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鹿邑涡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人:鹿邑县林业局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六月-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2-第二章磋商须知······························-2-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12-第四章合同条款·····························-1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0-一、磋商函······························-3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4-三、授权委托书······························-35-四、联合体协议书·····························-35-五、磋商保证金······························-37-六、项目融资方案·····························-37-七、项目运营、移交实施方案························-38--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投标邀请书: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河南鹿邑涡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标段的竞争性磋商。请你单位于2016年月日上午9:00时至2016年月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周口市七一路东段供销综合楼4单元六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联系方式:招标人:鹿邑县林业局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394—7223170招标代理: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时先生电话:15239124625电子邮箱:1169097405@qq.com年月日-3-第二章磋商须知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河南鹿邑涡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鹿邑县林业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3响应人: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磋商小组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2.4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5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项目概况及合作模式:3.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河南鹿邑涡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合作人采购,共两个标段。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河南鹿邑涡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后,由成交人共同出资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立项目公司,在持有项目公司股份方面,政府不参股,由社会资本方全资控股进行投资。项目公司以合法方式从鹿邑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获得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合作项目涉及的资格,并作为本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移交等工作。3.2合作模式:本项目属于公益项目,本项目收益方式为政府付费。本项目的合作期15年,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政府方给项目公司每年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用,保证社会资本方收回初始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应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鹿邑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进行无偿移交。4.合格响应人的范围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4.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6满足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4.7凡具备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有服务能力的响应人均可参加。如不具备以上条件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5.磋商代表磋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6.踏勘现场6.1响应人自行踏勘现场。6.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6.3响应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响应人负责。6.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7.1响应文件的组成(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磋商保证金(6)项目融资方案-5-(7)项目运营、移交实施方案7.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响应文件按7.1顺序组成,装订成册。(2)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响应文件全权代表印章。(3)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A4纸装订且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外封套应写明:响应人的全称、地址、邮编、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并在骑缝上加盖公章。(4)响应文件磋商函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5)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响应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4)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5)响应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7.4响应文件必须在2016年6月28日下午15:00前送达磋商地点。7.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金成东方国际10号楼1401室。8.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资格预审保证金转为投标保证金8.3未按8.1和8.2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报价无效。在下列情况下磋商保证金不予返还:(1)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响应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响应人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4成交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8.5未成交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9.评审工作程序(1)响应人全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2)抽签决定响应人磋商次序(3)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4)磋商开始,与响应人谈各项内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响应人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响应人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响应人相同的机会。-7-○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3响应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章。(5)各响应人进行报价:控制费率不超过8%(本项目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能高于上次报价,高于上次报价视为无效标)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应当对磋商的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全权代表签章。(6)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7)确定成交人。(8)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10.磋商内容采购项目的质量、价格、其他条件等内容。11.评审原则与评审方法11.1评审原则(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8-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1.2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将根据以下指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名称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45分)45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响应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5技术及综合部分项目融资方案(40分)40分资金实力分析比较(资金实力雄厚的得10-15分,较为雄厚的得5-10分,一般的得0-5分)融资实施方案详细度、可行性等分析比较(合理得当的得10-15分,较为合理得当的得5-10分,一般的得0-5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人员组成、公司制度等方面(合理得当的得3.5-5分,较为合理得当的得2-3.5分,一般的得0-2分)市场风险分析及利益分配方案分析比较(合理得当的得3.5-5分,较为合理得当的得2-3.5分,一般的得0-2分)项目运营、移交实施方案运营实施方案6分运营维护机构的设置(合理得当的得1-2分,否则得0分)运营维护管理措施(合理得当的得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