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豫政〔2009〕40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途径;是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省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社区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组织建设显著加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社区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发展规划、服务场所建设滞后、服务不到位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基层社会管理的新需要、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新需求不相适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着力推动我省社区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居民为重点,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功能,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着眼于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着力解决居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的作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区分不同类型的社区,实行分类指导。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解决薄弱环节;既要坚持广受居民欢迎的传统服务方式,又要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水平;既要突出城市社区,又要协调城乡社区发展。协调联动、资源共享。依托信息化平台,注重工作综合、社区各类资源整合和政府部门政策聚合,加强工作协调和联动,实现社区设施配置合理、服务效率提高的目的。(三)主要任务。通过努力,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使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三、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加强社区就业服务。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通过提供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和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等,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和再就业援助。结合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开发就业岗位,挖掘社区就业潜力,增加就业途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加强信用社区建设,探索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享受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尽快实现就业。(二)加强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整合、提升、完善社区服务组织的功能,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作为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依托,在登记参保、变更信息、政策咨询和就医管理等方面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促进和帮助城镇居民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三)加强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积极构建覆盖社区各类优抚对象和弱势群体的新型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省辖市、县(市、区)、街道(镇)和社区四个层次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做到工作有队伍、经费有保障、办公有场所、服务有制度。加强对失业人员、残疾人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就业及收入状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社会捐赠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四)加强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优化卫生服务结构,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咨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大力培养社区卫生服务技术和管理人员,加强监督管理,保证服务质量。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保障功能,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五)加强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社区文化阵地建设。落实国家关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逐步建设方便社区居民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文化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扶持、组织社区居民成立业余文艺团队,建立社区文化辅导员队伍,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支持社区内中小学校开展素质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学院、市民学校的作用,积极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学技术、生产技能、法制宣传、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培育社区群众性体育组织,修建社区体育场地、设施,配置健身器材,鼓励社区内单位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向居民开放,增强居民体质。(六)加强社区社会福利服务。加快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构建以政府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为示范,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为补充,适应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搞好社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抚养人和赡养人)对象、“五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身边无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的保障服务。进一步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实施残疾人康复训练和服务进社区工程。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创造无障碍社区生活环境,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培训、就业、维权、文体等方面的援助服务。(七)加强社区安全服务。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将其纳入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整体规划统一解决。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人员相结合的治安巡逻、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活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社区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加强对社区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依法打击“黄赌毒”和非法传销。加强消防教育,提升社区消防安全水平。完善疫病传染、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社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八)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网络。加强对暂住人口登记和暂住证办理的管理,建立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经常性检查。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的原则,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投入、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活与就业创造好的环境。规范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程序,取消不合理收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九)加强社区环境保护和服务。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营造社区环境文化氛围。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保公益活动,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资源回收的长效运行机制,减少污染物排放。维护居民对社区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四、充分发挥社区各类组织、企业及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一)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社区居委会要协助基层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定期听取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意见,及时向政府反映,充分发挥在了解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民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要组织、动员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社会捐赠、邻里互助、扶残济困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为居家的孤老、体弱多病和身边无子女老人提供各种应急服务,为优抚对象、残疾人及特困群体缓解生活困难提供服务。要管理、利用好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方便社区居民生活。要组织居民参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法律、安全等进社区活动,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闲置设施、房屋等资源兴办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网点。要正确处理与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支持和指导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经营。(二)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民间组织。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使社区居民在参与各种活动中实现自我服务、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在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广泛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志愿人员力量。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使志愿者本人在需要帮助时能够及时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三)引导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原则,积极引导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将内部食堂、浴池、文体和科教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参与开展社区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学校、医院、培训机构、幼儿园、文物古迹等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有关单位开展社区服务,既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与社区组织联营共建。支持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提供购物、餐饮、家政服务、洗衣、维修、再生资源回收、中介等社区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物流配送平台帮助社区内中小企业实现服务模式创新,推动社区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大型服务企业兼并、控股国有及集体所有的社区服务企业,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兴办或参股社区服务企业。对新办商业性社区服务项目的,有关部门要依法简化审批手续。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办或合伙兴办社区服务组织,或通过小时工、全日制工和阶段性就业等灵活方式参与社区服务。依法保护社区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严禁向社区服务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五、加强对社区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这项工作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施社会救助和再就业工程、发展第三产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要分级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及时解决社区建设中的主要问题。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体育等部门,要按照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