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工学部大学生素质发展测评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荐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素质发展状况,规范学生素质测评工作,促进学生素质发展,现根据《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素质发展测评及表彰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部学生实际,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学生素质分为六类十四项。第一类是思想、政治、道德和法律素质;第二类为专业素质;第三类是人文、社会和管理素质;第四类为创新素质;第五类是信息、科学、工程素质;第六类是身体、心理素质。第三条对在各项素质发展合格的基础上,各类素质发展较好或多类素质发展优秀或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的大学生,可授予“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称号,其中优秀大学生分为校、学部/院二级。毕业生据此评选“优秀毕业生”。第四条学生每学年发展测评结果记入《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的测评结果记入《毕业生登记表》。第五条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转专业和专升本学生当学年在原班级评选;同一学年一名学生只能获得一个称号。评选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进行。第六条获得校级“大学生标兵”称号者当年可获得一等奖学金,获得校级“优秀大学生”称号者当年可获得二等奖学金,获得学部/院级“优秀大学生”称号者当年可获得三等奖学金。第二章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的产生第七条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条件1.优秀大学生条件为具有各类素质发展较好或多类素质发展优秀或者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之一者。2.大学生标兵条件为在符合优秀大学生条件的基础上,各类素质发展或多类素质发展或单类素质发展状况表现特别突出者(原则上大学生标兵授予素质测评班级第一的获得者)。第八条素质优秀条件1.各类素质发展较好是指六类素质的总分在班级排名较前,同时任何一项单类素质得分在70分以上。2.多类素质发展优秀是指六类素质中至少有三类评定分数位列班级前15%名,且均在80分以上,取其中两类高分计总分排名。同时,其它任何单类素质合格。3.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中,属校级优秀的该单类素质得分需在80分以上,且至少在校级及以上大型竞赛中获得过前二名一次或者在校级及以上有关活动和工作中成绩突出,其它各单类素质得分须在70分以上;学部/院级优秀的该单类素质得分须在75分以上,且至少在学部级及以上大型活动竞赛中获得过前二名一次或在学部级及以上活2动和工作中成绩突出,其它各单类素质得分须在70分以上。第九条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评比例1.大学生标兵评选比例原则上为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3%。2.校级优秀大学生评选比例原则上为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10%,学部/院级优秀大学生评选比例原则上为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12%。3.因多类素质发展优秀、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中产生的优秀大学生和大学生标兵比例分别不超过评优人数的30%。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学生评选,在评优比例范围内,属学部级别的以学部为单位评选,属校级的以学校为单位评选。第十条排序办法:根据第八条和第九条评选和条例,按各类素质得分、多类素质得分、单类素质得分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凡在各类素质发展较好、多类素质发展优秀、单类素质特别优秀评选中重复的学生,或者因评选比例限制或者其它原因要对达到条件的不同学生进行取舍时,可按照各类素质发展较好、多类素质发展优秀、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的顺序确定,亦可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本学部情况确定。第十一条评选程序1.学生本人申报(从各类素质发展较好、多类素质发展优秀、单类素质发展特别优秀中选取一类)。2.班级评审小组和班导师核查,确定初选名单后报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3.经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张榜公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名单并经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处。第三章素质测评及记分第十二条计分1.某学年单类素质得分=(上学期得分+下学期得分)/2。2.学期单类素质得分=该单类素质基本要求得分+应加分—应减分。3.六类素质中每一单类素质基本要求得分以60分计。4.每一学期各类素质得分、多类素质得分为所含单类素质得分之和;每一学年综合素质得分、多类素质得分为该学年单类素质得分之和。5.同一作品或项目有多个加分时以最高分计,不同作品或项目得分可以累加。6.大学生素质发展测评表由校学生工作处提供(见附页)。第十三条奖惩加减分(以证书、文件、证明为准,以下各表中分值为该级最高分值)1.个人获得各级荣誉(不含结业证书)和各级竞赛奖加分方法如下表一学部级校级市级省部级国家级国际级特等奖—1830405055一等奖61525304045二等奖512202435403三等级4915203035优秀奖及其他3610182530附图一:4说明:a、学科竞赛重大赛事加分参照附图一:A+级赛事按国家级别加分,A级赛事按A+级别的90%加分,B级赛事按A+级别的80%加分b、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文体活动(非学校正式下发的通知)视为校级予以加分c、个别活动的“优秀奖及其他”根据活动及奖项类别酌情调整分数2.在集体(团队)受奖励时个人的加分标准如下表二学部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特等奖—8152530一等奖46122025二等奖3591520三等级2471215优秀奖及其他135912参与0.51.52.54.56说明:参加体育活动、文艺汇演、社会实践团队加分方法按相应素质类别加分。3.获得各级技能证书的加分如下(如与各类素质中证书加分有冲突则以各类素质加分为准)表三证书级别初级中级高级基准分值358说明:考取驾驶证不加分。4.各类素质中受到处分扣减分方法如下表四5处分类型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其他扣减分50403020106.无正当理由逃避班级要求的各项活动的,每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逃避学部要求的各项活动的,每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逃避学校要求的各项活动的,每次扣3分。说明:(1)以上各类荣誉、竞赛奖励及各级技能证书加分的由由轻工学部学工办根据其等级和获得的难易程度调整加分值。(2)因同一行为受多个奖惩的项目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第十四条各项素质加、减分计分细则(以下所说课程均含自修、双学位,但不含补考、重修和缓考)1.思想、政治、道德、法律素质(F1)①基本要求(60分):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努力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注意自我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诚实守信,严于律己,作风严谨,生活习惯良好;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自觉遵守寝室公约和文明规章。②加分:A.上学年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每人加2分,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加2分。B.参加团校、干部培训班等学习并结业的加2分;参加党校初级班学习并结业的加1分,参加党校中级班学习并结业的加2分。C.在立德修身工程活动中不达标者扣2分。D.被评为学部优秀学生干部如学部级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每人次加3分,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如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每人次加5分。E.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者,其先进事迹经学工办确认酌情加5-15分。F.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5分,一学年加分不超过10分。当学年参加义务献血活动每次加2分,每人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G.当学年参加学部组织的各类讲座等每次加0.5分,一学年加分不超过4分。H.在宿舍卫生检查中被评为优秀的宿舍,其成员每人每次加0.5分。I.获得有关奖励或证书的加分见表一、表二、表三。③减分:A.扰乱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参与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张贴大小字报或利用网络等渠道散布反动言论等,未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0分,在校内造成恶劣影响的扣40分,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0分。B.违反法律受到公安机关传讯的每次扣50分,参加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活动的扣50分。C.各项活动中弄虚作假或者冒名顶替者,取消其评资格(如考试舞弊、查课代答、论文抄袭等)。D.在宿舍卫生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其成员每人每次扣0.5分。E.不按规定,也不办理有关手续,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取消评优资格。6F.观看或传播淫秽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的每次扣50分。G.破坏公共环境被发现或经检举查实的每次扣20分。H.酗酒滋事,或参与打架斗殴的每次扣20分,主要人员每次扣30分。I.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的每次扣50分。J.有关处分的扣分见表四。2.专业素质(F2)①基本要求(60分):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本专业业务要求的基本能力,当学年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文化基础课(含体育、军事理论)考核合格。②加分:A.以班级为单位,将该学年上、下学期考试科目分开计算并累加(不含体育),其中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中国近代史、马克思主义原理等科目单独计分,按照该科目在班级排名情况,第一名加10分,每往后一名,减一分,第十一名及以后的都记0分。课程设计及实习类科目,按照该科目在班级排名情况,第一名5分,每往后一名,减0.5分,第十一名及以后的都记0分。体育考核成绩(只对大一上学年体育成绩评分),取男生和女生前5名,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余下科目除军事理论、选修、辅修外,均应算入素质得分总成绩;前10名得分依次为25、20、15、10、9、7.5、6、4.5、3、1.5,其余全部记0分(如果上学期有挂科且在补考中通过考试的同学总成绩中该未及格科目按照60分计算,若补考未通过,未及格科目成绩按两次考试中较高的计算;由于下学期的补考在测评进行之后,故若下学期存在挂科,不及格科目按原考试分数计算。)。该项目得分=上学期得分+下学期得分。若排名中出现多人并列的情况,按照实际名次加分,可以跳过其中的某一个分数(例:两个并列第一,则前3名同学得分为:25、25、15)。B.在710分国家级英语考试中,425分为合格成绩,加分方法如下表五考试等级三级四级六级八级奖励分值35815说明:第一次参加考试通过国家级英语三、四、六、八级的按表五加分,第二次及以后参加考试通过的按表中分值降20%(四舍五入计算)加分;对考试成绩超过603分的,3、4、6、8级分别按上述对应分值的1.2、1.4、1.6、2倍(四舍五入计算)计分。C、参加英语口语考试的加分标准如下:表六等级C级B级A级分值234D.通过国家组织的计算机应用类考试的加分标准间如下表七考试等级二级三级四级或中级程序员高级程序员奖励分值4610307E.参加普通话等级考试加分方法见下:表八考试等级二级乙等二级甲等一级乙等一级甲等奖励分值1358说明: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加4分,取得商务英语初级、中级、高级证书的分别加3分、5分、8分,取得ISO9000、电子商务、涉外秘书等证书的加2分。其他等级考试经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可后酌情加分。F.第二专业辅修统一在对大三的素质测评中加分,辅修科目成绩全部合格加10分,;双学位成绩全部合格加15分,若主修有挂科的辅修和双学位均不加分。G.其他获得有关奖励或证书的加分见表一、二、表三③减分:A.所有课程考核中(不包括选修、辅修双学位),成绩不及格的每门次扣6分(补考不及格课程不累计减分,办理了缓考手续课程不计为不及格课程)。B.旷课一次扣2分,旷早晚自习一次扣0.5分。C.受到有关处分(含因考试舞弊受处分)扣分方法见表四。3.人文、社会、管理素质(F3)①基本要求(60分):具有基本的社会知识,能客观地看待和分析问题,正确认识社会;具有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人际关系较好;普通话流利,大学语文达到基本要求,有较强的中文表达能力(书面、口头),对常见的文史哲名著有所了解,积极参加文艺活动;了解并掌握管理的基础理论和方法,有一定的管理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②加分:A.在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物(正式发行)上发表非学术性的文章的加分办法见下(可视视文章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