这种失调引起了社会多数成员的注意;(4)这种失调必须运用社会力量才能予以解决。第二节社会问题的一般特征及其类型一、社会问题的一般特征一般来说,社会问题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这样几个方面:普遍性和变异性、复合性和周期性、破坏性和集群性。(一)普遍性和变异性社会问题的普遍性是指社会问题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特性。社会问题无所不在是空间上普遍性的表现,即社会问题在任何社会、任何民族、任何国家或地区里都是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无时不有是时间上普遍性的表现,即从人类社会诞生之时起,社会问题就始终伴随社会的运行与发展,一刻也没有消失过。社会问题的变异性是指社会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和不同时间里各具特点的性质。空间上的变异性表现为在不同的地区、民族或社会里,社会问题的表现形式和性质各不相同。时间上的变异性表现为在不同历史时代里,各地区、民族或社会的社会问题的表现形式和性质各不相同。换言之,无论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是西方民族还是东方民族,都无一例外地普遍存在社会问题。但所有这些社会问题的表现形式和性质是各不相同的,这是社会问题在空间上的普遍性与变异性的统一。同样,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和社会运行时期,各民族、各地区或社会以及各社会形态里,社会问题不仅普遍存在而且其表现形式和性质也是各不相同的,这是社会问题在时问上普遍性与变异性的统一。了解社会问题的普遍性与变异性,对我们认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问题很有帮助。普遍性告诉我们,当代中国仍然存在社会问题,从而摒弃过去那种认为社会问题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及以前的社会形态里,而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社会问题的糊涂认识。变异性则告诉我们,当代中国的社会问题既不同于以往中国的社会问题,也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社会问题,而是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分析这些社会问题的产生根源并寻求相应的对策,而不是生搬硬套国外的理论解释及应对措施。(二)复合性和周期性任何社会现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社会问题也同样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的复合性是指社会问题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以及社会后果等方面的复杂性质,即社会问题是由多种因素复合而成的,常常是几种社会问题同时存在,并引起一系列破坏性的社会后果。社会问题的周期性是指社会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反复出现的特性。社会问题的复合性表现为社会问题是由多种复杂的社会因素复合而成的,这使得分析社会问题产生的社会根源更加扑朔迷离;社会问题的周期性表现为社会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反复出现,危害社会运行安全,这使得解决或缓解社会问题成为十分艰难的工作。复合性源于社会系统的复杂性。社会运行是多种社会力量叠加、复合、交融的过程,也是多种社会矛盾相互冲突而保持动态平衡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矛盾既有相互协调的一面,也有相互冲突的一面。前者是推动社会运行的力量,后者是阻碍社会运行的因素,也是导致社会问题的根源。如果能有效地调解这种冲突,则有可能将阻碍社会运行的力量转化为推动社会运行的力量。因此,我们可以说,解决社会问题的实质就是调解社会冲突,化不利社会运行因素为有利社会运行因素。周期性源于社会冲突的永恒性。虽然我们可以调解社会冲突但不可以消除社会冲突,因为社会冲突也是社会运行的动力之一,没有社会冲突也就不会有社会运行。正因为如此,经过调解的社会冲突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在一定时期内又会凸显出来,只不过是以另一种形式出现而已。社会冲突激烈到一定程度,就表现为社会问题。也就是说,社会问题常常有一个潜伏期,在某种社会冲突得到解决后,社会问题也就暂时潜伏下来,一般不为人们所注意。一旦该社会冲突再次激烈,相应的社会问题也就从潜伏期转为活跃期,肆虐社会,危害社会运行安全。(三)破坏性和集群性社会问题的破坏性是指社会问题对社会运行和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威胁、损害的破坏性作用。社会现象很多,许多不具有破坏性,如时尚现象对社会运行安全并无重大影响。但社会问题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却是具有破坏性的,如犯罪问题危害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运行的正常秩序。可以说,破坏性是社会问题最基本的特征。量多、面广的社会问题的破坏性作用,正是引起社会多数成员普遍关注的主要原因。社会问题对社会运行的破坏作用还表现为集群性。集群性是指社会问题往往不是单个独立地出现,而是成群成串地出现,这使得社会问题的破坏性作用更大。众多集群出现的社会问题往往有一个或数个核心,其他社会问题都是核心社会问题所引发、所衍生的。例如,当代中国的核心社会问题是人口问题,许多其他社会问题,如住房问题、就业问题、交通问题等,都是由此引发或衍生的。中国的情况如此,国外的情况也是如此。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就是美国的核心社会问题之一,它引发或衍生了诸如种族冲突、少数民族贫困及失业率高、暴力事件频发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二、社会问题的类型现代社会的社会问题纷繁复杂,类型繁多,社会学家至今尚未找到统一的类型划分标准。有的学者主张从社会问题发生的领域来划分,将其分为政治性社会问题、经济性社会问题、文化性社会问题和Et常生活中的社会问题。这种分法实际上是从广义上来理解社会问题,将其视为包括所有病态特征的社会现象。也有的学者从社会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来划分,将其分为人口问题、环境问题、劳工问题、贫困问题、教育问题、家庭问题、交通问题、犯罪问题,等等。这种分法详细地罗列了社会病态的种类,优点是直观、易记,容易被人们理解;缺陷是很难完全罗列全部的社会病态现象,而且由于社会问题具有变异性,某些社会现象在过去成为社会问题,但今天不一定再成为社会问题,另外,并非所有国家都面临着同样的社会问题。我们认为,社会问题的类型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划分:从社会问题产生的历史条件与地区差异进行划分,将其分为普遍性社会问题与特殊性社会问题;从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划分,将其分为结构失调性社会问题与功能失调性社会问题。(一)普遍性社会问题与特殊性社会问题普遍性社会问题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普遍发生在各个地区或国家的社会问题,环境问题、犯罪问题等属于这一类型。特殊性社会问题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发生在某类或某个地区或国家的社会问题,如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中国的人口问题、住房问题等就属于这一类型。普遍性社会问题是所有社会都要面临的社会问题,虽然其具体形式、严重程度不尽相同,但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和大致相同的规律。特殊性社会问题只是某类或某个社会里才有的社会问题,对这类问题要运用一些特殊的手段予以解决。(二)结构失调性社会问题与功能失调性社会问题结构失调性社会问题是指由于社会结构失调而产生的社会问题。社会结构是指社会各组成要素相互联系的联结方式,当这种联结遭到破坏而扭曲变形,或这种联结方式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时,就会产生结构性失调。这种失调的社会后果有两个方面:一是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二是导致社会运行迟滞,这两种情形都将产生结构失调性社会问题。如我国人口结构失调,育龄妇女人数过多,老年人口比重增大,使我国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每年仍净增l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