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粤交运〔2009〕190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省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为促进我省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业的若干意见》,省交通厅制定了《关于促进我省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2—联系人:陈凌青,联系电话:020-83730763传真:020-83846709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交通道路运输发展通知抄送:省交通咨询服务中心、省道路运输协会。广东省交通厅办公室2009年2月26日印发—3—关于促进我省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交通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业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促进我省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当前我省道路运输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坚持路运并举方针,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业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提高我省道路运输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运输供给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和市场调节监管能力。不断完善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努力构建多层次和普遍服务的城乡一体化道路运输网络,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形成,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推进道路运输业实现结构合理、安全高效、节能减排、科技先导、市场规范、诚信优质和路站运协调发展。未来五年,着力构建跨省、市高速干线运输网络,市通县快速运输网络,县乡便捷农村运输网络和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行—4—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程度显著提高,品牌效益起主导作用,运输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加大政府投入,基本实现镇级有站、村级有亭和行政村村村通客车的目标;强化行业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明显下降;道路运输行业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市场监管能力明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运政信息系统和运输服务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及时、准确,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确保道路运输生产、企业规模、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运输网络、行业管理、智能交通、运输服务等指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争当行业排头兵。二、发展大交通,构建一体化道路运输网络(二)加快综合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从发展大交通的战略高度出发,将道路运输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纳入当地综合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重点抓好中心城市综合换乘枢纽,国家和省级枢纽站场,以及火车站、机场和港口的配套汽车客运站建设,完善现有客运站场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地铁等公共交通配套,方便旅客安全出行和换乘。切实加快偏远山区和农村客运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中心乡镇客运站和行政村候车亭建设,农村公路建设要做到客运站、候车亭与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完善农村末端客运网络,促进农村客运发展。货运站场规划建设积极引入现代物流理念,根据本地区的港口、机场、铁路货运站和产业布局,打破区域限制,科学规划,在全—5—省范围内形成布局合理的物流基地。(三)着力构建农村客运网络体系。以乡镇农村客运站场为依托,连接县城辐射行政村,实现县到镇和镇到村两级网络的无缝衔接,实现农村客运班车和干线客运班车的有机衔接。开展农村客运区域经营试点。在肇庆、云浮、韶关和茂名市选择部分县(区)开展农村客运区域经营试点工作。在试点县(区)以县通镇客运班线作为发展农村客运的基础,分区域将县通镇客运班线与通村班车结合起来实施区域经营,形成一个区域一个公司经营的模式。原县通镇客运班线经营者可优先参与区域经营,通过联合、收购、兼并、股份制改造和重组等方式对现有运力进行整合;也可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新的区域经营者。各地在坚持公司化经营和区域经营的前提下,对农村客运运力增减可不作数量限制,农村客运经营者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节运力;跨市毗邻镇间农村客运线路由两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共同规划发展,实行许可报备制度。(四)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逐步理顺城市公交和短途区域客运班车的功能和运行区域分工,在保证两者结构基本合理的基础上,引导城市公交下乡和农村客运班车进城,实现城市公交和短途客运班车无缝衔接。珠三角地区要积极发展镇内公交,逐步建成覆盖城乡、方便快捷、经济舒适的公交客运网络,实现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为适应我省各地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居民通勤式出行的需求,鼓励短—6—途公路客运班车进行公交化改造,试行“公交化班车”。公交化班车是指起讫站点班线距离在50公里以内,按城市公交模式运行,在城区以外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设置的专用候车亭和招呼站上下旅客的客运班车。公交化班车首先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试行,取得经验后再向其他地区逐步推广。毗邻市(县、区)的毗邻镇间开行“公交化班车”的,由两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共同规划发展,实行许可报备制度。(五)改革珠三角跨区运输组织。支持开行香港、广州、深圳、珠海等机场至各地级市之间的机场客运服务班车,实现陆空无缝衔接;在总结广佛两地客运班车公交化改造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整合跨区域公交运输和城际班车布局,优化结构,加大发班密度,鼓励各城市周边地区公交线路互连互通,形成各城市间直达班车为主体的快速客运网络,逐步实现珠三角范围内的城际快速公交一体化。(六)开展客运班线特许经营试点。选择运力相对过剩,竞争激烈,而条件又相对成熟的市际客运班线,通过联合、捆绑、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减少经营主体,实行特许经营。特许经营企业必须作出相应的服务承诺,承担该线路(区域)运输保障、优质服务责任,并由交通主管部门监督施行。在特许经营期内,交通主管部门将不再许可新的经营主体经营该线路。特许经营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行。同时,试行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旅客中转业务。—7—(七)加快综合物流网络体系建设。要以发展快递物流为切入点,依托枢纽港口、机场、火车站和交通物流基地,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衔接和配套服务,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多种运输方式发展综合物流,降低物流成本。继续支持道路客运班车发展快件货运业务,加快行业整合力度,推行专业物流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八)积极推进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工作。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的有关条款,交通运输部从2009年1月1日起委托我省审批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投资的生产型企业从事道路货运业务,以及在广东设立维修、驾培企业和客货运输站场项目。为进一步落实上述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省交通厅已调整了相关的立项审批和开业审查程序,各地要抓住我省进一步深化与港澳服务业合作的机会,推出一批切实可行的项目面对港澳服务提供者进行招商引资,及时调整和简化办事程序,尽快实现相关业务的网上办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审批时间,进一步方便港澳服务提供者。三、加快结构调整,促进道路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九)鼓励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产权结构调整和经营模式创新。支持和引导国有、集体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政策支持,推动道路运输企业改制工作,逐步增加道路运输行业民营资本和股份制的比重;鼓励道路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优势企业通—8—过兼并、联合、重组增强实力,创立品牌,提高竞争力。支持企业通过跨地区收购、兼并和招投标等方式异地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实现地区性企业向全省性企业转变。(十)合理调控市际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运力增长。现已开行的市际客运班线年平均实载率低于60%的,原则上不再新增运力;确需新增运力的,优先许可给运力占该班线总运力达40%以上的现有经营企业。针对近年来旅游包车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旅游包车的界定和调整发展规划,规范旅游包车运行管理,促进包车客运的健康发展。(十一)应对轨道交通发展,开展客运班线调整。为及早应对我省轨道交通大发展可能对道路运输市场运力布局带来的重大影响,以及部分市际客运班线出现运力过剩、资源浪费的情况,允许部分市际客运班线跨节点调整,进一步优化运力资源配置。(十二)调整道路货运市场运力结构。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道路货运市场变化,推荐合理的车辆装备,特别是交通运输部推荐的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车型,积极鼓励道路货运车辆更新改造,引导使用集装箱车辆、箱式车辆、大运量甩挂运输车辆等,使货运车辆整体技术结构进一步优化,油耗进一步降低,排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三)引导传统道路货运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大培育专业物流龙头企业的力度,鼓励运输、仓储、配送、货运代理、多式联运企业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扩—9—大经营规模,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传统道路货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逐步培育成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跨区域的大型专业物流企业,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和个体运输为补充的货运市场体系;要加大信息技术的开发利用,构建物流平台,提高运输效率;鼓励发展危险品专业运输企业,通过制定危险品货物分类、检测、包装标准和储运规则,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发展危险品专用设施和专用车辆,逐步建立完善的危险品货物运输网络。四、完善道路运输法规和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十四)加快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快《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明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未涉及的农村客运、公交、出租、包车、汽车租赁、停车场等子行业管理,建立行业退出机制,完善驻点运输管理制度,规范外省籍车辆在本省营运的秩序和安全管理。同时,争取省政府在2009年上半年颁布《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促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十五)规范运政执法。要结合我省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运政管理与执法的职责任务,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的整治和规范工作,推行跨地市区域联动执法。大力推进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监督取证,全面推广应用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和数据标准,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规范市场秩序。—10—(十六)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发展,继续深化和完善服务质量招投标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推行客运站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新建客运站业主招投标,鼓励客运站投资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走专业化经营的道路;要打破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积极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和将外地企业引进来,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十七)整治、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按照“便民、高质、规范”的原则,统筹规划、调控驾培机构的布局。依法严格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取缔挂靠经营,引导驾驶员培训机构整合、做大、做强,积极协调做好培训与公安部门考试的科学衔接。抓好教学质量,全面贯彻《教学大纲》,全面应用驾驶员培训IC卡计时系统,推广模拟教学、多媒体教学和计时制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抓好师资建设,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全面实施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和教练员教学质量考评制度,健全驾驶员素质教育保障体系。(十八)改革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制度,搞好车辆技术管理。全面实施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管理改革意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提高完好率和运输安全水平;维修企业严格执行竣工质量检验、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及—11—质量保证期制度,提高诚信水平;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依法对营运车辆开展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确保检测质量,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十九)继续抓好运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在2009年底前完成二期工程建设任务,实现运政管理和运政执法全部业务网上办理。实现营运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实时通报,规范运政管理和