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的内涵实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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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电子政务的内涵和实质是什?内涵:(1)、从信息技术应用的角度:电子政务是基于网络或其他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实现政务活动的数字化、自动化和网络化,以改善政务活动的效率水平。(2)、从互联网对政务方式变革的角度:电子政务是政府在互联网上建设政府网络,并通过政府网络改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方式和服务方式。(3)、从改革政务方式、进行政务从组的角度:电子政务就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传统的政府职能活动方式,通过对社会管理的公共服务方式的信息化过程,改善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变革传统政务关系中已经存在的GtoG、GtoB、GtoC等联系方式和运行结构,以支持高效率的政府运行。(4)从网络化的整体政府角度:电子政务是基于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政府运作方式。(5)、从社会信息化个领域全面融合发展的角度:电子政务是政府社会管理的新方式,而不仅仅是一个在确定的范围内集中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总之,电子政务是指各种公务机构通过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政务活动方式的变革,提高行政效率,发展民主决策进程,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与结果。实质:电子政务是由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的不断普及引发的一场政务活动的变革。电子政务既是社会信息化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通过广泛应用信息技术、转变职能、改革政府体制机制形成的一种新的政府管理形态。1、电子政务覆盖政务活动的全过程。2、电子政务是政务活动全面信息化的过程和结果。3、电子政务是推动政务活动变革的信息化过程。2、电子政务的基本模式有哪些?有何内在联系?从电子政务的实施对象和应用范畴角度,可将电子政务的基本模式划分为以下四种:G2G、G2B、G2C、G2E(1)G2G——政府对政府的电子政务(GovernmenttoGovernment,GtoG)政府与政府之间的电子政务的简称,是政府内部、政府上下级之间、不同地区和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实现的电子政务活动。该模式主要定位于政府机关系统内部公务处理的电子化。通过网络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办公系统、一站式办公系统、协同办公系统等收发、传递公文以及其他形式的政务信息和进行业务处理。主要任务是: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为企业提供的服务、政府对企业监管和服务。其工作有如以下几个方面:电子税务服务、电子工商审批及证照办理、信息咨询服务、中小企业的电子服务、政府采购与招标、电子招商等。(2)G2B——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GovernmenttoBusiness,GtoB)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电子政务的简称,是政府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建立起一种数字化的业务联系,以建立一种新型的政府与企业关系。主要任务是: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为企业提供的服务、政府对企业监管和服务。其工作有如以下几个方面:电子税务服务、电子工商审批及证照办理、信息咨询服务、中小企业的电子服务、政府采购与招标、电子招商等。(3)G2C——政府对公众(GovernmenttoCitizen,GtoC)政府部门向公民提供一站式、在线获得政府信息和服务的电子政务模式。主要任务是:政府通过电子化网络系统为公众提供各种服务。其工作有如以下几个方面:政府信息发布、公众服务信息发布、电子税收、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就业服务、办理证照、电子医疗服务等(4)G2E——政府对公务员(GovernmenttoEmployee,GtoE)政府与政府公务员之间的电子政务,目的在于在政府部门与政府公务员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互动关系,形成高效的行政办公和员工管理体系、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务员管理水平。主要任务是:政府公务员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办公,以及同事间的交流和协作工作。其工作有如以下几个方面:协作、培训、人员考核评估、政务管理、决策支持等下图表明了电子政务四种模式及其相互的内在联系3、国外电子政务的建设可以给我们哪些主要启示?1、电子政务的建设要与政府改革结合起来。通过考察国外电子政务与政府改革研究的新进展,可以发现,电子政务与政府改革有紧密关系,电子政务作为技术手段参与政府改革,是推动政府实质性改革的力量。电子政务的发展不但改变了政府行政方式,同时也影响到了行政决策和行政措施的变化,对促进政府行政的现代化、民主化、公开化、效率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开展电子政务要求对政府的职能进行重组,进行政务流程再造,要考虑到跨部门的合作,将相关业务按公众的需求组合起来。把电子政务的发展与政府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可以避免电子政务少走弯路。2.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建设的本质和宗旨就是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行政服务,电子政务建设与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建设电子政务系统时,只有从广大民众最为关心的政府公共服务的角度出发,有选择地把政府对社会、公众服务的最主要业务率先实现信息化,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电子政务的价值。3.逐步完善电子政务法制建设。由于开展电子政务是一种政府行为,只有在法律给予其明确的要求与约束时才能在正确的方向上前进,如果没有约束,电子政务必将会情不自禁地向政府自身的利益倾斜,从而背离为公众服务的初衷。因此,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立法必须先行一步。我国正处于电子政务发展的初期阶段,了解和借鉴其他国家在促进电子政务发展方面的立法经验,对于推进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和相关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经验,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依我国国情,适时提出比较成熟的立法建议,推动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基本形成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是非常必要的。4.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目前我国政府的政务基础设施基本上还停留在政治导向的、经验型的、可监控程度较低的和知识、信息积累低水平的状态。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应当根据各自的情况,应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更多投入于通信电子行业,实现通信、计算机等基础设施完善。在整个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考虑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要求,为我国电子政务提供高效运行平台。5.重视建立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我国基础软件大量从国外购进,政府信息网络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在电子政务推行时,要同步加强国家信息安全。我国建立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的主要任务是制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建成电子政务安全基础设施,突破电子政务安全需要的某些关键技术。在进行安全设计的时候,必须根据实际应用情况,权衡“安全、成本、效率”三者的关系,电子政务系统并不是“越安全越好”,因为一个电子政务系统安全保密性能超出安全保密的管理要求不但没有必要,而且还会造成资金上的浪费。在安全技术方面,科研机构还应加强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特别是操作系统和计算机芯片的自主研发,因为这无论是对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还是对政务信息安全保障系统都是至关重要的。6.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电子政务建设是一个渐进而持续的过程,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推动电子政务实施的过程中,非常重视制定长远统一的规划。我们各级政府在建设电子政务时也应该遵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按照由易到难的思路,分清轻重缓急,确定电子政务建设每个阶段或每年拟完成的项目,并将项目按技术复杂程度进行分类,初步估算每个项目拟完成的时间,分步实施,避免“大而全、小而全”,从而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在英国、瑞典的电子政务建设实践中,从他们在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的建设和运行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中,我们也可以得到不少启示。(一)建立合作共享机制。电子政务是以各部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为基础,但不等同于这些管理信息系统扩展的总和。电子政务的理念是全局性的创新理念,是以国家的立场观察各部门的信息化需求,从总体上优化管理流程,并推动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过程;而不是以部门信息化的立场看待国家电子政务。如果对电子政务认识的起点不统一,势必造成一些部门和地区对电子政务的全局性、整体性、创新性缺乏认识,把电子政务等同于本部门和本地区信息系统建设的延伸,容易出现划地为营、自成体系的倾向,不能正确认识互联互通的好处。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建设中,提高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度也是一个重点和难点。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封闭、保守的观念,树立开放、合作、共享、共赢的理念,打破部门间、条块间的界限和封锁,实现网络资源、信息资源的共享。(二)强化规划整合功能。电子政务不是一个简单的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而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与多方面相关联的系统工程,是为适应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从全局的高度组织网络建设、职能优化、服务公众三位一体、同步运行的改革实践。从英国、瑞典的电子政务建设来看,全局性的规划和整合很重要。目前我国电子政务的总体规划尚未落实到工程实施的层次,尚未从工程的总体结构上确立各分系统和数据库的目标、约束和联接,容易出现一些部门和地区片面强调建设方案的独立性,从而平行推进、贪大求全。因此在编制省“十一五”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时,要防止这种倾向,强调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提倡以核心业务和资源整合为主线,跨部门联合共建,按主题、按问题规划应用项目,不提倡按部门、按单位规划应用项目,以发挥电子政务和政府门户网站的整体效益。另外,虽然有效整合已经建设的各类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已成为人们普遍达成的共识,但在实践中仍存在很大的阻力。这种阻力不仅来源于体制方面的障碍,也有管理、技术层面的问题。因此,在逐步破解体制障碍的同时,要采用一些新的电子政务总体解决方案。政府门户网站要以整合资源,尤其是跨部门、跨区域的资源为重,通过门户网站建设,促进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政务应用,切实发挥“门户”的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一窗式”的信息和服务。(三)加强规范和标准建设。“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已成为国内外电子政务建设的共识。标准化与规范化是保证“统筹”和“统一”所必须的技术手段。目前,我国电子政务标准体系还只是一个框架。从总体框架的“横向”来看,标准体系已经涵盖了整个电子政务建设的方方面面。但从“纵向”来看,应用类标准体系中的每个项目都仅仅完成了“元标准”的定义。由于缺乏可供借鉴的共享资源的统一定义,各部门往往从不同角度对相同的对象进行自主定义。因此,极需出台具体标准进行规范。标准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极其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仅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资源,还需要建立一套严密、有力的组织和工作制度,以及一个开放的支撑平台来推进。但与我们已经付出和正在付出的成本相比,其价值突出。为此,我们要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已经出台的规范和标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四)树立“用户中心”的意识。电子政务的本质是要通过技术应用实现制度和管理的创新,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政府门户网站是电子政务面向公众的主要窗口,但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政府中心”痕迹明显,“用户中心”意识不强。虽然绝大多数政府机构都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但大都各自为政,给公众获取政务信息带来诸多不便。同时,由于对用户的需求了解不多、不深,使得内容和功能的设计不够贴近百姓需求。这些都影响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的实际运行绩效。因此,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把用户需求作为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用户满意度,提高公众对政府服务的信任度。这也是电子政务的生命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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