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4页学前儿童艺术教育(音乐)学习辅导第一章学前儿童音乐心理的发展特征学习目标1.了解加登纳儿童艺术发展的三大系统与三个阶段理论2.熟悉学前儿童的音乐知觉、音乐制作、音乐感受的发展特征3.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意义及实现条件第一节儿童音乐发展的三大系统与三个阶段一、儿童音乐发展的三大系统加登纳认为要想理解儿童的艺术发展就需要理解生命过程中的三大系统:制作系统、知觉系统、感受系统。制作系统的产物是行动,行动指向目的,而不知是单纯的身体运动;知觉系统的产物是识别,从音乐学习的角度来说,这种识别是对各种音乐形式样式的辨别、确认;感受系统的产物是情感,从音乐学习的角度来说,这种情感可以包括任何有关儿童的情绪、情感反应。这种情感的反应都是有注意参与的。三大系统是一个整合机制,需要彼此等待交互。某些令人悲观的现象:在专业音乐教育中缺失感受系统的参与,教师与学生被僵死的音乐知识技能控制;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缺失制作系统;在学前音乐教育中缺失知觉系统,没有音乐语汇的支撑。二、儿童音乐发展的三个阶段加登纳把早期儿童的艺术感知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0~1岁)前符号阶段:艺术知觉特征是感官原动性,所有的艺术偏爱都是由“本能性”的感觉特征决定的;第二阶段(2~7岁)符号运用阶段:包含三个子阶段:沉浸在符号媒介中,形成符号系统(在音乐学习中的表现为:学习非句法的音乐样式,学习与经验情境相联系的音调,学习基本的节奏技能);对符号的探索与扩大(音乐学习中的具体表现为:灵活地歌唱、进行演奏的实验、能掌握音乐主题);审美形式感的形成(音乐学习中的具体表现:掌握音乐形式样式的一些特质)。第三阶段(8岁以后)继续进步与可能退步阶段。8岁儿童出现退步的可能原因有:一是早期音乐学习缺乏感受系统的参与,枯燥地学习音乐知识与技能是儿童对音乐学习本身失去兴趣;二是早期音乐学习缺乏音乐知觉系统的参与,这种结果可能是由于音乐教育者缺少音乐素养造成的;三是音乐学习缺乏制作系统的参第2页,共34页与,靠静坐倾听的方式进行音乐学习只对初学音乐的少数成人有效。第二节学前儿童音乐心理的发展特征一、舒特-戴森归纳的学前儿童音乐发展的一般年龄特征见教材P8。二、学前儿童的音乐知觉与制作的发展特征见教材P9~11。三、学前儿童的音乐感受(趣味)的特点第一,音量是幼儿对音乐感兴趣的第一个重要因素。这里的音量不是单纯地指音的强弱、声音大小,对幼儿来说,音乐首先是动听的声音。启示:在让幼儿感知器乐作品时,教师有责任让幼儿听到最好的音响效果;在让幼儿感知器乐作品时,教师应尽量少用嗓音,幼儿感兴趣的是丰满的音响效果;在歌唱学习中,教师发出悦耳的声音是非常重要的;对打击乐器的演奏,幼儿感兴趣的是让他自己去探究如何发出好听的声音并演奏,而不是严格地按照教师所要求的拿乐器的方式、教师所要求的节奏型去打击。第二,运动是幼儿对音乐感兴趣的第二个重要因素,换言之,幼儿感兴趣的是让他用身体动作来感知、感受音乐。第三,音乐作品类型是幼儿对音乐感兴趣的第三个重要因素。幼儿感兴趣的音乐作品类型是关于某些事情的音乐。四、学前儿童音乐学习的意义与制约条件很多音乐观察研究、神经生物学的解释认为,音乐学习的关键年龄是0~8岁或9岁,9岁或10岁以后在进行音乐学习已经太晚。早期儿童艺术教育研究者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让8岁以后的儿童的艺术表达能力不退化。我们认为对于人格发展中已经形成较强的自我评价能力的8岁以后的儿童来说,艺术自信以艺术能力或艺术经验为支撑成为它们能像艺术家一样继续发表自己的艺术理解的关键。所以只有在音乐教育早期真正获得艺术经验的那部分儿童才能继续对自己的艺术表达充满自信,并朝着艺术经验的精致方向发展。获得音乐经验或能力的音乐学习是儿童的知觉、感受、制作系统交互作用形成合力的一种学习。第二章学前儿童音乐特性(一)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特性学习目标1.理解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本体特性:形式特性、再现特性、表现特性。第3页,共34页2.理解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历史-文化特性:文化特性、实用特性第一节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本体特性从简单主义出发,我们可以把音乐作品的本体特性分为三类:形式特性、再现特性、表现特性。所有的音乐都是“表现性音乐”,其中特别强调形式的那部分音乐我们归入“形式性音乐”的范畴,特别强调现实描述的那部分音乐归入“再现性音乐”范畴,剩下的那部分音乐我们归入“表现性音乐”范畴。一、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形式特性音乐思维的基本单位是乐句(短句)而不是孤立的音。音乐作品的形式特性是指音乐作品中由句法与非句法因素组成的作曲或即兴的音乐设计。句法元素包括旋律、节奏与和声,对幼儿园音乐教育来说,句法元素主要是旋律与节奏。在句法元素中旋律模型与节奏模型成为幼儿园音乐教育主要关注的内容。非句法元素包括音色、织体、速度、曲式结构与力度。非句法元素也有其模型或样式,但模型不是以句子为单位,而往往是以段落为单位,它们是大块的模型。(一)节奏节奏包括:拍子与节奏型,它们形影不离,不相分离。拍子是节奏型构成的调整原则,即所有的节奏模型都是在拍子的背景上形成的。在幼儿园教学范畴内,我们关注的是如何让幼儿感觉到拍子,即如何让幼儿有拍感,幼儿的拍感一般包括两方面:合拍,二拍、三拍的强弱韵律感。培养幼儿的拍感具有一定的规定性:在歌曲中进行;在动作中进行。节奏型:我们所说的节奏总是以节奏的模型出现。在幼儿园音乐教学范畴内,我们让幼儿关注的是音符单一的节奏型、先密后疏的节奏型、紧凑与舒展的节奏型和休止符等。(二)音色一般说来,幼儿园的音色探究活动会涉及以下方面的内容:嗓音与人生、打击乐器的音色、生活中的音色、自然界中的音色、机器的音色、乐器的音色。(三)力度强与弱是音乐表现的重要手法。对力度的掌握,幼儿遇到的主要困难时歌唱时的强弱处理。在了解力度的同事,也要注意对嗓音的控制。(四)旋律旋律句的性格就是旋律的轮廓形态或轮廓线,包括旋律的上行与下行,旋律的级进与跳进。但是,对旋律线的理解是以理解音的高低为基础的。一旦理解了音的高低之分之后,人们在歌唱的音准上就比较容易把握了。所以,在各种与音高探究相关的音乐活动中让幼儿感受音的高低、分辨音的高低,就显得格外重要。在幼儿园教学范围内,旋律方面的内容有:分辨音的高低、旋律的上行与下行、旋律的级进与跳进。第4页,共34页(五)结构对于音乐结构的内容,乐句与乐段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设计音乐结构时最基本的要素是平、整齐与变化,而达到平衡与整齐的基本手段是重复。在幼儿园音乐教学范围内,有关结构的内容就在句子的重复与变化、段落的重复与变化之间展开。关于句子的结构,我们主要让幼儿理解重复句(模仿句)和喊答句。对幼儿来说,重复越多的曲子越简单,越合他们的口味,而辨认句子的重复则是幼儿理解音乐的第一步。关于段落结构,我们主要让幼儿理解主副歌结构、二段体结构、三段体结构、回旋体结构、引子与尾声。(六)速度从知觉的层面来看,幼儿知觉速度的快慢、匀速与不匀速相对容易。从表达层面来说,节奏的细微变化与歌唱、演奏的匀速对幼儿来说较难。(七)织体在幼儿园教学中,我们需要以欣赏民族舞、踢踏舞为突破口,让幼儿感知音乐的层次。在幼儿园教学范围内,织体的内容包括:有伴奏的音乐与无伴奏的音乐的分辨、织体的厚与薄的分辨、用打击乐合作表达织体。(八)风格音乐风格往往存在于具有共同听觉特征的一个音乐群体中,这个群体中的音乐人和听众具有相同的音乐信仰、共识和偏好。幼儿园音乐教学中所指的风格与专业音乐领的音乐风格概念相比,外延要小很多,可能更接近体裁的概念。幼儿园音乐教学中所指的风格是指音乐体裁之间所具有的典型差异。符合幼儿音乐趣味的音乐体裁有摇篮曲、进行曲、舞曲。二、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再现特征(一)音乐作品再现性概述音乐作品再现性是指音乐作品中的句法与非句法形式主要用来描绘或刻画人物、动物、地点、事件等客观现实的性质。音乐作品中的再现性或再现内容需要认真挖掘。在幼儿园音乐教学范围内,我们要尽可能寻找有比较清晰的能够被辨认的主题的再现性作品,因为音乐的再现性越具体越符合幼儿的音乐趣味。(二)学前儿童再现性音乐作品的类型歌曲都是再现性音乐作品。符合幼儿趣味的歌曲往往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歌词本身生动、具有儿童语言的口味,幼儿容易朗诵;二是歌词所描述的主题突出、故事性强,幼儿容易进行动作表演;三是旋律音调与词调温和,幼儿容易歌唱。幼儿园再现性器乐类的音乐作品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句式规整、童趣盎然的再现性器乐曲;第二种,句式规整的再现性成人器乐曲;第三种,句式不规整的再现性器乐曲。(三)学前儿童音乐作品再现特性的挖掘第5页,共34页对幼儿园教师来说,挖掘音乐作品的再现内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步骤:第一部,曲式分析,旨在捕捉再现内容的音乐主题;第二步,动作表现,旨在全市再现内容。1.句式规整、童趣盎然的器乐曲再现特性的挖掘步骤一:画出此图的结构图,确认音乐内容主题。对再现性乐曲作出句式分析后,往往比较容易得出曲子的主题内容。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用语言表达的乐曲的主题内容是音乐之外的东西,对教师的备课来说很重要,但对音乐教学过程来说只是附带的内容。步骤二:把音乐的再现内容用动作诠释出来。这个阶段是教师的理性分析阶段。理性分析是感性表演的前提,当进入音乐课堂时理性进入隐性,呈现在幼儿面前的是教师的感性表演。如:《未出壳雏鸡的舞蹈》的句式结构图:,A.B‘A’/,ab.a’段尾abcaba’尾声2.句式规整的成人器乐曲再现特性的挖掘步骤同上。如:《喜洋洋》的句式结构图:‘A,B.A’/aa’bc过渡abcdaa’bc3.句式不规整的器乐曲再现特性的挖掘步骤同上。(四)幼儿园音乐作品再现特性的形式规限对音乐作品再现性的挖掘过程其实是处理音乐的再现性与形式性的关系的过程,其中再现性是价值范畴,是我们追求的;而形式性是规限范畴,即所有的再现性内容的挖掘以符合形式性为基本条件,离开了形式规限的再现性往往是离开了主题的臆想。三、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表现特性(一)音乐作品表现性概述音乐作品的表现性是指音乐作品中的句法与非句法形式对人类情感、情绪的表达性质。音乐所能表现的情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表现与人类的语调、动作姿态比较接近的情感;另一种是表现生命意义上的广泛的情感,如用紧张与释放、冲突与缓和等音乐模式表先生命的张弛、起落等。在幼儿园音乐教学范围内只涉及第一种。(二)幼儿园音乐作品表现性具有两种依附性第一种,对形式性的依附。音乐能表现情感是指音乐声的样式,即音乐形式具有与人们表达某种情感一样的姿态,而且这种姿态必须被音乐倾听这辨认。所以,音乐的表现性是紧紧依附音乐形式的,音乐情感表现性得到确认即音乐形式的样式得到确认。第二种,对再现性的依附。音乐的表现性是依附于音乐的再现性的,在我们挖掘音乐中的人物形象、动物形象、事第6页,共34页件气氛等再现内容时,自然会体会到音乐中的情感表现性。(三)幼儿园音乐作品的节奏型表现性一般说来,节奏、音色、力度、旋律、结构、速度、织体、风格的音乐形式元素的表现性是通过彼此交错、叠加呈现的,而且呈现的表现性以再现性的表演来完成。但是音乐形式元素中节奏型的情感表现性是可以脱离其它元素被单独离析出来诠释的。1.先密后疏节奏型的情感表现先密后疏节奏型可以表现深沉、“有时间积累”的爱。这种节奏型是写作赞美性、颂扬性歌曲的常规手法,也是一种比较固定的音乐形式的表现样式。2.紧凑与舒展节奏型的情感表现当能轻松辨认先密后疏的节奏型后,我们就能进入一句都是紧的(紧凑节奏型)与都是松的节奏型(舒展节奏型)的学习了。(四)幼儿园音乐作品的情感表现需要的是行动表达而非语言描述音乐作品即便是用再现的形式来表达,其表达的主要手段还是动作、打击乐演奏与歌唱,一定不是语言。在拍子的韵律中做合适的动作、演奏合适的句型、演唱歌曲都是音乐能力的体现,也是音乐经验形成的必经之路。。对幼儿来说,学习与理解音乐的过程就是表演(动作、打击乐演奏、演唱)音乐的过程;对幼儿园教师来说,教音乐的过程就是示范表演(动作、打击乐演奏、演唱)音乐的过程。第二节学前儿童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