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系)别年级专业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教师职称定稿日期答辩日期上海金融学院教务处制用黑色或蓝色水笔手写毕业论文封面不需标注页码1 内容摘要:“应税所得应具备合法性”是我国税收学和税法学界比较传统的观点,但“非法所得应当课税”的观点在新一代学者中间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双方所争论的并非是实践中的问题,而是他们分别上升、抽象出的理论问题,而这种争论本身并不能解决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因此,这是一场脱离实践的抽象理论争论。之所以会出现上述脱离实践的抽象理论争论,根本原因在于,在对客观实践进行抽象时,遗漏了重要的、限制性条件。走出误区的根本途径是将特定的时间限定加入讨论的范围,在特定的时间限定下来讨论非法所得是否应当课税的问题。关键词:非法所得可税性合法性误区 Abstract:The conventional viewpoint of the taxation scholars is that taxable income should be lawful. More and more youth scholars hold out that unlawful income should be taxable. The disputation of two parties is not a practical question but an abstract question. The disputation cannot answer the practical question,The reason is that they miss important and restrictive conditions in the abstracting of the practical question. In order to answer the practical question, we must add special time condition to the discussion and discuss the taxable of unlawful income under given time restriction. Key words:unlawful income taxable validity mistake 上空一行内容摘要结束后,空一行,用 4 号黑体书写“关键词”居左空两格用 4号黑体摘要内容用小 4号宋体,行距取固定值 22磅用小 4 号宋体,词间空一格,不用标点分开在内容结束后,空一行居左空两格,用 4 号 Time New Roman 体加粗居左空两格用 4 号 Time New Roman 体加粗摘要内容用小 4号 Arial 体,标点用英文形式行距取固定值 20磅用小 4 号 Arial 体,词间空一格从“中英文内容摘要与关键词”页到“参考文献”页连续排印阿拉伯数字页码,且“中英文内容摘要与关键词”当页必须为“1”2 目录一、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的缘起………………………………………………… 3 二、不完全契约理论述评………………………………………………………… 3 (一)不完全契约理论沿革……………………………………………………… 3 (二)不完全契约的理论基础——契约为什么不完全………………………… 4 (三)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发展及其前景展望…………………………………… 4 三、预约定价与契约………………………………………………………………5 (一)预约定价的契约解读……………………………………………………… 5 (二)预约定价:一种典型的不完全契约………………………………………6 参考文献………………………………………………………………8 上空一行居中用 3 号黑体排列目录两字,“目”与“录”间空两格标注内容对应的页码号目录内容与页码之间用……连接,最后采用分散对齐上空一行居左用小4号仿宋体列出论文的一、二级标题和参与文献行距取固定值22磅3 不完全契约理论视角下的预约定价解读一、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的缘起契约作为西方近代思想的理论基石,是一个古老而神圣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被称为西方精神家园的古希腊时代,它萌芽于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等伟大先贤的言论和著作中。而经济学上的契约是指一组承诺的集合,这些承诺是当事人在签约时做出的,并且预期在未来(契约到期之日)能够兑现。契约最核心的内容在于,它的条款是状态依存的,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状态中参与者可以采取的行为做出规定。这里的契约不仅包括具有法律效益的明示契约,也包括一些默认契约。因此经济学中的契约概念要比法律中所使用的契约概念更为广泛,实际上将所有的市场交易(无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显性的还是隐形的)都看作一种契约关系,均将其纳入经济分析框架之中。在经济学短暂的历史中,经济学家早在十九世纪就从契约的角度思考问题了,例如著名的埃奇沃思方盒中的“契约曲线”实际上已经刻画出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下的帕累托最优的短期契约集合。在引入不确定性后,“契约曲线”可以被重新解释为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下的帕累托最优的长期契约集合。但是一旦脱离新古典完美市场假设例如信息对称,契约就有无法实现的危险。威廉姆森甚至将经济学分为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选择科学”和以新制度经济学为代表的“契约科学”(当然,此处的契约主要指的是不完全契约)。①现代契约理论不断深化发展,实现了从新古典框架下的完全契约理论即委托—代理理论到新制度经济学下的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跨越;而不完全契约理论又衍生出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理论两个重要的理论分支。二、不完全契约理论述评(一)不完全契约理论沿革很早就有经济学者关注契约的不完全性,科斯在其1937年的论文中就提到“由于预测方面的困难,有关物品或劳务供给的契约期限越长,实现的可能性越小,因此买方也就越不愿意明确规定对方该干什么。”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正式创立则要归功于格罗斯曼—哈特—莫尔理论模型的提出②。完全契约与不完全契约①杨瑞龙、聂辉华.不完全契约理论:一个综述.经济研究.2006年第2期.②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版.论文标题用 3 号黑体,上下各空一行,顶部居中一级标题用 4 号宋体加粗,独占一行,末尾不加标点二级标题用小 4号宋体,独占一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正文文字用小 4 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行间距取固定值 22磅正文中的引用资料和对问题的解释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不采用通篇论文连续编号方式4 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在事情规定了各种或然状态下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因此问题的重心就是事后的监督问题;后者不能规定各种或然状态下的权责,而主张在自然状态实现后通过再谈判来解决,因此重心就在于对事前的权利(包括再谈判权利)进行机制设计或制度安排。(二)不完全契约的理论基础——契约为什么不完全虽然经济学家对不完全契约理论基础的认识还没有达成共识并存在激烈的争论,但基本上都把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交易费用这些新制度经济学基本的前提假设作为契约不完全的主要原因。以哈特为代表的不完全契约理论即产权理论(PRT)的重要框架是由GSM理论构成。但是GSM理论并没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其有限理性模型并不成熟;一方面假设当事人在某种程度上是有限理性的,另一方面又假设当事人具有计算未来成本和收益的动态规划能力。这种对理性程度的“暧昧”假设受到马斯金和梯若尔的猛烈抨击。梯若尔则将契约的不完全性归结于某种交易费用,而这个交易费用又来源于以下几种因素:1.不可预见的所有或然状态契约的当事人事前不能详细说明事后可能出现的事件(或可能成为可行的行动)。所以他们满足于签订一个诸如权威或所有权关系的契约,契约中可能只是并不精确地或者甚至根本就没有提及那些可能性。2.签订契约的成本即使当事人能够预见到所有或然状态,但要在契约中以一种双方都没有争议的语言来描述它们成本太高或非常困难。3.实施契约的成本,也就是证实成本法庭必须明白契约的用语,并能证实在各种事件和行动上的所签条款,以保证契约的实施。但是有关于契约的重要信息对双方是可观察的,但对法庭之类的第三方则是不可证实的。至于第四种再磋商的可能性导致的契约不完全,可以看作是法庭作为契约的实施者的局限性所致。由于对这种“可观察但不可证实”的信息机构假设无需借助不成熟的有限理性模型,因此交易费用成为不完全契约理论的主要基础。(三)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发展及其前景展望不完全契约理论沿着科斯的思想产生了两个重要的理论分支:一支是以威廉姆森为主要代表的交易费用经济学,另一支是以哈特为代表的产权理论。这两支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发展,也充分体现了新制度经济学近年来的进步。如果把交易三级标题的序号用小 4 号宋体,序号后用圆点隔开。标题可以独占一行,也可以不独占一行,独占一行末尾不加标点,不独占一行的标题后须加句号5 费用经济学和产权理论做一个对比分析会发现,两者的理论基础基本上都是一样的,都把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和资产专用性作为契约不完全的主要原因,当然PRT所指的“有限理性”相对来说更为接近完全理性,称为“充分理性”或者有选择的有限理性。但是两者在分析问题的重点和思路上有着明显的分歧,交易费用经济学认为契约不完全的情况下产生的交易费用主要在于事后的失调,因而问题的重点在于通过比较各种不同的治理结构来选择一种最能节约事后交易费用的制度,;产权理论对于交易费用的界定相对狭窄,认为契约不完全导致的主要问题在于影响了事前的专用性投资激励,因此主张通过设计某种机制来保护事前的投资激励。三、预约定价与契约(一)预约定价的契约解读1.预约定价的兴起日本于1987年首先提出预约定价制,但在日本发展其发展却相当缓慢;真正的兴起还是在美国。到目前为止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西班牙、德国、荷兰、英国等国都随后实行了预约定价制度。OECD对预约定价制也颇为推崇,于1999年专门制定了《预约定价指南》,明确规定了预约定价制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基本程序。我国一直在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预约定价税制,在厦门等城市试点的同时,不断补充完善我国的预约定价法律,1998年发布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为转让定价第一次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2002年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出台,将预约定价确定为一种制度。2004年9月4日我国出台了业内人士期盼已久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正式建立了中国的预约定价制度。2004年我国政府采购购项目构成情况如表1所示。表12004年全国政府采购项目构成情况表单位:亿元项目合计预算内预算外自筹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合计2135.721182.4455.37380.3317.81572.9526.82货物1048.70563.9353.77181.8217.34302.9528.89工程948.43519.9854.83179.8418.96248.6126.21服务138.5998.5371.0918.6713.4721.3915.44资料来源:依据《2004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有关数据整理而成。采用预约定价的各国虽对其定义略有不同,但也没有本质区别。我们暂且采用经合组织1999年10月发布的《预约定价指南》中的定义,预约定价协议是纳表号居左,用 5 号宋体加粗,格式为表 1,全文连续编号标题居中,用5号宋体加粗计量单位居右,用 5号宋体加粗表体中的文字居中排列对齐表体线一律使用 0.5磅实线表中数码文字用 5号宋体用 5 号宋体注明资料的来源6 税人事先将其和境外关联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与财务收支往来所涉及的转让定价方法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纳税人、关联企业、税务机关充分的磋商预先确定受控交易所适用的标准(如方法、可比的合适调整、对未来事件的关键性假设等)作为计征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依据,并免除事后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进行调整的一份协议。实践中,预约定价协议主要有两种形式:单边的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