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概论1.1研究背景1.2电子商务概念1.3医药行业的特点1.4电子商务与医药业的结合的必要性第二章我国电子商务在医药业的现状具体分析2.1我国电子商务在医药业的相关政策背景(Political)2.2我国电子商务在医药业的经济交易情况(Economic)2.3我国电商医药业的社会环境(Social)2.4我国电商医药业的技术环境(Technological)第三章国外电子商务医药业的现状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3.1外国各国的电子商务医药业的发展现状3.2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四章电子商务医药业现存的主要问题4.1思想观念陈旧4.2我国的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4.3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未能有效集成4.4我国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不健全4.5电子商务医药业人才稀缺第五章海虹医药网第六章总结参考文献第一章概论1.1研究背景医药行业在国际上被称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是按国际标准划分的15类国际产业之一。作为一个资本和技术密集程度高,效益好,风险大,投资周期长,即具有传统特色又富有现代气息的特殊产业,医药业在世界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中国,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药行业的地位渐渐上升,作用也更加突出,现在已经成为了我国四大重点技术创新的产业之一。电子商务作为新世纪最热的商务交易活动,已经在各个领域占据了主要交易手段,而作为具有历史的医药业,特别是在国内电子商务的方面的发展还远远不够。面对挑战,该如何迅速的提高国内医药业的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了一项紧迫的任务,电子商务的发展无疑为我国医药业的发展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会,探索医药业的电子商务发展已势在必行。1.2电子商务概念电子商务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Added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联合国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工作组对电子商务的定义是:采用电子形式开展商务活动,它包括在供应商、客户、政府及其他参与方之间通过任何电子工具。电子商务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商务化的整个商务过程,它以商务活动为主体,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以电子化方式为手段,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所进行的商务活动交易过程。1.3医药行业的特点从本质上讲,医药行业是与生命科学紧密相关的产业,因此,它不存在成熟期,是一个永远成长和发展的行业。在世界范围内,医药行业的发展速度一般高于其它行业,而且较少受经济危机影响,在世界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从一个国家范围来看,由于医药产品具有较高的需求收入弹性,因此,国家经济良好时,个人收入增长将拉动个人药品需求增加;但在相反情况下,由于药品的需求价格弹性较低,因此药品需求并不会有大幅度减少,这在国家经济不景气时表现得尤为明显。(1)市场进入壁垒高由于医药商品与人类的健康和安全紧密相关,因此,世界各国无一例外地对药品的生产、管理、销售、进口等均采取严格的法律加以规范和管理。未经等级规范论证的药品和企业很难进入药品市场。同时,制药行业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的技术资本密集型特征也加大了新企业进入的难度。在我国的医药产业政策中,也对市场进入作出了若干规定,对某些医药的生产和经营设立了特许制度,如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品前体、放射性药品、计划生育药品由国家统一定点、特许生产,并由国家特许定点依法经营;同时还规定,外资暂不能参与国内药品批发、零售业经营。(2)集中程度高从世界范围来看,医药行业是集中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首先是医药企业管理极其严格,任何新药问世以前,必须经过长期、复杂的临床试验,被淘汰的可能性极大,因而新药的研制费用极高,国外研制一种新药一般要花费2—10亿美元,这是一般企业无法承担的,只有少数制药巨头才有能力组织医药的研究和开发,并因此在同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和获取垄断利润。(3)高科技性医药产业是高科技产业。包括生物技术在内的现代科学和手段已经并将广泛的应用于中药行业。如在药物剂型方面,透皮控释制剂、新复方制剂、释药器具和制剂设备新工艺的专利文献大量涌现,新剂型大大提高了药效;在药物开发方面,化学制药仍占主导地位,但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生物药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将是90年代制药业的重点;在医疗器械方面,该行业作为跨学科的综合性高技术产业,与计算机科学、图象处理、精密仪器、放射科学和人体科学等密切相关。(4)高投入性医药行业的高投入性在新药上要比普药表现得更为明显。一般,普药具有生产工序简单、投入低、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需求量大的特点。而新药的开发和生产则需要大量投入,而且生产工序复杂,研制期长。通常开发一种新药平均需要耗资25亿美元,有的高达10亿美元,从筛选到投入临床需要10年的时间。国外一些著名制药企业非常重视新药产品的开发,不惜花巨资研制新药,以提高产品的下场竞争力。(5)高风险性医药企业经营业绩悬殊,且易波动。由于药品特异性强,市场空间主要受其性能决定,技术含量高、性能好的药品往往有极广阔的市场和优厚的价格,开发出这类药品的企业能够取得高额利润,相反对于性能一般的药品即使价格下降也不会增加市场规模,一旦供应量增加就意味着企业效益的快速滑坡。由于一种药品的畅销周期一般只有3—5年,而许多医药企业依赖于一、两种产品,其风险可想而知,即使是国际上一些大公司;其业绩也经常发生大幅波动。(6)高收益性医药行业的高投入、高技术含量的特点决定了其高附加值的特性。一种新药一旦研制成功并投入使用,尽管前期投入巨大,但产生的收益也是巨额的。1.4电子商务与医药业的结合的必要性----来源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根据传统医药流通模式可见,传统医药存在的问题是:从商流的角度看,药品出厂后大多需要经过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或者医院药房等多个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多次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势必要影响到药品的流通速度,同时也增加了药品的流通费用;从物流角度分析,这也是导致我国医药业流通费用过高的根本原因。宏观上讲,由于传统医药流通体制存在者环节过多、过长、过子复杂的弊病,所以导致了医药价格虚高。首先,通过独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合能够建立起新的医药流通体制,来解决这一问题。其次,政府如果在数据准各阶段接入接口来实现全程监控,就能够提高政府的监管效率,节省监管成本。再次,医药交易电子化以后,对医药物流的要求势必有所提高,能够直接推进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发展。微观上讲,从企业自身角度,建立医药电子商务模式,第一、能够整合企业内部价值链。传统企业管理层级过多,效率低下,使用电子商务平台能够缩短信息渠道,快速传通市场信息。第二、能够整合医药供应商资源。可以通过电子商务获得供货商的产品信息及服务信息,从中挑选优秀的资源,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第三、能够整合物流资源。药品配送的工作可以交给专业的医药物流公司发展。第四、整合服务资源。可以通过网络即时获取各类型的全面又及时的医药信息服务资源,为企业所用。由上可见,无论是从微观或宏观层面,医药电子商务所具有的优势,都符合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的理念。医药行业除了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之外,还形成了一些行业规则。比如,医院一般从几个签约的医药公司进药;药品集贸市场一般也会到附近的医药公司去批发药品;零售药店同样也要去医药公司进行少量批发。这种潜规则也是行业效率低下的原因。我国的医药行业如果想要得到发展,需要通过医药电子商务的应用来改善药品监管效率;医药商业企业如想在新的市场条件下,保持竞争力,就要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采用电子商务模式,以低成本提供更快更好的服务,来适应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市场发展方向;药品交易中介机构的发展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效率和透明度,都要依靠医药电子商务来实现。第二章我国电子商务在医药业的现状具体分析现在我国的医药产业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医院改革开始进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在建立,这就导致了医药市场将继续扩大,并且医药商业或将向商业物流公司转换。与此同时,医药事业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所以在医药行业向新的趋势发展的情况下,医药电子商务能够充分的发挥优势来推动行业进程的发展。根据PEST分析法,我国的电子商务医药业的宏观环境如下;2.1我国电子商务在医药业的相关政策背景(Political)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医药电商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积极筹备布局处方药放开后的营销模式和体系。(1)门槛降低,医药电商市场或扩充4倍意见稿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9号)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48号)相比,准入门槛降低,意见稿取消了现行管理办法中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才能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的条款限制,意味着单体药店或将可以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业务。意见稿明确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可以委托物流配送企业储存和运输。这意味着,长期以来阻碍互联网药品经营发展的条款:必须由电商企业自己仓储和配送得以突破。第三方交易平台资质放宽,药品经营企业也可以构建第三方医药电商交易平台。新管理办法出台后,互联网药品市场或将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届时医药电商市场将可能扩充至现有的4倍。这也为物流企业进入医药市场提供了政策依据。(2)医药分开,促进医药电商发展2014年9月,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发展连锁经营,推动医药分开,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并确保医疗机构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原卫生部第53号令)开具和调剂处方,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政策出台推动了医药分开,斩断了医院与药商之间的利益链条,变相的将医院变成督促药商降价的推手,破除以药养医的旧体制,为未来处方药网络销售提供政策保障。(3)网售处方药种类仅部分开放迄今为止,处方药明文禁止在网上销售,若意见稿最终以国家食药总局局令或局发文形式出台,部分处方药将可以通过网上销售,药物种类大体锁定在降糖、降脂、降压、胃药等慢病常见药。新的管理办法出台时国家食药总局会同时发布《禁止互联网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目录》。这意味着即使处方药放开,也是有限的,医药电商过分寄希望于此并不可行。(4)网售处方药需一定条件对于互联网药品经营者,销售处方药需要具备诸多条件。意见稿规定除了取得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外,还需确保交易安全,并实现可追溯;同时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储存和运输。网售处方药需要具备一系列的条件和资质,需进行资源整合及合理布局。虽说,天猫医药馆公布的双十一数据则显示,销售额同比增幅315%。其中,OTC药品同比增长最快,超过343%,若网售处方药解禁后,客户群基数大,覆盖能力强。但是医药电商的发展还需经历长足考验,从全国来看,已完成备案注册的200余家药商中,保持稳定在线运营的不过四五十家,这一数字不到获批网上药店总数的两成。自建平台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网站建设及网站运营,后期推广,同样需要投入费用,否则根本不会有销量。其次,网站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