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管理中的委托代理问题及其对策(网络营销教学网站www.wm23.com2005-05-19)摘要:在供应链管理中,由于非对称信息的存在,在核心企业与各合作伙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有可能发生合作伙伴的逆选择、合作伙伴的道德风险等委托代理问题。为减少委托代理问题对供应链竞争力的影响,核心企业有必要运用信号传递机制优选合作伙伴,通过完善供应链协议实现对合作伙伴的有效激励及节点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关键词:供应链管理;委托代理问题;信号传递机制;供应链协议一、供应链管理中的委托代理问题通过构建包括从原材料采购开始,到制成中间产品再到制成最终产品,最后到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所有参与者,即供应商、制造商、销售商、最终消费者、物流服务提供商乃至供应商的供应商、销售商的销售商等的网链结构,供应链管理(SupplyChainManagement,SCM)从系统观点、合作观点出发,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和浪费,通过整体最优来实现全体节点企业的共赢。供应链管理由于不涉及产权交易,能够快速响应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具有柔性高、风险低、优势互补等优点,降低了整体交易费用,而日益受到企业界的重视。虽然供应链管理使得各节点企业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但由于各节点企业都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利益个体,不可避免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委托代理问题。节点企业之间合作博弈机制的实现,只是减少了委托代理问题发生的可能性,但不可能完全消除委托代理问题。况且,供应链中信任关系的建立与巩固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在供应链构建的过程中及供应链运作的磨合期间,委托代理问题可能并不少见。在供应链管理中,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组织、协调、控制者,与其他节点企业在信息上是非对称的,其他节点企业的履约能力如何、是否努力配合以及努力程度如何,核心企业很难做到完全掌握。在以制造企业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中,制造企业处于委托人的地位,供应商、经销商、物流服务提供商等处于代理人的地位,由于后者拥有制造企业所难以掌握的私人信息,在制造企业构建供应链的过程中,就可能会出现合作伙伴的逆选择(AdverseSelection);在供应链构建之后,可能会遭遇合作伙伴的道德风险(MoralHazard)。1.供应链委托代理问题Ⅰ:合作伙伴的逆选择在选择供应链合作伙伴的过程中,作为核心企业的制造企业一般都能清楚地掌握各合作伙伴候选人的报价,包括供应商中间产品的供应价格、经销商的服务价格①、物流服务商的服务价格等,但对各合作伙伴候选人的质量,包括供应商中间产品的质量及供货及时性、送货等相应服务的质量、经销商的销售能力及售后服务质量、物流服务提供商运输、仓储、配送等方面的服务质量等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经常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情况,将质量水平较高的候选人排除在供应链之外,而将质量水平较低的候选人纳入到供应链之中。以下我们以供应商为例,具体讨论这种逆选择是如何实现的。假设市场上共有n个供应商可以向制造企业供应中间产品,所有的供应商分成高质量和低质量两种类型,它们具有不同的供给曲线:如果制造企业对供应商的质量水平具有充分的信息,则不同类型的供应商面临着不同的需求曲线。如图1a所示,高质量供应商产品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分别为S高和D高,两者相交于A点,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分别为80和100;如图1b所示,低质量供应商产品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分别为S低和D低,两者相交于B点,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分别为40和100。如果制造企业只知道市场上存在着高质量和低质量两类供应商,但由于信息的非对称却无法辨认哪些供应商是高质量的供应商,哪些供应商是低质量的供应商。由于在信息对称情况下不同质量的供应商产品的销售数量均是100,在信息非对称的情况下,制造企业认为自己选择高质量供应商和低质量供应商的概率各为50%。假定制造企业是中性风险者,那么它会将所有的供应商看作是中等质量的供应商,此时,需求曲线(D中)相对于D高向左下方移动,而相对于D低向右上方移动,而无论是高质量供应商还是低质量供应商,其供给曲线都不变,S高与D中相交于E点,其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分别为60和50;S低与D中相交于F点,其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分别为60和150。这样,高质量供应商的一部分市场已被低质量供应商挤占。一旦制造企业意识到供应商所提供的低质量产品已提高到75%,它们会进一步降低对供应商平均质量水平的期望,中间产品的需求曲线调整到D中低。高质量供应商产品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分别为50和25,低质量供应商产品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分别为50和125。直至需求曲线被调整到D低的位置,高质量供应商被完全排挤出市场,市场上只有低质量供应商存在。合作伙伴的逆选择,对供应链管理造成极大的危害:首先,它导致当前供应链竞争力的下降。如1992年英特尔将日本NMB半导体公司确定为快速记忆芯片供应商,但由于NMB公司在生产线的安装和运转方面出了一些问题,不能按时生产出合格的芯片,导致在该产品市场启动时,英特尔的市场占有率一年下降了将近20%②。其次,重新更换合作伙伴将导致交易费用的提高,包括与原有合作伙伴解除协议可能造成的违约损失、重新寻找合作伙伴并达成合作协议需要花费的费用、合作伙伴更换过程中的机会损失等。2.供应链委托代理问题Ⅱ:合作伙伴的道德风险在完成供应链的构建之后,以制造企业为委托人与以供应商、经销商、物流服务提供商等合作伙伴为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即告确立,信息的非对称可能诱发合作伙伴的道德风险。尤其是在供应链构建之初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合作伙伴的道德风险发生的频率会更高一些。根据信息非对称的内容划分,供应链中的道德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类:(1)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引发这种道德风险的前提是:代理人行动的努力程度和一系列不受委托人和代理人控制的外生变量,如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市场环境等共同决定代理行动的结果。如果在供应链协议签订以后,委托人只能观测到结果,而不能直接观测到代理人的行动和外生变量,代理人就可能实施对委托人不利的行动,一旦委托人追究责任,代理人往往将结果的不理想归咎于外生变量(见图2)。如供应商将供货的延误归咎于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造成原材料供应紧张,而不是自身生产组织不力;经销商将销售业绩的不理想归咎于市场环境的变化,而不是自己促销不到位;物流服务提供商将中间产品配送的延误归咎于气候条件的影响,而不是配送计划与实施的不合理等。(2)隐藏知识的道德风险。引发这种道德风险的前提是:外生变量首先决定代理人的行动选择,代理人不同的行动选择决定不同的行动结果。如果在供应链协议签订之后,委托人不但能够观测到代理人的行动结果,而且能够观测到代理人的行动,但却不能观测到外生变量的实际发生情况,代理人就可能截留有关外生变量的知识,选择有利于己乃至有损于委托人的行动(见图3)。例如,制造企业制订了针对最终顾客的促销赠品政策,即顾客购买超过一定的数量即可获得相应的赠品,并向经销商配发了足够数量的赠品,以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由于制造企业不清楚每一位最终顾客的实际购买量,经销商就可能利用一些顾客的不知情而不按要求向它们发放赠品,从而影响促销效果。制造企业派驻在经销商处的代表看到的是赠品都已发放的事实,却不清楚有一部分赠品已被挪作他用。二、信号传递机制与供应链合作伙伴的选择针对供应链管理中的逆选择问题,核心企业需要在供应链构建过程中充分发挥信号传递机制的作用,实现对供应链合作伙伴的有效选择。1.信号传递机制的提出斯宾塞(Spence,1974)以劳动力市场为例,提出信号传递(Signaling)机制这一解决逆选择问题的办法。斯宾塞认为,不同能力的雇员受教育程度是不同的,原因在于:一般而言,教育通过提供对工作有用的信息、技能及各种基础性知识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改进人的工作能力;退一步来讲,即使教育不能改进人的工作能力,但由于工作能力较高的人更容易达到较高的教育水平,因而,受教育程度与工作能力仍存在很强的正相关性。虽然雇主在录用雇员之前并不直接知道雇员的能力,但却可以通过雇员的受教育程度判断其能力的大小。在这里,受教育程度具有强信号的性质,承担了有效信息传递的职能;而其他一些信号,如雇员应聘时的着装,由于与雇员的工作能力关系不大,属于弱信号,无法担当起有效信息传递的职能③。2.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信号传递机制信号传递机制对于优选供应链合作伙伴很有帮助。对于高质量的潜在合作伙伴而言,有必要借助各种信号向制造企业传递自己的质量优势;对于制造企业而言,要善于对接收到的各种信号进行判断和分析,首先区分出哪些信号属于强信号,哪些信号属于弱信号,借助各种强信号判断各潜在合作伙伴的属性,以便择优选择出供应链合作伙伴。在选择供应链合作伙伴时,以下一些有关潜在合作伙伴的变量可以充当质量水平的强信号:(1)质量承诺。质量承诺是指潜在合作伙伴以今后将承担维修费用或赔偿费用为代价,传递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特性。如供应商承诺,如果所加工的零部件不能达到样品的要求,制造企业可以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零部件缺货损失由供应商按照所加工零部件货款的一定比例承担;经销商承诺,如果在一定时间内在特定区域内不能完成一定的销售数量,制造企业可以取消对其所给予的促销支持;物流服务提供商承诺,配送不及时将按照货款的一定比例向制造企业按照滞后天数交纳罚款等。这种信号传递机制必须借助较为健全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其兑现。(2)企业声誉。企业声誉有助于鉴别潜在合作伙伴的质量水平。企业声誉的机会成本包括沉淀成本和未来成本,其中,沉淀成本是指企业为建立自己良好的声誉所花费的成本,包括先期品牌推广成本、确保产品及服务质量水平的额外费用支出等;未来成本是指一旦企业被发现所传递的信息与事实不符而将蒙受的损失,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管制、市场机会的丧失而导致的损失等。由于破坏声誉的机会成本巨大,一般企业都倾向于维护自己的声誉。通常而言,声誉较好的企业意味着较高的质量水平,尤其是当良好的企业声誉与明确的质量承诺结合使用时更是如此。(3)第三方认可。政府有关部门、各种中介组织等的认可可以较为有效地传达企业的质量信息。如果某个潜在合作伙伴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评为先进企业或信得过企业,其产品被评为名优产品;或者通过了相关认证机构,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则无疑向制造企业发出了质量水平较高的强信号。(4)被优秀供应链接纳。如果潜在合作伙伴已经被某一世界知名企业接纳为其供应链成员企业,则意味着它在质量方面有较强的可信度。三、供应链协议与合作伙伴的激励及信息共享为了有效防范合作伙伴的道德风险问题,核心企业需要在完善供应链协议上下功夫,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重点突破:第一,对各供应链合作伙伴进行有效激励,以利益弱化这些代理人发生道德风险的动机;第二,建立并强化供应链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弱化信息的非对称基础减少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1.有效激励:弱化道德风险发生的动机在供应链协议设计的过程中,核心企业必须贯彻激励兼容原则,即核心企业希望各合作伙伴所采取的行动只能通过使各合作伙伴利益最大化的行动来实现,使各合作伙伴有足够的激励按照核心企业的意愿去行动。(1)针对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的激励机制。首先,根据合作伙伴的行动结果确定其收益。由于合作伙伴的行动结果受其行动努力程度的影响,核心企业在拟订供应链协议的时候,首先应努力确保各合作伙伴的收益与其行动结果的对应关系,即行动结果越有利,收益就越高。假设Gi、Vi分别表示第i个合作伙伴的行动结果及其收益,则有:其次,考虑到外生变量对行动结果的影响确定合作伙伴的收益。由于行动结果还取决于外生变量的影响,因此应对外生变量所引起的风险在核心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进行分摊。由于外生变量对于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都是不可控因素,因此,在拟订供应链协议时,核心企业应事先预估出自己与合作伙伴各自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的确定,可以依据核心企业以往的经验,也可以以本行业的平均风险水平为参照系。在考虑外生变量可能导致的风险的情况下,即使合作伙伴的行动结果较好,但如果它承受的风险较低,收益也不能确定得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