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教党发〔2014〕46号关于印发《沙雅县教育系统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沙雅县教育系统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沙雅县教育局工作委员会2014年7月3日-2-沙雅县教育系统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今年七月是自治区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地区、县委关于开展好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有关要求,根据县委统一安排,确保此次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教育系统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今年第16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以“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为主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的改进工作作风,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思想作风、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从政道德教育,为推动我县教育系统的改革发展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纪律和政治保障。二、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教育局党委成立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亚森·喀司木(教育局党委书记)副组长:张树峰(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3-宋本明(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吐尔洪·艾合买提(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卡斯木·艾沙(教育局副局长)周北京(教育局副局长)成员:热克甫·依米提(职业高中党支部书记)王峰(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汉建新(第二中学党支部书记)艾尼瓦尓·托乎提(第三中学党支部书记)王岩(嘉兴第一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日孜婉古丽·米吉提(第一小学党支部书记)阿依古丽·吾普尔(第二小学党支部书记)陈开奎(第三小学党支部书记)汤银增(英瓦格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刘芸(第一幼儿园园长)郭丽丽(明珠双语幼儿园园长)申秀兰(洛阳双语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努尔古丽·艾则孜(康泰双语幼儿园党支部书记)白春芳(胡杨双语幼儿园园长)古哈尼沙·阿布来提(第三双语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岳海峰(托依堡镇中心校党总支部书记)兰虎(英买力镇中心校党总支部书记)关军辉(古力巴克乡中心校党总支部书记)刘永东(红旗镇中心校党总支部书记)王春雷(努尔巴克乡中心校党总支部书记)-4-艾海提·亚森(海楼乡中心校党总支部书记)周庆亮(塔里木乡中心校党总支部书记)胡运新(央塔克协海尔乡中心校党总支部书记)克然木·卡德尔(新垦农场中心校党支部书记)罗克曼·如则(盖孜库木乡中心校党支部书记)托合尼亚孜·依明(一牧场小学党支部书记)热合木图拉·亚森(二牧场小学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纪检办,主任由宋本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由付娟、艾海提.赛皮、顾丁华组成。三、主要内容(一)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7月8日前,教育局党委组织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召开全县教育系统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对教育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校(幼儿园)活动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教育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积极搞好宣传工作,掀起浓厚氛围,抓好教育月各项工作的落实。(二)开展专题学习和讲座。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工作时的讲话、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兰考调研和参加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有关担当和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讲话精神;《张春贤书记关于党风廉-5-政建设重要言论摘编》;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内容等。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书记要围绕教育月主题上好一次党课,要切实强化各级党组织“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守责任担当,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教育局纪检书记主抓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好监督责任;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执行力,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犯罪,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利用周五返校日,采取专题学、集中学、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学、党员干部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党员、教职工结合学习情况,每人撰写1篇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教育党员干部100%覆盖。通过学习培训,把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与“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强化教育引导、强化行为规范,扎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三)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体观看自治区纪委下发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系列片《蜕变》、《忏悔录》、《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6-简明读本、《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注意事项》宣传片以及《廉政教育大讲堂》电教片,通过座谈讨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局党组织书记约谈下级党政一把手开展好廉政谈话工作,教育局纪委书记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廉政谈话工作,做到人员“全覆盖”,提醒、督促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制约。并适时公开曝光一批违纪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常鸣。(四)开展党组织书记落实责任理论征文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开展党组织书记落实责任理论征文。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书记要围绕担负主体责任,用好干部,积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权力监督、源头治腐、带头廉洁从政等方面撰写;理论文章要求主题鲜明,论述充分,结构严谨,既有理论思考,又有工作实践,文字力求精炼,字数控制在1500-2500字左右。此次理论征文优秀文章优先推荐在地、县报刊、网站以及《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上登载。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务必于8月22日前向教育局纪检办报送1篇征文。(五)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创建和验收评估工作。根据《沙雅县教育系统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党风廉政教育月期间,县教育局纪检办会同县纪委党风室将组成评估验收小组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7-式,对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进行评估验收,对拟申报创建的县级示范点开展督查指导,适时进行授牌。(六)开展廉政格言座右铭征集活动。为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政从教意识,教育局按照县纪委要求开展廉政格言座右铭征集活动。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开展廉政格言座右铭征集评选活动,及时上报廉政格言。同时,为丰富廉政文化氛围,动员教职工制作廉政电脑屏保。通过开展廉政格言座右铭征集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意识,达到提高境界、净化心灵、自我警醒、自我教育的目的,并营造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关注廉政、思考廉政、认识廉政、参与廉政的良好廉政文化氛围。四、几点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尤其要通过活动月的开展,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实质、根本要求、主要内容,引导学校党员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各学校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合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时间深入开展各项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的目的。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各学校实际开展此项工作,确保教育扎实有效开展。-8-(二)注重结合实际,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当前,工作头绪多,维稳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要把教育月活动和当前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通过悬挂廉政横幅、张贴廉政标语、举办廉政板报展览、书写廉政格言警句等形式,对教育月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为开展好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深入学校,督导检查。教育月期间,教育局纪检办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相互交流,推进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中心校和县直各学校要将开展的每项活动图片、信息、总结、廉政格言座右铭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于7月25前上报至教育局纪检办。联系人:顾丁华电话:833412918199097113邮箱:645694103@qq.com沙雅县教育局办公室2014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