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先发展嵊州市城乡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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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优先发展嵊州市城乡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为加快发展我市公共交通,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公共交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和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嵊州市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规划》,现就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从规划实施、基础设施、财政政策、运营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系统改善公共交通发展环境,大力提升公共交通吸引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安全、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二)主要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原则。公共交通作为事关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履行职能,加强对公共交通的规划、组织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公共服务原则。树立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理念,确定公共交通服务产品性质,不断完善公共交通财政补贴与补偿机制。三是统筹发展原则。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为主体,多种交通形式为补充的我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统筹我市公共交通的协调发展。(三)总体目标:到2012年,市区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2-10标台,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公交车年更新率平均达到15%以上,全面开通市区至五大集镇公交专线,建成公交车总站,建立公交车智能化管理平台。二、政策保障和工作措施(一)严格实施公共交通发展规划。1.以《嵊州市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规划》为依据,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乡发展和土地资源配置模式,按规划要求分步建设公共交通场站设施,优化调整公交线网,提升公共交通科技含量,切实改善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定期对公共交通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2.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场站及配套设施。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市区大型建设项目应根据有关规定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配套建设公交车、出租车停车、候车设施,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规划部门在审批相关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二)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确保公共交通用地优先。按照《绍兴市城乡公交客运管理办法(试行)》(绍政办发〔2007〕22号)和《嵊州市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规划》,优先安排公共交通建设用地,并按行政划拨方式供给。2009年增加客运公交总站用地150亩,2012年前按照规划再增加公交保养场站用地50亩。2.确保公共交通投入优先。将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3-系,并切实加大对公共交通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公交车辆和装备设施配置更新等的投入力度。市财政每年按公共交通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计划,落实专项保障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优先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建设。3.确保公共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优先。2009年,重点推进客运公交总站建设。力争五大集镇公交候车亭建成率达到50%,到2012年,力争市区和五大集镇公交候车亭建成率达到85%以上,环城线新建改造道路同步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三)保障公共交通道路优先使用权。从公交优先道、通行信号、交叉口通行限制、交通管理等方面,着力保障公交车辆优先通行,提高公交车辆运行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效率。市区有条件的地段,要加快建设公交专用道,并严格监控管理,专道专用;公共停车场要建设交通诱导系统,合理组织机动车辆停放。(四)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财政政策。1.对公交政策性亏损予以补贴。公交企业因执行低票价政策和承担社会公益性福利(包括IC卡折扣、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减免票等)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市财政予以补贴;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新辟线路、开通冷僻线路、学生接送专线等),收入不足以弥补运输成本的,由市财政给予相应的补贴。2.对公交车辆新增及更新进行补助。加快公交车辆新增及更新速度,对公交企业更新购置高档空调环保型公交车(国Ⅲ标准)的,由市财政按购车总额的20%予以补助,单车补助上限不超过-4-5万元,公交车辆购置应适时实行政府采购,车辆折旧严格按企业财会制度执行。城乡公交站亭建设资金按照政府为主,企业负责建设、维护管理的原则,市财政补助80%的建设资金。3.对公交智能设施进行补助。鼓励公交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对公交智能系统、电子站牌、公交IC卡系统、服务公众信息网站等建设,由市财政按投资总额的30%予以补助。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拓展公交IC卡应用于出租车、市内客运班车、小额付费等功能,不断完善公交IC卡服务内容,逐步将公交IC卡发展成为多功能的市民IC卡。4.对公交新惠民政策予以补贴。实行公交IC卡优惠制,对使用IC卡的市民实行8折的优惠费率,优惠部分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并由财政按月拨付。5.对公交经营企业减免相关税收。对因政策性亏损造成纳税困难的公交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和农村公交车车船税、水利建设基金。(五)加强司乘人员队伍建设。公交企业要进一步改善司乘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落实“五金”保障,提高福利待遇,使司乘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市企业单位平均水平,保持司乘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公交司乘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司乘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和效率,要积极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和优秀司乘人员评选活动,表彰奖励先进,树立模范典型,提高司乘人员队伍整体素质。-5-(六)完善公交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现有公交企业运行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公交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大政府调控力度。建立公交应急预案机制,规范考核管理制度,加大公交行业监管力度。探索公交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资本参与公交企业改革重组,扩大国有注册资本,增强政府调控力度,逐步建立起管理高效、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城市公交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三、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由市政府办公室、五大集镇、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审计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以及开发委、城南建管委参加的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政策落实、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监管等重大事项,制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具体措施。(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规范的公共交通补贴补助机制,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局,抓紧制定公共交通财政资金补贴补助办法。建立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补助联审机制,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公共交通企业的经营成本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公交服务质量考核激励机制,加强检查考核,接受社会监督。附件:关于优先发展嵊州市城乡公共交通工作任务分解表。-6-关于优先发展嵊州市城乡公共交通工作任务分解表工作要点序号主要工作任务牵头单位主要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公共交通规划1严格实施《嵊州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规划》交通局发改局、公安局、国土局、建设局、开发委、城南建管委、五大集镇、四个街道2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局交通局发改局、公安局、国土局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3落实公共交通划拨用地国土局发改局、公安局、国士局、建设局、开发委、城南建管委、五大集镇、四个街道4保障公共交通投资优先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开发委、城南建管委5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免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费用建设局财政局、交通局6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五大集镇、四个街道保障道路优先使用权7加强交通管理,建设公交专用道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开发委、城南建管委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财政政策8制定出台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办法财政局交通局9落实公共交通新惠民政策财政局发改局教体局、交通局10落实公共交通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财政局保障合法权益11保障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交通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7-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12加强公共交通补贴补助监管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审计局13建立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激励机制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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