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全省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4〕5号)精神,结合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引领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推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基本原则——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相互融合、共生共赢。——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市场化为导向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深度变革,形成更加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使其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部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系统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既要敢于突破,又要依法依规,严格规范操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有企业不同的功能定位,分类推进改革调整和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控模式和考评体系,持续激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和创新转型的活力。3.改革范围着力深化全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依规分类推进改革。对上一轮以产权制度改革和职工劳动关系调整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仍按原责任主体和原政策推进并解决遗留问题。4.目标任务2014年全面完成省、市州、县市区属上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任务,2015年基本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从2014年起,全面启动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和发展壮大一批的思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到2020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突破和进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培育一批上市企业,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80%左右。支持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培育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实现产(股)权多元化,产(股)权结构更趋合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本产权代表、职业经理人的管理模式,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集中统一全覆盖。加快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转型,以管资本为主,实行分类分层监管,建立全面覆盖、权责明确、规范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国内一流的新型国有企业。强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通过国有资本重组整合和从低效无效行业领域退出,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促进一批优势产业和企业发展。培育10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行业领先、品牌知名、国内一流的优势国有企业;2—3家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亿、具有国际竞争力、跨国经营的大型国有控股集团。二、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5.大力推进产权多元化。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根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地位作用、运营质量,确定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推动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重点引进中央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国内外其他优势企业,通过产(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重组、规范上市等方式,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6.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上市发展。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充分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源整合平台作用,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建立起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对暂时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引进各类投资者,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股份制改革,为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创造条件。7.增强国有企业投融资能力。优化国有企业资金资源配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投融资平台。支持国有资本与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各类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战略投资和创新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合作,强化产业和金融协同发展,促进产融结合,增强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能力。8.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对国有资本准备退出的,或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且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参股地位的,以及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国有企业,允许企业员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9.明确功能定位并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企业属性、产业特征和发展阶段,按公益、功能、竞争三个类别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公益类国有企业,含城市供水供气、公交管网、市政公用运营资源等重要民生领域企业,采用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公司组织形式,以实现公共政策性目标为主,引入行业监督和社会评价。功能类国有企业,含政府投融资平台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重要资源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企业,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以完成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竞争类国有企业,按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进行放开,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对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保持国有控股,增强活力、竞争力;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两型”先导产业,国有资本加大投入,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发展,这类企业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承担社会责任。10.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有独资企业中全面推广实施外部董事制度,外部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所占比例应超过半数;逐步落实董事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职权;加强对董事会和董事的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重大事项专项考核,完善问责制度,形成责权利对等的运行机制。对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派出.国有资本产权代表,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董事会建设。加强监事会制度建设,按外派与内设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向国有独资企业派驻监事会,向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推荐监事会主席、监事人选,切实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能。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规范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作用。11.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业化、去行政化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探索不同类别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模式。对公益类和功能类国有企业,省管企业由省委管理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总经理,其余省属企业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管理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总经理,其他领导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竞争类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省委对竞争类省管企业只任免党委(党组)书记、提名董事长人选,其余省属企业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管理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产权代表包括董事、监事逐步实行聘任制,建立职业化、专业化产权代表队伍;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推行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以业绩考核为导向,建立并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退出机制。12.完善长效激励约束分配机制。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选任方式、企业效益相匹配,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体系。对公益类和功能类国有企业,实施目标管理,负责人薪酬与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企业员工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倍数关系不突破一定限额。对竞争类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业绩完全挂钩,职业经理人薪酬与市场接轨,并实施期股期权、岗位分红、激励基金等中长期激励,到期根据考核结果行权或兑现。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项目收益分红、科技成果入股等激励方案。对国有创投企业,鼓励采用市场化项目收益分成、项目团队跟投等方式。健全与长效激励相配套的业绩挂钩、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2014年起,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13.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规范各类国有企业用工管理。依法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机制,创新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员工诉求表达渠道,推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向关键核心技术人员和一线员工倾斜。四、优化国有资本的资源配置14.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围绕“四化两型”总战略,着眼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明确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方向和路径,立足国有资本功能和整体效率最优化,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重点发展有一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传统产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促进服务业企业模式创新和业态转型,加强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领域企业健康发展,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不断调整和完善国有资本在区域、产业、企业等不同层面和不同时间、空间上的布局,以保民生、促发展为导向,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15.加强行业企业资产资源整合。对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实现联合或优势互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专业化协作水平。对市场竞争过度、经营绩效较差、缺乏发展后劲的产业和企业,以及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且缺乏技术创新空间的产业和企业,国有资本加快退出。对不符合国有企业发展战略、缺乏竞争力的非主业、非控股、非盈利业务和子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有序退出。16.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发展。以信息化带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国有企业向价值链、产业链高端发展,提升产业素质和竞争优势。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国有企业商业模式转型,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盈利能力。17.增强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科技创新产业联盟,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大技术研发、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和投入力度,增强国有企业研发能力。建立科技人才中长期激励机制,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创新活力。18.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支持国有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以市场拓展、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培育品牌为重点,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因时、因地、因企制宜开展跨国并购。建立适应国际化经营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境外投资决策、项目评估、过程监控、风险分担机制,严格投资经营效益考评,提升国有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五、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全面清理经营性国有资产,2014年内完成党政机关、承担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